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鹿把茶喝完才走,江韌沒有阻撓。
說完那句話以後,他就沒再開口,因為他明白,不管說什麼,說再多都沒用。所以就不費這種口舌之爭。
等袁鹿走後,他回了一趟家,有東西要拿,結果在家裡找了半天沒找到,想到之前是嫚拿去的,就拿了備用鑰匙,進了嫚的屋子,進去就看到了他吩咐基金會的人寄給袁鹿的那件婚紗。
擺在客廳一角,像一件裝飾品。
剛好,手裡的電話打通。
“江韌?”嫚的聲音帶著工作時候特有的冷清,並不知道此時江韌就在屋子裡。
其實那婚紗早就想著得告訴他,然後還給他,可一天拖著一天,就拖到了今天。
倒是讓江韌誤會了,誤以為袁鹿收下了婚紗。
電話那頭沉默了半晌,鄒覺出不對勁,又喚了一聲,帶著小心翼翼和試探,“江韌?”
“我的印章放哪兒了?”他開口,語氣聽著沒什麼異樣。
嫚說了位置,他就結束通話。
跟著,嫚就反應過來,立刻把電話打回去,但江韌沒接。
連著打了三個都沒接,就沒再繼續。
坐在位置上,手裡握著手機發呆,心頭含了滿腹的委屈,眼眶發熱,但眼淚也僅僅只在眼眶裡轉了一圈就了回去。正好手機響起,拉回了的心神,低眸,看到號碼,不免皺了下眉,但還是接起來。
“景總。”
“晚上老地方,別遲到。”
“我今天不舒服。”
“哪兒不舒服?”
嫚垂著眼,握著筆,筆尖用力的在白紙上劃了一道,說:“例假來了。”
景崇默了幾秒後輕笑,“你例假來的次數還頻繁,一個月兩次?”
嫚忘了自己前一次拒絕他,也是用了這個理由,就在月初的時候,沒幾天功夫。
沒了話,又再白紙上重重劃了一道。
景崇語氣冷冰冰,“你可以選擇不來。”
說完,電話切斷。
嫚把手機放下,想了一下,給江韌發了個資訊,簡單解釋了一下婚紗的況,然後繼續工作。
……
袁鹿從茶室出來,就直接打車去了盛驍的公司,是第一次上他公司,跟前臺代了一聲,對方讓直接上盛驍辦公室。
估計他提前說過。
他在這邊一口氣租了好幾層,大廈上方還掛了他公司的名字,和盛地產。他的辦公室是單獨一層,袁鹿從電梯出去,踩在地毯上,悄無聲息。
正好李特助出來,樓下的人打電話到他這裡告知況,眼下盛驍在開會,他就過來接待人。
“盛總還在開會,我先帶你去辦公室。”
“有事兒做麼?你可以直接給我安排,我是來替盛總書的。”
李特助眼一轉,說:“盛總的書,向來是盛總自己吩咐做事,幫人指使不了。”
“這樣,那我去辦公室等他好了。”
“嗯。”李特助帶著進去,辦公室很大,有會客間,也有休息室。
袁鹿坐在沙發上,李特助:“想喝點什麼?”
“你不用特意招待我,你告訴我茶水間在哪裡,我自己去弄就行。”
李特助隨的意思,帶著到茶水間,袁鹿看了一圈,弄了一杯咖啡,李特助待了一會就顧自己做事去了。
袁鹿沒回辦公室,在茶水間待了一會,然後四走了一圈。
走到會議室門口,門虛掩著,能聽到他們講話的聲音。在門口站了一會,對於他們眼下在討論的事兒,一知半解,涉及到專業方面,也是聽得迷迷糊糊,不是太懂。
盛驍的會議提前結束,他回到辦公室,沒瞧見袁鹿的人,只在辦公桌上看到留下來的字條。
起頭寫著請假條三個字。
【還是很想爸媽,請盛總批準我早早回家。】尾留了自己的名字,還畫了一道,讓他簽名。
他拿了手機撥了的號碼。
老半天才接起來。
袁鹿這會在回家的路上,坐的地鐵,沒那麼快到家裡。
盛驍:“你就這麼敷衍我?”
