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白無故的,時歡又夢到了閔寂修。
這一次的夢境愈發溫馨,夢到自己和閔寂修已經老了,坐在有壁爐的房間裏,相互依靠,看著窗外大雪紛飛。
知一點一點恢複,想翻換個姿勢繼續睡時,手突然被拉住。
緩緩睜開眼睛,夢裏白發蒼蒼的閔寂修照進現實,不同的是又變年輕模樣。
“九哥……”時歡下意識喊了一句,意識還不算完全清醒,有些分不清現在到底是現實還是夢境。
“乖,別。”
恍惚間,他們又回到那些甜的時,時歡在傷病時習慣和閔寂修撒。
許是想翻的作,腰部的疼痛讓越來越清醒,當所有理智重回大腦時,淡淡的笑容逐漸僵,手也從閔寂修的掌心中出來。
現實果然是現實。
這短暫的轉瞬即逝的溫,讓閔寂修從開心瞬間跌落穀底。
手掌裏的餘溫漸漸冷淡,他僵地直起子,起坐回到沙發椅上。
重新閉上眼睛再睜開,時歡利用兩秒的時間,回憶起之前發生在上的事。
從雙層床上摔下之後,扭傷了腰。
試著了一下,疼痛依然明顯。
“嘶……”
疼得吸了口涼氣,立刻引起閔寂修的關注。
“腰疼?”
時歡點點頭。
“我醫生過來給你看一下。”
在白景升再次為檢查的時間,閔寂修一直沒有走進臥室。
他倚著樓梯圍欄煙,直至白景升出來說時歡隻是扭傷沒什麽大礙,臥床三五天便能緩解。
“九哥。”瘋狗走到閔寂修麵前,用詢問的目看著他。
“去吧,我去做點吃的。”
瘋狗點點頭,走進臥室。
一切都是那麽死氣沉沉,在時歡沒出現時,瘋狗隻覺得哪哪都了點人氣,倒比現在的抑更讓他好一些。
如果可以,他寧願時歡從未在他九哥麵前出現。
“時歡,有神聊聊嗎?”瘋狗走到床前站定,又下意識後退了一步。
時歡嗯了一聲:“九魍讓你來跟我聊的?”
“自然是要經過九哥的同意,但想和你說話,是我自己的意思。”
之後有大約半分鍾的時間,房間裏都被沉默充斥著。
倒最後瘋狗唉了一聲,走到櫃前坐在地上靠著。
他也累的了。
“狗哥,你為什麽要坐在地上,而不是坐在人該坐的地方。”看了看距離瘋狗很近的沙發椅,“比如那把椅子。”
時歡想起來,有一次在仰,閔寂修遭到暗殺,瘋狗被安排在酒店保護時歡時,他也是坐在房間外走廊的地毯上,盤著吃著一盒不怎麽好吃的盒飯。
在緬北,瘋狗也算得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了。
在時歡的印象中,不管有沒有九魍在,他好像總那麽卑微,甚至不把自己當正常的人。
“九哥有潔癖,我上髒,一般不容易清洗的地方我都不會去坐。”
呆在閔寂修的別墅裏,瘋狗最常坐的位置,就是樓梯的臺階上。
“狗哥,你有沒有想過,或許九魍並不覺得你會弄髒他的東西?”
“習慣了,我知道九哥不會嫌棄我魯,但我有我的規矩和原則,我不會越界。”
都說永遠不醒裝睡的人,而人一旦卑微慣了,就再也直不起背脊,不把自己當人看。
時歡沒有再繼續這話題,即便相勸,瘋狗也不會改變。
九魍的忠狗,這個份,已經深刻地刻在他骨子裏。
“狗哥想跟我聊什麽?”
“聊聊你和九哥。”
時歡閉上眼睛深呼吸一口:“那沒什麽可聊的。”
拒絕談論這個話題,在瘋狗進來之前,他已經想到了。
從時歡的角度,的確沒什麽可說的,事實已經擺在麵前,大概覺得,不管再如何卑躬屈膝,也無法扭轉眼前的困境。
“時歡,你放棄了嗎?”
放棄了嗎?
是的,已經放棄了。
討好與屈服也隻會讓活著而已,的那些偉大的目標,已經沒辦法實現了。
時歡自嘲地笑了笑:“狗哥,你恨我嗎?”
“說不恨那是騙你的,但我狠不狠你,這無關要。”瘋狗也歎了口氣,“但你也確實沒有趕盡殺絕。”
“哦?”
“當九哥跟我說,你了殺他的念頭,並且和於誌邦勾結算計九哥,我並不覺得你一定想讓九哥去死。”
這話說得有些自以為是。
那陣的時歡,的確滿心滿意都想讓九魍去死呢。
“不,我想殺他。”
“如果你真的想,在九哥沒發現前,你有無數次的機會能置九哥於死地。”
時歡一怔,隨後釋然。
瘋狗的想法的確有可能,畢竟和九魍在一起時,每個相擁而眠的夜晚,都是殺死九魍的絕佳機會。
隻要時歡想,稍微構思一個計劃,哪怕隻是在床下藏一把小刀,都能在夜深人靜時,要了九魍的命。
可從沒有這麽想過,隻在做飯時,可笑地想過能不能在飯裏加潔廁進去。
瘋狗又站起子,一臉嚴肅地走到時歡麵前:“這麽長時間了,我不相信你對九哥沒有一點。”
“你也要勸我回頭服嗎?”
“時歡,九哥能走到現在太不容易了,你真的忍心繼續折磨他嗎?”
不知怎麽的,時歡可以把一切仇恨都扣在閔寂修的頭上,把他當始作俑者,是一切罪惡的源。
哪怕他對自己掏心掏肺,時歡始終無法放下心中的仇恨。
可對於瘋狗,始終恨不起來。
不止因為他隻是個偏執的忠誠者,卻總讓時歡覺得惡人也有善良的那一麵。
至瘋狗,從未做過傷害時歡的事,更不像窮兇極惡的人一樣,無理由傷害一個人。
他所傷害的人,都是想要九魍去死的人。
“狗哥,不是我忍不忍心,而是我和九魍,從一開始就是相互利用,全都是畸形的錯誤的,不該發生的關係。”
“如果九哥不介意呢,時歡,如果你對九哥有哪怕一點的,就當我求了……”
他說著,突然提了提子彎曲膝蓋,眼看著就要跪下。
時歡著急地想要製止他,剛想起,他口袋裏的手機傳來鈴聲。
也正是電話鈴響,阻止他放下一切尊嚴的作。
“什麽事?”他接起電話。
“九哥的電話沒人接,你跟九哥在一塊嗎?”
電話另一頭是灰熊,聽他著急的語氣,瘋狗皺了皺眉,把目落在閔寂修已經靜音又忘記帶走的手機上。
“在呢,你說。”
“和九哥說,政府軍突然大規模行,要準備開戰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