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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歡》 第三百六十七章 他既狼狽又體麵

溫家老宅的底子是晚清時期一位員的私宅,時局時,被賣給了溫家的祖上,至今已經一百多年,建築結構雖然還保留著那時候的風貌,不過都是重建的。

    老宅包括傭人和保鏢在,裏外一共有二十人,一日三餐需要的啊菜啊不,每次都是讓人一起送三天的口糧。

    負責送菜的是市裏一家大型超市,已經送了好幾年了,司機開著麵包車到門口,跟門衛打招呼。

    門衛認識司機也認識車,一邊開門一邊說:“今天怎麽這麽早啊?”

    司機笑笑:“今天要送的地方多,你們這裏又比較遠,就早點來了。怎麽樣?上次送的魚不錯吧?我又給你們送一箱,特別新鮮,還在跳呢!”

    門衛:“嘿嘿,是不錯,下次要是有牛,也給我們送點牛來。”

    司機大笑:“你小子,不是自己出錢都不心疼的,現在牛八十一斤呢!”

    “那是!公家報銷,當然是要吃點好的!”門衛跟司機聊得高興,本來應該例行檢查麵包車,也覺得是老人了沒必要,直接就放行了。

    麵包車穩穩開進老宅,輕車路地開到廚房,這會兒天才蒙蒙亮,廚師都還來。

    司機左右看了看,沒有看到其他人,才敢打開後備箱,搬開一箱菜,出躲在後麵的兩個人。

    ——就是時歡和林斌!

    司機一邊整理菜,一邊不道:“我隻負責送你們進來,不負責送你們出去,等會兒要走你們自己想辦法。”

    然後就搬著菜進廚房,時歡跟林斌對視一眼,兩人一起跳下麵包車。

    還是商書有本事,想到與其“飛簷走壁”潛行進去,不如“明正大”從大門,買通了司機,送他們一程,反而不會驚看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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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這邊。”林斌帶著時歡朝溫董住跑去,一路上靈敏地避開監控攝像頭,邊跑邊說,“老宅是四合院結構,溫董就住在後麵的正房,等會兒你進去,我在外麵風,有人來,我就學鳥。”

    時歡抿:“嗯。”

    “你一定要問出來那四個人分別是誰,再不濟也要知道誰是梅花,我們不能白跑一趟,知道了嗎?”

    “知道。”時歡不用他叮囑,也知道自己來幹什麽。

    一路潛行到正房,林斌拐了個彎,猛地看到有人守在正房前,他立刻躲回牆後,想了想,對時歡做了個他去引開人,自己進去的手勢。

    時歡點頭。

    林斌巡視了一圈,看到假山上有一塊石頭搖搖墜,他彎腰,在花圃裏找到一顆石子,瞄準了過去,那塊石頭被擊中滾到地上,發出靜。

    看守的人立刻喝道:“什麽東西?!”

    林斌轉就跑。

    看守的人看到人影一閃而過,想都沒想,立刻追上。

    時歡躲在門後,看著人被林斌引開後,馬上跑進正房!

    屋沒有燈,一片黑暗,手不見五指,時歡不敢開手電筒,隻能用手機屏幕微弱的熒照亮,快速在幾個房間找了一圈,卻沒有人。

    在門後發現一條樓梯通往二樓,考慮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走上去。

    才走到樓梯,就聽到樓上響起“砰”的一聲,好像重砸落在地。

    時歡立刻跑上去。

    二樓的一間房亮起微,時歡走到門前,推開一條門,就看到,一個形清瘦,頭發花白的老人,跌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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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的耳朵竟然還很靈敏,聽到推門聲,沒有抬頭,自己抓著拐杖,想要靠自己站起來,淡淡說:“我自己能起來。”

    他以為是護工,或者看守他的人。

    時歡眼睛閃爍,沒有出聲,就這麽看著老人雙手抓拐杖,他的雙明顯沒有力氣,反複嚐試,整整用了五分鍾才從地上起來。

    老人坐到椅上,先緩了緩氣,再從桌上了一張紙巾,拭自己的雙手和弄髒的服,又順了順頭發,理了理服,甚至拿起毯子蓋在自己的雙上。

    最後才轉椅去洗手間洗漱。

    他看起來有條不紊,然而他的服很舊,藏青洗得發白,臉上還有一塊淤青,剛才手,時歡也注意到他手掌的破皮,分明是不知道摔過多次。

    這居然是溫董。

    傳說中溫鹿集團的董事長,溫家實際的主人,時歡緣上的爺爺,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哪敢相信,他竟然在自己的家裏,過著這樣的日子。

    可即使如此,他也保持著一副既狼狽又麵的模樣——這好像就是他這個一生縱橫商海,年近八十的老人最後的傲氣。

    時歡心繁複,又突然聽到洗手間傳出什麽東西掉在地上的聲音,想都沒想立刻推門進去:“你怎麽了?”

    溫董隻是漱口杯掉了,他愣愣地看著突然出現的時歡:“你……”

    已經麵,時歡也沒有再躲,站著不,任由他看著。

    溫董盯著時歡的臉,從疑到懷疑再到確認,眼睛慢慢睜大,“你是……你是阿稚?你是阿稚!你怎麽會在這裏?”

    他居然認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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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歡彎腰撿起漱口杯,走到他的麵前還給他:“我們都沒見過,你怎麽知道我是誰?”

    真的是阿稚!溫董難掩激,抓椅:“我看過你十幾歲的照片,現在五是長開了,但廓還在,而且你跟阿嫵長得很像……阿稚,你怎麽來了?”

    時歡卻是第一次見他。

    他很瘦,隻比皮包骨好一點,因為瘦,臉上掛不住,眼眶突出,臉頰凹陷,兩鬢斑白,但也能從廓看出來,他年輕時應該也很英俊。

    也是。

    否則也生不出溫嫵那樣好看的兒,基因也不會延續到時歡。

    緣真是一種很微妙的東西,時歡看著這樣的溫董,心很不平靜,沉了口氣:“誰把你弄這樣的?溫尚傑嗎?你的人呢?他們怎麽不救你?”

    溫董不舍地看了時歡好一會兒,才搖搖頭:“這裏,裏裏外外都是他的人,我的人早就都被他換掉了。”

    他轉椅,時歡避到旁邊,他從麵前經過,不知道要去幹什麽?

    時歡看他有些吃力,手指了一下想去幫他,但最終也還是沒有

    溫董往門外看了看,沒有人,關上房門,又將旁邊的桌子拖過來想抵住門。這次時歡了,走過去,幫他將桌子推到門後。

    “這樣安全一點,要是有人來,你就躲到床底下。”溫董又看著時歡,“阿稚,你來這裏幹什麽?要是被他們發現,你一個孩子,怎麽跑得掉?”

    時歡看著他這副樣子,幹地開口:“……我是來問你,你是不是‘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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