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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之悍妻不好惹》 第504章 當陸家人也不是那麼好

金穗看了一眼陸清泉,他的臉上染上一層慍意。

方敏沒有表地說:“我們豆腐坊用的是電機,濾豆渣現在也是半自化的設備。你還不一定會用。”

陸母說:“就算這樣也不行,進城里來還是一個做豆腐的,說出去會被人笑死。進城做豆腐,跟在鄉下做豆腐有什麼區別?”

陸清泉看見金穗和妻子方敏二人臉上皆是一嘲諷的神,他有些掛不住,對陸母說:“人家領袖都說過,革命只是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陸母馬上說:“沒有高低貴賤,那為什麼城里人不到鄉下種地?他們就是知道風吹日曬靠天吃飯辛苦,所以拼了命地要往城里。看看那些下鄉知青就知道了。”

陸清泉被噎得說不出話來,只能干瞪眼。

金穗替他解圍:“你也知道有高低貴賤,所以也不是什麼樣的人都能進廠當工人的。”

陸清湖這下不干啦,他氣呼呼地放下筷子說道:“金嫂子你干什麼總看我不順眼?我就想讓我哥和方敏給在城里找一份工作,又沒用到你什麼資源,你至于這樣針對我嗎?”

金穗笑著問他:“我為什麼看你不順眼,為什麼針對你,你心里沒數?”

說完看著陸母,再看看陸子榮兄弟倆。

陸母不服氣道:“你看我干什麼?”

金穗說:“看你不順眼,是因為你們不知輕重,更不知天高地厚。現在家里就準備要收稻子了,你們兩個在這時候進城里來,城里又沒有什麼火燒眉的事急待解決。再一個,你說要找工作,你知道你哥在城里有多大的能耐嗎?”

陸清湖低語:“在城里連幫我找一份工作的本事都沒有,那還不如回去種地。”

方敏說:“你哥就算回去種地,也是干得比你好的。別不知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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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清湖馬上嗆他:“我說我哥呢,你什麼?你一個離過婚的人,沒資格當我家人。”

陸清泉臉變得很難看,厲聲訓斥弟弟:“那你快滾!別在這兒礙眼。方敏跟我是領了結婚證的,你們看不順眼完全可以不來,何必讓自己不痛快?”

陸母對兒子這樣維護方敏十分不滿,馬上說:“你怎麼跟你弟這樣說話?怎麼的,娶了媳婦就不要家里的人了?”

陸清泉說:“我就算不要家里人,你們還不是像螞蟥一樣黏上來?”

方敏側頭看他,為他這樣維護自己心里高興。飯桌上有孩子,不愿意大人吵架影響到孩子,于是他的手臂,說道:“吃飯的時候不要吵架,有孩子在呢。吃完飯再說。”

陸母不領這個,說:“你在這兒裝什麼好人?背地里肯定說了不壞話,離間我們家人。”

金穗問妮妮:“妮妮,你吃飽了沒?吃飽了的到房間里玩,我們大人說些話。”

妮妮說:“吃飽了。”

陸子榮兄弟倆害怕大人吵架,異口同聲說:“我們也吃飽了。”

金穗從兜里掏出一塊錢遞給妮妮:“你帶他們兄弟倆去買冰吃吧。”

妮妮接過來,高興地往外面走,陸子榮兄弟倆跟上。待他們走之后,屋里剩下五個大人。

吵架金穗從來沒在怕的,以前收拾得了許秋平陳媛媛,在部隊也能著朱秀蓮和溫曉凝。好久沒當潑婦了,竟然有一點懷念。

“方敏跟陸清泉結婚了,這件事是得到國家允許的,你們承認也好,不承認也罷,這都是事實。沒必要特意強調不是你們陸家人,在我們眼里,當陸家人也不是那麼好。”金穗冷冷地說。

陸母瞪眼:“那不好,為什麼要上趕著嫁給清泉?一個離過婚的人,要嫁也只能嫁死了老婆的鰥夫。我們清泉世清白,怎麼就被給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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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清泉馬上說:“你們說話注意一點。”

金穗說:“那我們必須要好好說道說道。這個房子,是方敏跟陸清泉結婚之前自己掏錢買的,沒要他一分錢,你們不把家人,可以拒絕你們來。陸清泉之前住的房子,是我租下的一個工廠宿舍,你們要在城里住,只能到那兒去。”

陸清湖著急:“他的宿舍那麼小,我們怎麼住得下?”

金穗說:“小嗎?因為他是經理,所以我給他照顧,讓他一個人住一間,其他的員工,都是兩個人住一間的。而且,那是員工宿舍,如果他本人不住的話,我是有權要收回來的。”

陸母氣得出食指來指著:“你,你別欺人太甚!”

金穗說:“我現在跟你講理呢,哪一點欺負你?你要真覺得我欺負你,那就去街道找主任或者找書記來評評看。”

陸母把氣轉移到陸清泉上:“你是個死人嗎?你就任由這樣胡來?”

陸清泉嗆:“我怎麼不知道胡來?人家不是在跟你講道理嗎?”

陸清湖委屈地說:“哥,你怎麼盡向外人說話?”

“呵!外人?”陸清泉冷呵道:“們一個是我的老板,一個是我的媳婦,你說們是外人?”

金穗說:“就當我們是外人吧。現在先把賬好好捋清楚。就說住的房子,這是方敏的,不用懷疑。你們現下要住,房租不收,那總得點生活費吧?你們可不是一個人來,是兩個大人加兩個孩子,那兩孩子多能吃,你們是看到的。”

陸母說:“那怎麼的,房子是的,我兒子又不是不掙錢,吃我兒子的不行?”

金穗說:“并不是不行,但把賬算清楚一些,你好我好大家好,不然你整天沒事胡造謠,我們可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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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就算起來:“按照城里人的伙食標準,大人一天要吃掉一塊錢,小孩子對半分,你們四個人一天的生活費就得三塊,一個月九十。陸清泉也要吃飯,他也按一塊錢算,吃飯這一項,你們就得花一百二十塊錢。他在我相館當經理,我每個月給他的工資是一百五十塊,比我家孟思昭在部隊的工資還高。

一百五十塊,扣掉一百二十的生活費,就還剩下三十,對不對?還要買日常生活用品,服,以及其他的開支,每個月還剩什麼錢呢?對了,就子榮兄弟倆還要在城里讀書,除了學費,還得借讀費,這樣算下來,陸清泉就不剩什麼錢了。”

胡母斥道:“你胡算,城里人一天哪用得了一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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