袁鹿現在已經很難跟他自若的對話,覺每一句話都著曖昧,憋了半天,說:“你瞧瞧垃圾桶,我打了好幾份草稿,最後敲定的那張。”
盛驍順著說的,朝著旁邊的垃圾桶看了一眼,確實有好幾個紙團,“今天就要走?”
“嗯,不開車了,我已經在網上買了車票。回家拿一下行李,就去車站。”
“這會子倒是雷厲風行。”
笑了笑,“你忙吧。”
“我已經忙完了,本來有一大堆事兒要給你去做,結果倒好,才讓你等了一個半小時,你就給我跑了。你是一分鐘都等不了啊。”
“你的李特助很能幹。”
“不用給他太高帽子,他要是聽到了,心裡會怨恨你,讓他多做很多工作。”
盛驍盯著那張請假條,再次注意到勾勒出來,需要他簽字的位置,眉梢一挑,“我要是不簽字,是不是你就不能走?”
不等袁鹿說話,他笑言:“你現在這樣回去,讓你爸媽見了,如何代?”
“回來。”最後兩個字,不輕不重,帶著幾分命令的口吻。
袁鹿抱住了脖子,他不這麼提點一下,還給忘記了。這脖子上的東西確實惹眼,也不好解釋。
忍不住抱怨,“你好煩。”
把電話掛了,也沒回去,到家以後,拎了行李,車子改票,準備去究竟的旅遊景點逛一圈再回家。
提著行李出去,秦叔正好進來,兩人迎面上,“袁小姐,盛先生吩咐我過來送你去車站。還有這個,盛先生說塗上會好的快一點。”
袁鹿撇撇,臉頰熱起來,迅速泛紅。秦叔不是個八卦的人,臉上也沒有額外的表,只是勤勤懇懇的給提了行李,朝外走去。
袁鹿跟著他出去,問:“他什麼時候跟你代的?”
“昨天就代過一遍,所以一直在附近候著。剛盛先生給我打了電話,我就過來了。”
怪不得,秦叔能出現的如此及時。
只是沒想到,盛驍竟然昨天就代了,的心思他倒是猜的的。
袁鹿不去想昨晚上發生的那一出,一心一意的回家就是了。
車站等車的時候,趁著秦叔還在,去了趟衛生間,解了巾,看了看脖子上的齒印,拿膏藥塗了一層,重新系上巾。
沒回家,車票改去了杭城。
上車後,給謝東樹打了電話,讓他幫忙安排一個舒適的酒店,要住兩天。
車程兩小時,臨近過年,春運開始,人就比較多。不過現在通發達,就沒有以前那麼的擁。
到了杭城,袁鹿隨人流一塊出了車站,謝東樹站的顯眼,一眼就瞧見。
謝東樹先帶去吃晚飯,還了他朋友一塊。
袁鹿知道他了朋友,有發過朋友圈昭告天下自己單,照片上的孩很漂亮。謝東樹是個控,以前是個胖子的時候,也沒有因為自己是個胖子,而對而卻步,如今瘦了,胎換骨了帥哥,就更不會降低眼了。
他接上後,就去接朋友下班,時間剛剛好。
去餐館的路上,袁鹿一路的吃狗糧。
謝東樹是那種抹了的男人,很會逗人開心,他朋友還有些不好意思,他是沒臉沒皮,這會倒是承認袁鹿是他兄弟。
袁鹿適時,說:“我可當你是姐妹。”
車子遇到紅燈停下,謝東樹回頭衝著眉弄眼的。
袁鹿笑了笑,“好好好。兄弟就兄弟,我吃點虧唄。”
他朋友的視線在兩人上打轉,其實第一眼看到袁鹿的時候,心裡咯噔了一下,但想到謝東樹都帶過來一塊吃飯,應該沒什麼問題。
但袁鹿長得太好看,真的不信,這兩人之間能是純友誼。
到了餐廳,三人做包間,謝東樹點完菜去上廁所。
包間就留了兩個人,謝東樹的朋友名字裡也帶個樹,且小樹。
比謝東樹小幾歲,才畢業出來兩年。
瞧著是喜歡謝東樹的,所以對著也是小心翼翼的,雖然有懷疑,卻也不敢問。
袁鹿主開口,“他沒跟你介紹過我?”
