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鈴聲不斷響著,陸萌萌真期此時的手機沒有電自關機,省著自己手去掛斷。 陸萌萌就不明白了,若是自己斷更對他有什麽好? “煩死人了!ヽ(‘⌒′メ)ノ”陸萌萌咬牙切齒道。 集中神,努力碼字。 噠噠噠…… 至於手機,讓它一邊兒呆著去吧! 淩英俊打了兩遍電話,沒人接聽,不由得眉頭蹙。 他被推出門外時,隻是不解的略站了站就回了家。 因時間尚早,淩英俊猜測陸萌萌應該在碼字,便等了兩時。 隻不過這都快十一點了,陸萌萌似乎並沒有更新? 拿起手機窺作者群,一群人瘋狂水群,陸萌萌也沒出現。 到這個群,淩英俊就很想吐槽,真不知道們有什麽好的,轉眼就是99 的信息。 思緒飛轉,淩英俊拿著手機發呆。 淩英俊和陸萌萌都有一個病,就是喜歡發呆,他們也不知自己究竟心裏想著什麽,可就是那麽呆呆的…… 或許,這就是傻? 且不淩英俊發呆,陸萌萌這邊,時間再次張起來。 的心髒怦怦跳,手指都有些酸痛,可是還在堅持。 人嘛,就是在不斷突破自己的桎梏,努力變得更加強悍——被到一定程度,潛力就會被發掘。 陸萌萌最快時速也不過三千,大部分時候是兩千,這也是為何還有兩個時陸萌萌就張這番模樣。 零點之前,淩英俊沒有再打電話過來,陸萌萌也在十一點半的時候完更新。 舒坦! 雖然完今的更新,不足半個時之後就會來到第二,那種還要再繼續寫的覺很揪心。 碼字的人是不到頭的。 陸萌萌心滿意足的上傳章節,捧著杯子口喝著水。 然後開始發呆…… 其實陸萌萌很喜歡這種覺,放空一切,讓自己的大腦休息休息。 畢竟寫書是費腦子的。 陸媽媽自從知道陸萌萌要寫,就買了很多核桃回來,其名曰補腦。 對於陸萌萌想要做什麽,陸媽媽一向都很支持,隻要不是每發呆玩手機就行。 淩英俊準時在淩晨零點打過電話來。 陸萌萌下意識接聽。 “你掛我電話。”淩英俊的語氣很平靜,不似平日裏冷酷。 他發呆這麽久,似乎也有點兒想明白,為何陸萌萌會生氣將他推出門外。 陸萌萌拈酸吃醋? 嘖! 對於陸萌萌,淩英俊心裏也是有的,隻不過,一直當是個妹妹。 至於長大之後,有沒有別樣愫,他也不好,就是習慣保護,習慣了在自己邊的日子。 若娶為妻……似乎,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陸萌萌聽到電話對麵波瀾不驚的語氣,也心平氣和了許多——都發呆會讓人呆呆的,事實上也是如此。 “我在碼字,不掛你電話,掛誰的?”陸萌萌學著淩英俊的語氣,不溫不火的道。 陸萌萌學習能力很強,連他的語氣也都學了十十。
淩英俊聽到陸萌萌的話不由愣了半晌,“陸萌萌,以後碼字到底能不能白?” 陸萌萌很認真的道:“可以!” 等下,晚上見麵時不是還不可以的嗎? 怎麽轉眼就改變注意? 陸萌萌表示晚上在發呆時想通了一件事,爸媽帶著喵離家遊玩,自己又不會被拉出去逛街,時間就多了呀! 有時間,還不是想什麽時候碼字,就什麽時候碼字? 淩英俊的要求,沒問題! 陸萌萌回答如此幹淨利落,倒是讓淩英俊有些懵,這人果然變就變,毫都沒有前兆的! 惹不起。 淩英俊哦了一聲,“其實,今和我吃飯的,是我的同事,你可別忘記我在哪兒工作。” “不就是編輯麽!”陸萌萌無所謂的道。 在陸萌萌的心目中,編輯就是編輯,沒什麽的。 這種想法若被其他人得知,估計打死的心都有了! 編輯可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好不好!拿你的銷售命脈,推薦全靠編輯! 也就隻有陸萌萌這個純新人,又有編輯傍的家夥才會如此想。 淩英俊被陸萌萌那句話噎了半,這才吐出口氣來,“那個編輯是我的領導,也是你的主編——紅豆。” 紅豆啊!那個可的萌蘿莉,居然是主編啊! 既然是領導,陸萌萌很大度的原諒淩英俊與之吃飯這件事。 以後,這樣的事還多的是,難不次次都要生氣? 陸萌萌心中腹誹,上卻不敢口花花,隻是乖巧的嗯了一聲,表示知道。 “時間不早了,早點休息。”淩英俊看了眼時間,便道。 陸萌萌墨跡半沒掛電話,淩英俊一直有讓陸萌萌先掛電話的習慣,於是,倆人沉默良久。 半晌後,陸萌萌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我爸媽明帶著喵自駕遊,家裏就我一個人了!” 淩英俊:…… “你一個人,行嗎?”淩英俊表示很擔憂。 陸萌萌歎口氣,“不能行,也得行啊!一想到這半年的生活,就覺得很暴躁。” “那從明開始,到我們家吃飯吧,我和我媽一聲。”淩英俊邀請道。 這樣的況,從到大不知多回,淩英俊邀請的很順口。 陸萌萌咧笑道:“就算你不邀請我,我也打算這麽做的。” 每次在爸媽出去嗨皮的時候,陸萌萌就會顛顛的跑到淩英俊家吃飯,這麽多年,兩家人都已為習慣。 淩英俊嗯了聲,示意陸萌萌趕掛電話,他明還要上班。 第二一早,淩英俊醒來睜開眼,就發現一隻,哦不,一個人影從門裏著頭,眼睛骨碌碌的看著自己。 淩英俊下意識扯了扯被角,將自己的護住。 畢竟都長大了,可不是時候那般睡一張床、吃一碗飯,還是要講一些規矩的。 “出去!”淩英俊臉頰微紅,自己房間爸媽從來不進,故而晚上睡覺並不鎖門,卻不曾想,讓這丫頭鑽了空。 陸萌萌原本一張笑臉,著頭來淩英俊起床吃飯,卻被他的嗬斥給嚇了一跳。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