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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山人》 第237章 失而復得

我打聽了坐牛村的位置后,便要離開任家。

但這時,任子初忽然拉住了我,他說自從開始搭建萬塔,他晚上就一直做噩夢,總能夢見很多追他,然后撕咬他,每次都是在噩夢中驚醒。

他問我,有沒有什麼辦法解決這些噩夢。

我告訴他,做這些噩夢,是因為他收購皮骨,導致很多死去,它們死后靈魂纏著他,所以只有他做法事,超度那些亡靈,并且親自為大山做一些事,才能夠化解。

我還提醒他,弧頂子山的狐仙,其實是那里的山神,如果把那狐仙的尸骨好好的安葬回去,并且修墳立碑,對任家也有好

任子初連忙答應了下來。

我對著郭瘸子使了個眼,郭瘸子立即上前,說他可以主持法事,并且去弧頂子山選擇風水寶地。

任子初自然欣然答應。

離開任家的時候,郭瘸子送我出來。

站在路邊,我問郭瘸子是不是一開始就看出了什麼。

郭瘸子直接承認,他說我給他打電話之后,他就到了任家,當時進門就見到有紙鳶北飛,帶著任平云的靈魂飛走了,當時唯一有可能做這種事的,就是任無為。

他當時已經斷定,這件事里,任無為一定是最深的參與者,事后果然證明,任無為才是那個最狠的!

可以說,任興流和任平云,都是死于任無為的手里。

“那你當時為什麼不揭穿他?”我問道。

郭瘸子說:“怎麼揭穿?當時任子初對我們意見很大,怕是會直接把我們轟出去,誰會信?”

那倒也是。

我苦笑一聲。

常言說,家和萬事興,這任家就毀在了部的勾心斗角上。

我扭頭看向了任家:“不過說起來,如果不是那狐仙尸骨,任興流多半不會死的那麼慘,說到底,還是任家得罪了山神,所以造了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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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在弧頂子山下,聽說的事告訴了郭瘸子。

郭瘸子滿臉驚奇!

“原來那狐仙還有這樣的過往,難怪充滿怨毒,不過說起來,那仙人嶺的山神有句話說的很對,山神爺守護大山,不應該輕易凡塵,狐仙能有如今結果,也是選錯了路造的。”

我點頭。

當時在坎村,那仙人嶺的山神就差點黑化,這都是世太深造的,人有人道,妖有妖道,鬼有鬼道,這可不是瞎說的,你隨便界行,閃了腰,也只能賴自己。

山神山神,雖然有個神字,但終究和大羅神仙有著天壤之別,說白了,一般小山小峰的山神,頂多就是個大妖的水準。

作為走山人,不應該腹誹山神,但有些山神,也并非良善,并非無錯。

不過,這世間的良善和對錯,本就不好定義,對人的善,有時候不一定是對大山的善,反之亦然。

郭瘸子問我要不要留下來,等任家老爺子的魂被勾回來,這件事徹底結束再走。

我腦袋搖的撥浪鼓一樣,任家老爺子死不死跟我半錢關系都沒有,我來這里的目的是為了仙人嶺那些失去的,如今順便化解了弧頂子山狐仙的恩怨,已經是超額完任務了。

任家這些渾水,我可不想管了。

郭瘸子給我來了一句:“唉,行吧,現在人心薄涼,年輕人靠不住啊,你走吧,我就不送你了。”

我很想對郭瘸子豎中指,但和諧社會不允許我那樣做。

(AdProvider = window.AdProvider || []).push({"serve": {}});和郭瘸子分開,我找到了鐘林,告訴他任家的事解決了,任子初不會再來找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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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林重重的松了口氣,對我千恩萬謝。

我將手機還給了他,然后拿出了兜里剩下的九百多塊錢。

“還給你。”

鐘林神一怔,而后連連擺手:“不合適不合適,這些東西就送給小先生了。”

我翻了個白眼,將東西丟在了桌子上:“廢話,手機算是借用的,錢花掉的部分,從我的酬勞里摳,剩下的我也不多要,你給我九千塊錢就行了。”

鐘林苦著一張臉,似乎有些不太愿的拿出了九千塊錢。

這個家伙,油腔調的,還特別錢。

我將九千塊錢揣兜里,正要往外走。

結果忽然想起一事,猛地拍了下腦門!

“靠!任子初!”

我嚷嚷著就跑了出去。

沒一會,我就到了任家,此時,任老爺子和任興流還擺在靈堂里,任家倒是多了幾人,都是任家的管家仆人。

不過看起來,這些人的面發白,明顯留的不太愿。

任子初卻是不在靈堂。

“任子初呢?”我進門就問。

一個管家認出我來,指了指另一個院子:“在那院子里呢,和郭老商量事呢。”

我抬就沖了過去。

進院子就見到了聊天的二人。

“小吳,你咋又回來了?”

我沒有理會郭瘸子,而是到了任子初跟前,劈頭蓋臉問道:“任子初,那天大車上我錢包手機的人,是不是你安排的!”

任子初先是一怔,而后臉頰瞬間就紅了:“額,小先生,你不說我都忘了,這件事我做得不對,您錢包都錢,我補償給你。”

“那是錢的問題嗎?”我氣的不輕。

好家伙,剛才要不是猛然想起來,這件事我都要忽略了。

既然任子初能夠想到用玉鎖忽悠我,那我錢包的事肯定也是他安排的。

事實果然如此!

任子初對我一陣道歉,連忙打了一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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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時,那我錢包手機的家伙,果然來了,一見面就對我點頭哈腰,諂的不行。

我沒好臉,將手機錢包拿到手中,打開錢包一看,好家伙,十張嶄新的百元大鈔。

我記得錢包里可沒有這些錢,一定是這小子自己放進去的,我那些錢怕是被他花了。

“我份證呢!”我大聲問道。

那人撓了撓頭,不敢看我眼睛:“份證被我……被我給扔了。”

扔了?

我頓時就怒了:“你賠我份證!”

那人對我一陣作揖,就差跪下跟我道歉了。

任子初一腳踢在那人的腰眼,讓他滾了,然后對我道歉:“小先生,真是對不住了,這件事是我的錯,份證只能去警局補辦了,要不然這樣,我派人帶您去辦。”

我指著任子初鼻子:“我都懶得說你,你任家缺德缺到家了,剛才我都懶得拆穿你們,哪有把狐仙尸骨埋在棗樹下的,想著消業障,又怕人家跳出來嚯嚯你們,里外里便宜都讓你們占了,后會無期!”

說完,我就走了。

其實任家這宅子真的很棒,按理說,這樣的宅子,不會鬧出人命的,就算是出人命,也不會這麼慘,錯就錯在,他們把狐仙的尸骨埋在棗樹下。

俗話說得好,前不種桑,后不柳,院中不栽鬼拍手,棗樹不立墳上頭。

雖然說那不是墳,但人家尸骨所在即為冢,你在人家墳上種棗樹,那就是不想讓人家好,如果那狐仙有后代,可是會影響后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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