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以後沒啥事你們也進城過年!」李金元端起酒杯,說道:「姐夫,姐,你們也考慮考慮,都進城吧。【】以後城裡發展好,在這農村待著幹啥?」
倒不是他瞧不起農村人,而是距離真的太遠了,回來一趟不容易。
進城了就不一樣了,大家沒事就能聚一聚,他就姐姐這一個親戚了,以後住的近也有個照應。
聞言李金花瞪大了眼睛,「可拉到吧,城裡日子跟我們不一樣,還是農村待著舒服。沒那個福的命……」
對於城裡那種大城市,還是很牴的。
進城的次數有限,去哪都覺得約束一樣。
當然了,沒人要求怎麼樣,可還是待不下去。
顧大沒說話,他家是李金花做主,想去哪住就去哪。
家裡說不上大富大貴,但買個房子幾百塊錢還是有的。
看李金花反應這麼大,李金元嘆了口氣:「姐,你不想別人,你咋不想想宸子他們兩口子?」
「你看他們結婚了以後就得要孩子,誰來管啊?你不去誰幫著帶?以後早晚都得去。」
話是這麼說,但李金花還是沒有容。
「你再看看顧遠他們。」李金元轉頭說起老大一家:「他們倆去城裡是不是也能翻了?我幫忙找個工作,以後就是城裡人。」
「你孫子上學也不一樣了,接的教育不同,以後工作也比在農村好。」
現在大學畢業都是統一分配工作的,如果是農村的,績一般就分配會戶籍地。運氣棚能分到紅旗鄉。
如果運氣差,那就只能在公社某個職位。
這跟城裡可是不一樣的。
果然,這話一出李金花的臉都變了。
猶豫起來。
趁熱打鐵!
王春英附和道:「對啊,以後咱們親戚走也方便,姐,城裡也不錯的。到時候我退休了,咱們倆天天去公園溜達。」
人吧,就架不住勸。
你一句我一句的,就沒主意了。
其實要說最高興的還是屬李梅了,畢竟能去大城市誰會願意在農村待著?這裡雖然也好,但跟那比不了。
雖說沒去過吉城,可從沈曼說的話就知道,那裡非常好。
而且兒子以後上學的教育會更好,以後的出路會非常的多。
一直盯著婆婆,希能同意。
「先吃飯吧,大過年的不好好吃年夜飯,說這些幹啥?」李金花沒主意,就直接打岔過去了。
反正以後的事以後再說,現在就趕吃飯,然後給兒子辦酒席。
這樣說,誰也沒再勸。確實今天過年,沒必要說這些。
李梅心裡有些失落不過還好,最起碼沒那麼難。這種事哪是說去就能去的。
熱熱鬧鬧的吃過飯,大家各自回房睡覺。
老房子裡,李金花兩口子跟李金元兩口子坐在炕上,炕桌放著茶水瓜子,聊著天。
「我說姐啊,剛才我說的那些話你好好想想吧。」
他繼續勸道:「去城裡的好肯定比在這多,你看看誰家不想往城裡進?那都破頭了。」
也就是他親姐,他能說這些話,別人他才不搭理呢。
聞言李金花無奈的嘆了口氣說道:「老弟,我不是說不想去,你看看我都在這生活多年了?說走就走,也不可能啊。」
確實,誰也不可能說扔下就扔下了,走可不是那麼容易就走的。
李金元也犯愁,「這家有啥扔不下的?要我說,一家子都進城了,以後住的近方便照顧。天在地里幹活,能賺多錢?」
誰都明白這個道理,大家也都想去城裡過日子,但事沒有那麼簡單。
「姐,你也太瞻前顧後了,我就在城裡,你怕什麼?」
「這不是怕不怕的事。」李金花搖了搖頭,不認同他的話。
認不認同也無所謂了,誰都明白不會輕易走。
王春英想了想說道:「姐,你看現在城裡發展也不錯。以後想進城估計很難,你們去了,也不用怕吃不上飯,隨便干點活,都能賺錢的。」
顧大兩口子才四十多歲,兩個人幹個臨時工,怎麼也養活自己了。
總比在農村強。
「哪有你說的那麼容易?」李金花苦笑。
要是真這麼容易,那他們早就進城了。
