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狂熱小說 武俠仙俠 我本無意成仙 第142章 有人爭功

《我本無意成仙》 第142章 有人爭功

(4, 0);

  第142章 有人爭功

  「說是在王家村下邊這一段,這麼晚了也不好敲門找人問,先在這邊看看吧。【,無錯章節閱讀】」

  「好。」

  吳俠找到一條通往河邊的小路。

  昨夜下過的雨,所幸最近天氣暖和,一天太曬下來,小路已被烤乾,在月下是淺淺的灰白,其餘地方則是黑的,若有水坑、斷裂之,也是黑的,倒不容易走偏踏錯。

  借著月走到河邊,河水安靜。

  「如何捉鬼呢?」

  「這水鬼近日以來猖狂得很,若有人在河邊弄出靜,無論是洗澡還是洗裳,白天還好,若是晚上,它必然來訪。」吳俠說道,「正巧我今天與人了手,出了點汗,還沒洗澡,等下我下去勾引它。若是尋常水裡的妖,我一刀宰了便是,若是鬼魂,嘿嘿,我今日回來,正好問西城的付屠戶借了把屠宰刀,每日屠豬宰羊數十頭,聽說砍鬼比較有用,看能不能行。總之我先試試,不行你再上。」(5,0);

  「俠有備而來。」  查看最新章節,請訪問ṡẗö.ċöṁ

  「那是!」

  宋游借著月瞄著這名子。

  見已經散開了頭髮,拔出了長刀,似是對這水鬼並無多畏懼。

  好像也沒多讓他出手的想法。

  宋游覺得很有意思。

  只是一隻小小水鬼,蠱人都能失敗,抓住人的腳脖子都能被掙,想來也沒有多道行。正如之前所說,完全可以自己來的。即使對方是江湖武人不好應對的鬼魂,以的本事,尋常鬼也難以近,哪怕驅鬼不能,也不至於被鬼所害。而若是尋常妖,只要刀子砍得進去,即使占了河水之便,恐怕也很難抵住手中的刀。

Advertisement

  這二十兩銀子可以自己拿。

  想來是覺得此前桃花山捉鬼、而後雁回山除妖也是這樣,宋游帶不帶都可以,心中算了筆帳,所以這次也上宋游。若是妖,就相當於帶他來走一趟,白送他十兩銀子,若是鬼,就添一重保險。(5,0);

  宋游笑了笑,也不推辭,問道:

  「俠可通水?」

  「小時候沒下河。」

  「聽說捕役來了幾次都沒有收穫,兵用箭也不死它,多半是魂一類的,俠即使帶了屠宰刀,也還須當心才是。」

  「看看再說。」

  吳俠已經跳進了河中。

  月畢竟不比白天,近還能看清人影,等走得遠一點,就看不清了,只能看到黑漆漆的一團,倒是作打破了水面的平靜,月下漣漪陣陣,銀點點。

  「水深嗎?」

  「不算深,到口。」

  「那還好。」

  宋游乾脆在岸邊坐下,靜靜等待。

  三花娘娘又不見了。

  不知過了多久,河中傳來吳俠的聲音,得很低:

  「我覺到它了。」(5,0);

  宋游坐著不,低頭看去。

  水下只見一團氣,不見蹤影。

  不出所料,是水下的鬼。

  「來了!」

  吳俠話音剛落,好似底下有什麼東西拉了一把,人在水中本就站不穩,一下失衡,整個人便倒在河水裡。

  好不容易才重新穩住形。

  隨即刀砍水。

  「嘩啦!」

  水面水花濺

  刀鋒所至,河水被輕鬆切開,明明覺有什麼東西在抓自己的腳,可刀子砍過去,卻並沒有砍到明顯的東西。

  「是鬼。」

  吳俠說出一聲。

Advertisement

  長刀扔回岸上,從腰間出屠宰刀。

  百屠刀確實有克制邪的作用,本質上是了結了太多生靈,沾了氣煞氣,氣也凝結其中,從而逐漸變得不凡。其中又以殺人的刀最好,若殺的人是得道高人或武林高手,乃至妖鬼怪,那就更好了。(5,0);

  只是這樣的刀不好找。

  殺的人,用也不大。

  屠宰刀殺的不是人,卻以數量取勝,每日屠豬宰羊數十頭,積年累月,也有克制邪的作用,難傷大鬼,殺小鬼倒也容易。

  奈何屠宰刀太短,不到一尺長。

  此時又在水中,那水鬼抓著吳俠的腳脖子往深拖,吳俠一面要穩住形,一面還要用這短刀去傷它,實在不易。

  宋游則不慌不忙,拿起邊竹杖,朝水中拋過去:

