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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四百三十七章 思路打開一點人家還是個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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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浩川現在真的一臉懵,這剛剛才說的話,一轉頭就變自己要錢了?

    「不是啊爸,那我也沒和我二叔要錢,主要是他這個事就不占理,打司基本上是穩輸的,我勸他給別人賠錢……」

    又是話沒說完就被親爹打斷了。

    「怎麼就穩輸啊,你不是學法律的嗎?你可以給辯論一下是不是。」

    有時候你是沒辦法和父母親戚解釋伱的職業。  獲取最新章節更新,請前往

    計算機?來來來幫我修一下電腦,連修電腦都不會你還好意思說你學了計算機?

    反正家裡人看來,你學了法律,他們遇到的法律問題你就都能解決了。

    「爸,這不是我學不學法律的問題,這是誰起訴的問題,原告這邊的律師是我現在的師傅,就這騰達的法務大佬,你說我怎麼辦?」

    這話出來後對面的親爹終於不說話了。(5,0);

    相比之下還是兒子的前途更重要……

    放下電話,方浩川嘆口氣,儘管這是自己家親戚,但他依然覺得無語。

    正準備起出去一趟,結果肩膀上突然多了只手,轉一瞅,王道仁正一臉欣喜地看著他。

    「王老師?」

    「剛剛那個原告律師是法務大佬說的不錯,以後要繼續努力,知道嗎!」

    方浩川愣愣地點點頭,便看著自己這師傅一路瀟灑地走出了辦公室,裡還哼上了小曲。

    「我穿上律師長袍,拿起案卷背包,腦海里閃過一堆法條……」

    這個案件很特殊,因為本就是兩個未年人之間的問題,所以法院必然是要走調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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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案法還是李虛生,不是因為他特殊,基層法院就是這種況,太缺人了。

    逮住一個能幹的那就往死里用,能者多勞嘛。(5,0);

    好在李虛生從去年到今年瘋狂加班還是有用的,他也快要升了。

    政法系統相比「兩辦」「組織部門」之類的地方,那上升真的不容易。

    加班還一點不……

    又是一個晴朗的早上,王道仁帶著閆玉梅夫妻倆明區法院。

    就是在這民二庭,他遇到了第一次背刺,想起來都是淚啊。

    一路進了法院直奔調解室,路上不斷有法院的工作人員在打招呼。

    「老王來了,趕過去吧,李法已經去了。」

    「老王早的,吃了沒?」

    「誒老王你來了,這次不會出問題了吧?」

    王道仁面帶笑容一一回復,邊的閆玉梅夫妻倆那真的覺小刀拉屁,開了眼了!

    沒想到王律師這麼厲害,法院居然有這麼多人都認識他!(5,0);

    王道仁看了看這夫妻倆沒說話,他當然不會說自己因為連著三次違規而為了政法系統的笑柄。

    而且都是在法院審判時候出的問題,所以明區法院的人都知道他……

    不過今時不同往日,他王道仁現在是法務大佬來著!

    進了調解室,李虛生早已經坐著了。

    「來了老王,這就是當事人吧,趕坐。」

    等王道仁三人坐下,李虛生才繼續說道:「怎麼樣,你們這次是怎麼打算的啊?畢竟問題也不怎麼大。」

    「李法,我們這都人了我也不瞞您,就是訴求上說的,賠錢,停止侵權,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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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虛生聞言搖搖頭道:「我和對方聯繫過,就這些訴求夠嗆能答應。」

    「關鍵是這種案件你老王自己也清楚的,停止侵權完了,他還可能再有類似的行為,到時候怎麼辦呢?」

    這也是目前實踐中一些民事侵權行為比較麻煩的地方。(5,0);

    其實周毅從最開始起訴鄰居許於停止侵權的時候方大狀就說過了,這種況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判令停止侵權後再次侵權的,不會適用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而應該以再次侵權為由,重新主張,進行民事訴訟。

    當然,實際案例中再次侵權被起訴的,有可能會被判決懲罰賠償。

    聽起來很多人都無法理解,但這就是實際規定。

    刑法是底線,而且判令停止侵權,對方當時確實已經停止了,你也不能說他不執行判決。

    到實際案例中,對於「持續」和「重複」的侵權,一般來說某一時間的判決,只是針對特定時刻的侵權行為。

    而對於延續到該時間節點之後的侵權,或者是新的侵權,可以視為新的事實。

    這說的有點繞,說人話就是,法院判決只管當時的事,它不會管你未來的事。

    這就是為什麼周毅當時起訴許於停止擾民,只能管當時,後面繼續擾民就沒辦法了。(5,0);

    只能再次起訴……

    這裡就不再贅述了,寫出來夠一篇法學論文了……

    閆玉梅夫妻倆又一次懵了,只能看向王道仁。

    王道仁聞言也是苦笑道:「暫時來說只能這樣,以後還不行,那就……那就看看其他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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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沒辦法,作還是有的,只是都有風險。

    讓小孩帶著錢等著對方搶,然後說搶劫罪,聽起來是個好法子,但如果對方不搶呢?