見說不,李金元兩口子也不再多說什麼。
初一一大早就有很多人過來拜年。
李金元回來了,讓顧家上門的親戚,比往年還多了。
人家可是城裡的主任,比大隊長的工資還要高。 (5,0);
有些人這輩子見過最大的,也就是大隊書記了,就連鎮長也沒見過。
能近距離接一下城裡的主任,就可以讓很多人過來拜年了。
顧家的人絡繹不絕,可把他們忙活完了。
供飯肯定是不行了,但是茶水瓜子還是可以的。
瓜子隨便嗑,茶水隨便喝。
反正到了飯點,大家就各回各家了。
沈曼看時間差不多,順著窗戶去,已經有很多人離開了。
關係好的李金花都會出去送一送,其他人就不用了。
這一天家裡人都不,以至於沈曼一直在新房子裡待著,出去還要挨個問好。
倒是沒有社恐懼癥,就是有點應付覺得麻煩。
現在想想,其實讓老兩口他們都去城裡也是個好的提議。
最起碼家裡離著近吧。
這樣想著,準備也勸勸李金花。
但目前沒啥時間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顧家就開始忙活了,原因嘛,很簡單。
今天沈曼跟顧宸結婚,村里關係好的都會上門祝福的。
現在不流行大大辦,所以就是近一些的親戚們隨便吃點飯。
沈曼起來就給自己梳妝打扮。
目前的形式已經不拘束同志必須梳麻花辮了。
所以,今天把頭髮半紮起來,上面紮起來,下面披散著。
頭髮不用梳的一不茍,只要乾淨利索就行。
臉上一些護品,然後用眉筆補一補眉,抹個跟相近的啞口紅。
看起來氣好了很多,不算化妝,更像是偽素。
服穿的是淡藍的羊絨衫,淺咖的羊絨大,看起來非常的漂亮。
儘管這時候沒什麼流行趨勢,但人長得漂亮,只要穿的乾淨利落,那就非常好看。
------題外話------
求月票
蘇清下意識的拿手摸了一下微隆的小腹,她還沒來得及站穩就被人甩在了衣櫃上。後腦勺的疼痛,讓她悶哼了—聲。
慕南舟的一顆糖,虜獲了薑惜之的愛,後來她才知道,原來一顆糖誰都可以。一場意外,她成了傷害他白月光的兇手,從京都最耀眼的大小姐,成了令人唾棄的勞改犯。五年牢獄,她隻想好好活著,卻背著“勞改犯”的標簽在各色各樣的人中謀得生存。再遇慕南舟,她不敢愛他,除了逃,還是想逃!慕南舟以為他最討厭的人是薑惜之。從小在他屁股後麵跑,喊著“南舟哥哥”,粘著吵著鬧著非他不嫁,有一天見到他會怕成那樣。他見她低微到塵埃,在底層掙紮吃苦,本該恨,卻想要把她藏起來。她幾乎條件反射,麵色驚恐:“放過我,我不會再愛慕南舟了!”慕南舟把她禁錮在懷中,溫柔纏綿的親她:“乖,之之,別怕,叫南舟哥哥,南舟哥哥知道錯了。”
【追妻火葬場+不復合不原諒+男二暗戀上位】和傅景州在一起第七年,她想結婚了,自己準備好了婚紗,他始終不開口。 婚檢那天,她在醫院等到天黑,他卻在為新來的小秘書辦宴會。 小秘書發朋友圈@她,曬圖感謝傅總送的鉆戒。 江言蓁沒有鬧,給這條朋友圈點了贊,辭職回家相親。 傅景州有恃無恐的篤定她不會離開。 “冷幾天,磨掉她的嬌氣,就會乖乖回來。” 可是三天又三天,她沒有回頭。 傅景州急了,第一次主動向她低頭:“鬧夠了嗎?你還想結婚就回來,我給你最后機會。” “傅總,江小姐相親成功了。” 后來,江言蓁在朋友圈曬出結婚證。 向來矜貴驕傲的傅景州發了瘋,在她家樓下淋著雨跪了三天三夜。 “蓁蓁,求求你,回到我的身邊!” 門打開了,腰間只圍著浴巾的男人走出來,聲音沙啞:“我老婆累的睡著了,傅總請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