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生活費是不可能的,徐燦燦有一點貔貅屬,隻進不出。這是從小養的習慣,或者說,是吳春紅給培養出來的習慣。
嫁給江大誌,雖然提前做了約定,但還是不放心。覺得,哪怕有的偏心照顧,徐燦燦在外人看來,依然是個“拖油瓶”,老江如果信守承諾、按照他們的約定來做事還好,一旦他不守承諾,那麽們娘倆在這個家裏就會是弱勢的,所以,習慣給兒拉東西,也讓徐燦燦自己養了這樣的習慣。
不讓兒改姓,不讓和姓江的有太多牽扯,是為了保護,但是現在,也算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本質上而言,徐燦燦和江家沒有任何關係。這是家裏所有人的共識。包括徐燦燦自己,也是這麽認為的。
所以,江建國和江大誌不讓繼續回來吃飯,還真的一點問題也沒有。
這麽多年,江大誌和吳春紅在養育江建國和徐燦燦的問題上完全遵守了當初的約定,算是言而有信。
但既然是生活在一個屋簷下,而且倆人還生下了江宏和江圖,有些事就真的沒辦法算的那麽清楚。
比如,徐燦燦接了班之後,吳春紅就沒了工作,不再往家裏生活費了,江大誌也沒有反應。實在是在一起生活習慣了。習慣是很可怕的東西。尤其開支減之後,吳春紅克扣的主要是江宏和江圖,別人的生活到的影響不太大,也沒人鬧起來。
但是,哪怕知道江大誌說的有道理,吳春紅還是習慣的開口替徐燦燦說:“老江,燦燦和鍾勇都要上班,忙的很,下班回家還要做飯的話,太辛苦了。正好咱們家也要做飯的,不過是多兩雙筷子的事,就讓他們還是回來吃吧。就一頓晚飯,早飯和午飯們自己解決。”
江大誌:“你要是心疼他們辛苦,想讓他們回來吃,我也沒意見,反正現在我上班,家務都是你來做的,你不怕辛苦就行。就是他們得生活費。不能吃白食吧?我養著你,沒問題,咱倆是夫妻,但是徐燦燦的事不讓我管,這是咱們當初就說好的。再說了,他們夫妻都有工作,生活又不困難。讓他們出點生活費是應該的啊。這要是有困難,吃不上飯了,我好歹是個長輩,管吃飯沒問題,但他們不是這種況啊。”
江大誌越想越氣。
好家夥,從打老吳讓出了自己的工作,就一直是他養著徐燦燦了,五年了啊。這可和結婚那時候說好的不一樣!說了自己的孩子自己養!老吳也不提醒他,蔫不嘰的占他便宜。他養著江建國是應該的,養著江宏和江圖都是應該的,但他憑什麽養徐燦燦啊?徐燦燦和他有半錢的關係嗎?
之前江大誌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一方麵是因為習慣,另一方麵是因為有江宏和江圖作為粘合劑。
因為江宏兄妹的存在,他和老吳是真正的夫妻,是一家人。現在倆孩子離家了,他和老吳之間最深的連接一下子就斷掉了,他們似乎回到了當初搭夥過日子的狀態。他們不是夫妻,而是兩個破碎家庭重組,湊合著過。看著是一家人,但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各過各的。
這幾年,他像個冤大頭一樣養著徐燦燦,卻看著老吳苛待他親生的江宏和江圖,他是眼盲心瞎了嗎?
江圖說的沒錯,老吳心裏沒有他。他們一起生活了這麽多年,也比不上死了多年的徐秋。但凡老吳對他有一點,也不至於會這麽苛待江宏和江圖,讓他們小小年紀就對家裏徹底死了心。
他把責任推到吳春紅上,毫認識不到自己的問題。如果他表現出對江宏和江圖的重視,吳春紅也不會太過分。或許是意識到了,但是並不想承認。
想到這些,江大誌的心更冷了兩分。
吳春紅:“……”
想說,都是一家人,計較那麽多幹嘛?
但是想一想,燦燦和江家,還真不能算是一家人。畢竟這是他們結婚之前就說好了的。
要是江宏和江圖還在就好了,不管怎麽說,燦燦是他們同母異父的親姐姐,他們是有緣關係的。那樣的話,燦燦在這個家吃飯似乎更名正言順一些。
唉!都怪江圖!好好的,鬧什麽鬧,給惹來這麽多麻煩!
看了看徐燦燦,讓自己做決定。
說了這麽多,徐燦燦也認識到,今天已經挽回不了局麵了。
想了想,說道:“那我和勇哥就自己開火吧。媽,你閑著沒事過去幫我們唄。傍晚的時候過去給我們做頓飯,行吧?”
想的很好,生活費,那肯定是吃虧,還不如單獨開火,讓媽過去做飯,說不定還能從這邊拿些米麵糧油過去,甚至在這邊做好了飯給送過去。那還更省事了呢!
吳春紅:“……”
在這邊做完了再去那邊做飯?
金玲反應也很快:“去唄。媽反正也閑著。這邊做完了就去燦燦那邊忙活,正好在那邊吃完了幫著收拾完再回來。”
回來接著收拾這邊。
“而且,咱們每個月的花銷是有數的,一下子了四個人吃飯,能省一半錢呢。”
想的占便宜,門都沒有。
吳春紅:“……”
想罵人,但是在江建國的媳婦麵前,還真擺不出婆婆的款來。別以為聽不出話外音,不就是告訴,如果過去幫忙就在那邊吃飯,活不能白幹嗎?而且還防著從這邊帶東西過去!
“怎麽可能省一半?燦燦和鍾勇也就是來吃頓晚飯。江宏和江圖本來就花的。”
即便了四張,也省不了一半的錢。
金玲笑道:“對,吳姨說的有道理,也就個三分之一吧。”
對江大誌說道:“爸,家裏的開銷您要整把一下關啊,什麽都要心裏有數才行。”
就差明說要防著點吳春紅了。
江大誌點了點頭,倒是沒再多說。
徐燦燦也沒再說什麽,相信媽會為考慮好一切,會盡可能的替節省。
天聊完了,也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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