    確實現在有規定,八大惡犯罪年齡下調,十四歲到十六歲就得承擔刑事責任。

    搶一塊也是搶劫。

    但……不好作,而且一個不小心自己都可能賠進去,王道仁以前玩過太多作,因此現在有點猶豫。

    正在此時,調解室的門被推開了,方浩東走了進來,一眼就看到了閆玉梅夫妻倆。

    「你們還真的告我是不是,行可以,你看看我會不會怕你們,就因為這點破事還鬧到法院是吧?」(5,0);

    「你們至於嗎?啊,想要錢就明說!」

    方浩東在那裡向著閆玉梅夫妻吼道,李虛生不由自主地就皺起了眉頭。

    他想到了之前懟自己的那個網紅律師。

    「方浩東是吧,請你安靜坐下,這裡畢竟是法院,如果你再有這種行為,我就喊法警了!」

    這番話說的極其嚴厲,方浩東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剩下要罵的話咽了下去,乖乖坐下。

    李虛生這才滿意的點點頭:「好了,調解開始,方浩東,剛剛對方已經說了,條件就是起訴狀上的條件,你怎麼看。」

    「我?我一條都不答應,還賠錢道歉,我呸,我還沒說兒罵人呢,現在倒打一耙!」方浩東直接喊道。

    他確實不怕,來之前通過七扭八歪的關係找了另一個律師,對方告訴他,這沒什麼事。

    法院不會支持對方那麼多錢,畢竟是未年人,要酌一點,至於說道歉和停止侵權,那更不用擔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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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現在的方浩東一方面是不怕,另一方面還是覺得對方在虛張聲勢。

    那個律師可說了,就算判了停止侵權也沒用的,這種訴訟就是嚇唬人。

    這還調解個屁啊,李虛生也可能是最近一年多了審周毅的案子太多了,所以對於和稀泥之類的調解也沒有太熱衷。

    什麼「得饒人且饒人」或者「你退一步」之類的話他現在都懶得說。

    放別的法,那為了調解可能要做無數的工作。

    所以眼見如此,李虛生直接道:「那既然調解不就算了,大家回去等開庭吧,走了。」

    方浩東看了一眼也起離開,對於他來說現在已經不是什麼孩子的問題了,這是外地人在挑釁他本地人!

    調解做的虎頭蛇尾,王道仁也只能帶著閆玉梅夫妻倆離開。

    他不知道怎麼和夫妻倆說,難道說就算這次贏了,對方還有可能繼續欺負人?(5,0);

    不過,回到公司後總算聽到了一個好消息,周總浪完終於回來了。

    不知道為什麼,聽到周總回來後,整個公司就有了主心骨。

    明明他每天什麼都不做……

    王道仁考慮半天之後還是來到了董事長辦公室。

    「事就是這樣了周總,目前民事方面沒什麼太好的辦法,我想走刑事,但……總覺不太好。」

    不是說事不好,是容易出事。

    一個校園霸凌案居然弄了這樣?

    周毅覺好像和自己當初面對許於一樣,陷了死胡同。

    只不過在之前,自己是通過以暴制暴的手段進行的,這次還要那麼做?

    涉及到未年人萬事都得小心,不然自己都可能進去。

    所以……

    「方大狀……我這有個新案件,你可能會興趣,對,關於校園霸凌的,沒有沒有,還沒到未年人犯惡罪名的地步呢……」(5,0);

    掛了電話,周毅汗,真的不得了,覺自己現在和方大狀的想法好像。

    莫非自己被同化了?

    當然,周毅並不知道,就在他掛了電話之後,律所的方大狀又一次將自己的筆記本拿了出來。

    翻到了前面一點,仔細地看著那上面的一些筆記,不斷地勾勾畫畫。

    忙碌之中時間就會過得很快,一轉眼就到了下午四點。

    還是老地方,依舊是萬年不變的那杯咖啡,萬年不變的醋。

    等方大狀一臉地將那加料咖啡喝下去之後,周毅終於迫不及待道:「方大狀,現在能說了吧,有什麼好辦法呢?」

    方大狀聞言笑道:「這個辦法其實並不是什麼好辦法,因為正常人肯定不會這麼做。」

    「但對於你來說很適合,雖然這是在幫你的員工打司,但我相信你肯定不會在錢上面有問題。」

    「你們那個王道仁,水平現在確實有了,但考慮的不夠細緻,讓孩子帶錢出門,然後讓對方來搶,這聽起來好像很好辦,但確實是想當然了。」(5,0);

    或者說,如果真的這麼簡單就可以解決問題,那校園霸凌也不會為一個大難題了。

    引年人犯罪,且不說別的,就單單這個事如果傳出去,那分分鐘就是踩紉機的節奏,本不帶猶豫的。

    「那方大狀,你說該怎麼辦呢?」

    方大狀悠然開口道:「你之前弄過訴前財產保全,那你聽說過行為保全嗎?」

    這話再次讓周毅愣住了,財產可以保全,行為也能保全嗎?

    話說怎麼保全啊?