  「俠接杖,用杖擊它。」

  吳俠看也沒看,右手持刀劈砍,只將左手往後一,便穩穩的接住了竹杖,隨即持杖往下狠狠一杵。

  「噗!」

  明顯覺捅到了東西。

  吳俠一陣用力。

  據手上傳來的反饋,以多年的江湖爭鬥經驗,覺自己仿佛已將竹杖捅進了那東西裡。(5,0);

  「噗!嘩啦!」

  底下的湖水忽然如同沸騰了一般,劇烈翻滾起來,似乎有一個看不見的東西在掙扎,引起水花四濺,水底咕嚕嚕往上冒泡。

  奇怪,竹杖既沒有刃,又沒有尖,甚至拄了多年,底部已被磨平,怎麼會輕易的就捅進去了呢?

  難道那水鬼是豆腐做的?

  還是捅到它什麼地方了?

  吳俠來不及發揮想像力,覺它要跑,一咬牙便再度用力。

  河水中水花濺得更厲害了,似乎那東西正在拼命掙扎,偶爾還能聽到幾聲刺耳的尖嘯,直到手上一陣輕鬆,覺像是捅穿了一樣。

Advertisement

  「嘭!」

  水中如同炸,又像是巨吐氣,憑空冒出一個很大的泡,向水面浮來。

  水泡炸開,裡頭儘是腥氣。

  吳出竹杖,表愣愣的,左右看了一眼,不放心,又在河裡四下捅了幾下,卻已經捅不到東西了,等到水花停息,河中也沒有了靜。(5,0);

  吳俠微皺著眉頭,慢慢往岸上游來,心中覺得那水鬼可能已經死了,卻又有些不敢相信。

  「跑了?」

  「死了。」盤坐岸上的道人小聲說,「俠一神力,區區一隻小鬼,哪經得住俠打殺。」

  「這……」

  吳俠睜大眼睛,舉起手中竹杖:

  「這是你的法?」

  「這是在下離開安清縣時,在走蛟觀取的竹杖,走路用的。」宋游老實答道,「不過後來它跟隨在下許久,漸漸沾了靈氣,雖不適合除妖,拿著打些魂小鬼倒是適合,只是也得看誰用,還得俠才行。」

  「沾了靈氣?」

  吳俠眨著眼睛。

  一普普通通的竹杖,走路用的,就因為用得久了,沾了靈氣,就能夠打鬼,還打得這麼輕鬆?這種事只在神仙故事裡才聽過。

  早知曉這道人厲害,卻沒想到,竟然厲害到如此地步。(5,0);

  沒等多想,林中一陣靜。

  「誰?」

  吳俠連忙扭頭看過去。

  月下一隻貓兒從林子裡鑽了出來,口中叼著一隻竹鼠,走到他們面前,放下竹鼠,

  「吃兔子……」

  「多謝三花娘娘。」

  宋游低頭看了一眼,又接過俠遞來的竹杖,看著這位全了的俠,小聲說道:「上都了,不會著涼吧?」

Advertisement

  「天暖了,我好,不礙事。」

  「那現在……」

  「回城是回不去了,不過前面道旁邊有家茅店,今晚可以在那過夜。」吳俠一邊擰著服中的水一邊說。

  「好。」宋遊說道,「這次全靠俠出工出力,在下既沒下水,也沒捉鬼,只借了一支竹杖,服都還幹著,十兩銀子實在之有愧。」

  「屁嘞,全靠你那竹杖。」(5,0);

  「只為俠添了一點便利。」

  「扯了,走吧……」

  吳俠將服上的水擰乾,帶上長刀,道人則杵著竹杖,不忘提起地上的竹鼠,兩人一貓借著月離開此

  路上又聊了聊城中老虎的事。

  ……

  次日下午。

  宋游將三花娘娘捉來的竹鼠收拾了吃了,味道很不錯。

  不知是不認識竹鼠,還是不想把這麼大的耗子是耗子,亦或是害怕宋游又不吃捉的耗子,一直說這是兔子。

  尋常的老鼠宋游自然不吃,也沒多吃頭,不過竹鼠不同。竹鼠本形大如兔,既不攜帶細菌,也沒多心理牴,即使在這個年頭,也是某些地區的老百姓常吃的食,就真的是把它當兔子吃。甚至在之前一個朝代,竹鼠還被奉為貴族食,朝廷出了明文規定,只有貴族才能吃竹鼠。

  最主要的是,它的質很鮮

  「道士。」(5,0);

