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李輕鷂話鋒一轉,語氣和卻堅定,「我們認為,龍是兇手這一點,還存在很大疑慮,主要原因有以下五點依據:
一、高。現場勘測足印,推測兇手高最多175,但是龍的高有184厘米。
二、經濟能力。龍和尚仁出獄後,都沒有經濟來源,無論食住行,非常拮據。尚仁用的老年機,龍則連手機都沒買,還曾向父母索要錢財買手機。這樣兩個人,如何買得起槍?從哪兒買槍?
三、格特點。無論是龍的犯罪史,還是他五年來在獄中的表現,都反映出他雖然有些小聰明,但是本質是個衝易怒的人,幾次坐牢,都和激犯罪有關。與兇手在本案中表現出來的計劃、目的、周相違背。龍不是這樣的作案風格。
四、龍是個犯罪者,不僅因為強獄,連樓上住了個單姑娘,都忍不住擾。他是怎麼做到面對向思翎這麼個人,卻不手的?不僅沒手,從向思翎的通篇口供中,我們可以看出,在兩人長達35分鐘的相里,龍竟然一點那方面的想法都沒有。這不符合龍的格。
五、機。龍在獄中,曾向獄友們炫耀自己的兩個大學生朋友。言談中,從未提及過仇怨。相反,他因為他們的言聽計從,而洋洋得意。一個人瞞一時很容易,瞞五年卻很難。我認為龍在獄中所出的,他和劉懷信錢峰的關係狀態是真實的。他並不恨他們,也沒有殺死兩人的機。
以上,就是我們認為龍不是本案兇手的主要依據。」
會議室里靜了一會兒,議論聲漸起。有不人點頭,認為李輕鷂講得有道理;也有人陷思索;還有人皺眉或者搖頭,這其中就有方浩。
丁國強似乎早預料到了這一幕。按照慣例,他在這時候就要點心的刺頭兒徒弟出來鎮場面:「陳浦,別著了,你怎麼說?」
陳浦要說話,所有人都安靜下來。
陳浦笑笑說:「沒啊,丁隊,不能什麼都我說,也要給年輕人機會。要我說,龍肯定不是兇手,向思翎撒謊了。那天的確在命案現場,也的確看到了兇手,還在跟前和兇手相了35分鐘。但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假的。是照著龍的樣子,給我們描繪的嫌疑人。而不是親眼看到的那個人。」
第41章
夜已深了,這個住率不高的超高檔小區里,人影稀疏,非常寂靜。
寬闊整潔的停車場裡,不起眼的角落,停了輛不起眼的黑轎車。
兩個男人,一個在駕駛座,單臂支在方向盤上,撐著下,向3棟的電梯間出口。另一個坐在後排,旁空位上放著臺筆記本電腦,上面是六個監控畫面——這是警方從小區業徵調的,分別對應著3棟的地面出口、小區的兩個車行出口和三個人行出口。
這樣的工作,兩名警察已經幹了半個月。但是向思翎每天一點異樣都沒有,除了上班,帶孩子上培訓班,就是去配合警察工作。別的什麼活都沒有,晚上更是從不出門。
所以,在兩名警察看來,今晚,肯定又是個平靜枯燥夜晚。
「我瞇一會兒。」前排的警察說,「待會兒換你。」
「行。」
他倆白天還有別的任務,傍晚才來這裡換班。刑警隊人手有限,這兩天又出了錢峰連環大案,人人忙得飛起。只能說丁國強不把人當人,尤其是他倆這種剛畢業沒兩年的小伙子,在老大眼裡和驢沒有差別,正是需要練鍛打的年齡,不需要休息。
又過了十來分鐘,前排的警察已經睡歪了頭,後排的警察也打了個大大的哈欠,努力撐起眼皮,睡是不敢睡的。他低頭掃了眼平靜的監控畫面,再一抬頭,看到兩個人從樓梯間衝出來。
他神一振,「啪」一下拍醒前排同事。
是向思翎和的金髮保姆。向思翎一臉焦急,保姆手裡抱著孩子,兩人往車子跑。
「看樣子孩子生病了。」一名警察嘀咕。另一人一直盯著向思翎的表,看不出,他說:「遠遠跟著。」
兩輛車,一前一後,出了停車場。
一路疾馳,來到市三醫院急診兒科。
兩個警察站在走廊這頭,遠遠看到向思翎掛好號後,拿著病曆本,神焦灼地跟分診臺的護士說了幾句什麼,護士一揮手,讓們抱著孩子,隊先進了醫生診室。
看來是什麼急癥。
過了幾分鐘,兩個人又一陣風似的出來,保姆抱著孩子去了兒科治療室,向思翎拿著單子跑向藥房。不一會兒,又拿著一袋子輸用的東西,跑去了治療室。
一名警察悄無聲息跟上。另一名警察晃到原先的分診臺護士那裡,用擋住別人的視線,一亮證件照,低聲問:「剛才那個外國人抱著的孩子,怎麼了?」
護士愣了一下,答:「發燒,高溫驚厥。」
警察瞭然,這可不是輕癥,那沒什麼問題了。
兒科急診留觀室。
約莫現在不是流高發季,這間擁有六張病床的病房裡,只睡了三個兒。錢思甜就睡在1號床上,已經輸上了。
隔著玻璃,警察瞥見錢思甜的小臉,眼睛閉,也看不出什麼。向思翎穿一件米白風,和保姆一左一右坐在床側。
警察又掃了眼病房的布置,對面還有一扇門,但是從裡頭掛了把鎖。也有窗,窗外是個小院子,裡頭有兩個廢棄的兒搖搖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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