    行為保全,聽起來就和財產保全十分相似。

    只不過一個是對財產採取強制措施的,另一個則是對行為採取強制措施的。

    財產保全是說不採取強制措施這個財產有可能要不回來,那行為保全也是一個概念。

    不採取強制措施有可能使判決無法執行。

    怎麼理解呢,最簡單的,以案釋法。(5,0);

    張三是個大老闆,他老婆要和他離婚,孩子已經八歲了,肯定過了哺期。

    所以在離婚判決中,孩子有很大可能會判給經濟條件更好的張三。

    那張三的老婆很自己的孩子,所以就想著,趁判決還沒下來,要不帶著孩子去國外吧。

    張三一看不行,向法院申請行為保全,限制老婆出境,法院經過審查沒問題,便做出限制張三老婆出境的行為保全裁定。

    這種保全最常見的是智慧財產權侵權領域。

    畢竟經常會出現,你這邊起訴人家那邊照樣侵權,等你判完了,人家的事也辦完的況。

    當然,和財產保全一樣,你要申請行為保全也得保證金。

    「同樣,行為保全也能用在相鄰關係中的。」

    周毅從愣神中恢復過來,趕問道:「那我當初被那個,那個樓上的大媽擾民的時候,你為什麼不說這個啊?」(5,0);

    方大狀笑道:「我當時又不了解你,誰知道你會在較真這件事上不餘力呢。」

    保全必須得有保證金,稍微有點事,保證金就打水漂了。

    「那有了這個之後,那個孩子就不能欺負人了?那對方要是還欺負人怎麼辦呢?」周毅再次問道。

    方大狀聞言道:「這就是行為保全的妙啊,我問你,停止侵權判決書判的是什麼時候啊?」

    這他明白,王道仁去匯報的時候說了很多。

    「是特定時刻的侵權行為,所以在判決後再有侵權,那就得重新起訴。」

    「對,但是行為保全呢,它是持續一段時間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從法院做出裁定開始,到判決下來,這段時間,它都是生效的!」方大狀一字一句地說道。

    這就是區別所在。

    周毅恍然大悟,這其實就是另類判決,而且還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管到了「未來」。(5,0);

    「民事案件的持續時間是不短的,一審二審,甚至還能申請再審,那麼這段時間裡,如果對方還有類似的行為,那你說會是什麼況呢?」

    周毅的腦海里,那個已經浮現了半天的罪名終於清晰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行為保全也是屬於裁定的……

    「還有一點,因為我們的對方當事人之一是未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這個行為保全裁定你猜是給誰的呢?」

    「當然,拒執罪是要節嚴重的,或許第一次的時候不算,那第二次,第三次呢?」

    「哪怕判決生效,對方再犯你可以再次申請,你說會不會累積到節嚴重的程度呢?」

    「所以我其實也很好奇,為什麼你們公司的那個王律師總是想著讓那個學生進去,現在的法律系下,想讓一個未年人進去真的沒那麼簡單!」

    「人家,畢竟還是個孩子呢……」

(5,0);

    霧草……周毅無話可說,真的無話可說。

    要不怎麼說這律師和律師之間的差別,有的時候比人和狗之間的差別還要大呢。

    方大狀雖然十分熱衷於未年人犯罪的況,但他並沒有在知道問題後就急吼吼地用一些非常規手段來解決問題。

    他從始至終都是在法律框架來解決問題,而不是說玩那些律師的髒套路。

    方大狀懂不懂那些律師的套路,周毅覺得那肯定是懂得,而且還要比王道仁他們懂得多。

    但自從認識對方,不管是什麼況下,方大狀好像都沒有什麼出格的事。

    反正用人家的話說就是,你拿著錢引別人搶劫,那是正常人都能想到的辦法。

    因為現在普法教育的推廣,很多人都知道搶劫是重罪,而且十四歲以上就得承擔刑事責任。

    十二歲到十四歲的,經過最高檢批準也可以承擔刑事責任。(5,0);

    所以王道仁的法子還不一定有用。

    但是方大狀這種……反正周毅覺得,就對方那個況來看,肯定是停不下來。

    因為那個當爹的本就沒管,一直於一種放任的狀態。

    他但凡管一管,也不會造現在的局面。

    對面的周欣然都已經聽得懵了,方大狀說的這些東西其實都知道。

    但就是沒有聯繫起來想。

    或者說,沒人會想到還可以這麼作。

    這也是為什麼方大狀說只有周毅一個人能做到了,因為他可以在每次出現侵權時就趕申請保全,趕起訴……

    申請保全功後三十日起訴,那沒事啊,拖到第二十九天再起訴……

    反正時間越久,對這邊就越有利。

    對於其他人,且不說事,單單是每次的保證金,每次的起訴都不一定能做到。(5,0);

    這真的需要又有時間又有閒,而且還得有一個專業律師幫你來理。

    「我馬上讓王道仁申請,明天就開始!」

    很快,正在公司加班的王道仁接到了周毅的電話。

    「什麼?行為保全?可是這樣有意義……誒,好像確實很有意義啊!」

     第三更來了,一萬五了,還有一章,估計會到四點多?不確定,反正肯定會寫完再睡的。

      要紅包的兄弟們,看前面的話,加更肯定會過十二點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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