  「嗯?」

  「我們又沒有錢了嗎?」

  「我還以為三花娘娘吃飯的時候聽不見我們說話呢。」

  「聽得見的。」小又變回了三花貓的模樣,一臉認真,「只是沒有空講話。」

  「還有一些。」

  「多嗎?」

  「倒是不多。」

  財政確實又要見底了。

  雁回山的山怪先贈了十五兩銀子,不過大半都用在了雲春樓那頓飯上。桃花山雖然先去,不過後結賞金,鬼們也贈送了十五兩,但在鶴仙樓聽晚江姑娘彈一次琴的最低消費便剛好是這麼多,剩下也就不多了。

  不過三花娘娘也掙了不

  不好說是昨天買鏡子陶瓷用的三花娘娘的錢,還是這段時間的房費開銷用的三花娘娘的錢,不過都差不多,總之也用了不

  「三花娘娘不必心。」宋游對三花貓說,「咱們的錢再用一兩個月還是沒問題的,最遲等到這個月底,捉妖榜的賞金就會下來,十兩銀子,夠我們在長京再用好幾個月了。」(5,0);

  「是哦!」

  三花貓說了一聲,就又繼續玩去了。

  正在這時,一道影從門口進來,隨手將手中長刀往桌上一擱,接著找了張凳子坐下來,長舒一口氣,沒有說話。

  三花貓爪子撥球,卻疑的抬頭看

  皺著眉,似是有些不快。

  道人也看出了一點,於是問道:

  「俠這是怎麼了?」

  「沒事。」

  「今日榜可還順利?」

  「不太順利!差點把我氣死!」

  「哦?說來聽聽。」

  道人擺出一副很興趣的樣子。

  「我去榜的時候,遇見另外一個江湖士。當時我在西城門揭的榜,他在東城門揭的榜。昨晚我們去了王家村,我估計他也去了,只是最後那水鬼落到了我們的手上,他有些不甘心,今天我去榜,他也去榜。」吳俠瞇起眼睛,「我說那水鬼是咱們除的,他也說是他除的,我看他那模樣估計是剛來長京,上缺錢,想從咱們手上截個胡。」(5,0);

  說完一笑:「嘿,有意思!」

  「這樣啊……」

  宋游也覺得有意思。

  當時去桃花山走了一遭,鬼魂煙消雲散,他就想過可能會出這種問題。

  作的是山山怪還好,提頭領賞便是,若是鬼魂一類的,除非有專門捉鬼裝鬼的,否則一被打死,就魂飛魄散了,很難留下憑證。

  沒有憑證,難免會有爭議。

  世間總有意外和渾人。

  倒是可以請差隨行,這樣便可避免爭議。只是有時帶了差並不方便,而且有些民間高人捉妖除鬼不靠法,而是自己的土方法,一旦被人看見了就有被學了去的風險,他們也不樂意。

  「縣大人更信誰呢?」

  「本是更信我們,我們這都第三回了,不過那人當場表演了一點江湖法,現在不好說縣更信誰,反正是拿不準了。」

  「那怎麼辦呢?」(5,0);

  「沒事!伱不用管!」吳俠擺了擺手,「衙門裡的老爺我們明天再去問話調說,到時我自會理,反正肯定不能被別人搶了去!」

  「不知俠又打算怎麼辦?」

  「那人有些狂,今天從縣衙出來的時候,我說他要是缺錢,我可以讓一兩銀子給他,算是個朋友,結果他嫌,說最要一半。」吳俠說著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下,「嘿,反正明天不管能不能出個結果,那老爺怎麼定,至都得過個好些天才能拿到錢了。那人是江湖士,想要揭榜掙錢自然要出城的,把我惹急了,等他出城,再去找他說說,說不通一刀宰了就是。」

  「……」

  宋游思索了下。

  其實於他而言,這種簡單的捉妖榜,他本是不願與長京的民間先生、江湖人士們爭奪的,可不願去是一回事,如今已經去了,卻有人找上來,想把他們的功勞與賞金都搶了去,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想了想他才說道:「長京城外,天子腳下,武行兇,恐怕也有風險。」(5,0);

  「我有經驗,風險不大!」

  「在下知曉江湖事江湖了的道理,不過江湖手段固然好使,俠也於此道,卻也要看是什麼事。既是驅妖捉鬼之事,又是江湖士,有時或許還是修行玄門中人的辦法好用一些。」

  「你有什麼辦法?」

  「明日去縣衙,我和俠同去,與他說說即可。」

  「你怎麼說?」

  「試試。」

  「……」

  吳俠猶豫了下,才答應下來。

  雖然不想勞他出手,不過若是有個更簡單、更不容易惹來麻煩的辦法,也是好事。

  便看他怎麼做了。

  (本章完)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