“電話裡簡單介紹了一下,你們在國外留學的時候認識的。他那會還是個胖子,你是他神,追了你很久,沒追到。”
袁鹿笑了笑,“那他說的還全面,確實如此。他是個好玩的人,是個胖子的時候很可的,男之沒生出來,革命友誼倒是培養出來了。我那會出國讀書是因為這邊出了點事兒,在國外一直也不太開心,人生地不,心就更不好。他幫了我不,跟大白一樣。你也不必多想,我們不是程又青和李大仁那種關係,我不喜歡他的。他跟你一起,就是真的喜歡你,不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得把話說明白了,免得壞了兩人之間的。
“我找他,還是因為他找了朋友,他要是沒有朋友,我可不單獨找他玩。”
小樹赧然一笑。
謝東樹很快回來,氣氛又活躍起來。
吃到一半,謝東樹瞧著袁鹿脖子上的巾難的很,扯了一下,說:“你圍著不難啊?這裡又不冷。”
袁鹿反應極快,立刻抱住脖子,被辣油嗆到了嗓子,一陣咳嗽後,臉長得通紅,連帶著脖子一塊都紅了。喝了口水,斜他一眼,說:“你管得著。”
謝東樹是個老油條,很快就發現貓膩,“怎麼著,有見不得人的東西?”
剛褪下去的紅,又染上來,“你管得著麼。”
吃完飯,謝東樹送去度假酒店,這邊環境好,滿足的需求。他讓小樹在車裡等著,自己送袁鹿去房間。
他給訂了一棟獨立小別墅,“你難得來,費用我來付。”
“這麼闊綽。”
“這有什麼。”
到了別墅,謝東樹陪看了一圈,還算滿意,“謝了。”
謝東樹說:“你男朋友怎麼不陪你一塊來?讓你一個人回來。”
“胡說什麼,我沒有男朋友。”
他嘖嘖了兩聲,沒有追問,“記得帶給我看看,我幫你把關,沒有一個男人能逃出我的眼睛。你這人眼高於頂,我倒是很想看看你找個什麼樣的男人。”
“快走吧,別讓你朋友等太久了。”
謝東樹剛走沒多久,盛驍的電話打過來。
“到家了?”
袁鹿找到水壺燒水,“沒,我在杭城,準備玩兩天再回去。”
他輕笑,這笑聲裡包含了深意。
“那你好好玩,注意安全。”
“哦。”敷衍的應了一聲。
話音落下,兩頭都靜下來。
片刻,還是袁鹿耐不住,說:“我掛了。”
電話結束通話,袁鹿把手機放到桌上,了額頭,一時有些心煩意,難以招架,也不懂要怎麼理才好。
在杭城待了三天,天公不作,來的第二天就開始下雨,日日下,就沒出門,整日裡待在酒店。謝東樹要來找玩,都給推了,他不要打擾靜養。
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後坐在落地窗前,瞧著外面的景發呆,或者看看書,十分清淨。修養心,放鬆心。
期間收到了小譚和件的合照,兩個人的很近,手握在一塊,看起來很甜。兩個人很配。
談,從來就只是一件簡單的事兒,並不複雜,也不困難,只要你我願即可。
脖子上的牙印只淡了一點點,能用底遮住。
那藥膏確實有效。
雨還是連綿不斷的下,天氣冷,冷的人難。袁鹿又待了兩天,才回樾城。
道路兩旁都掛滿了燈籠,有了點過年的氛圍。
到了家裡,袁徵已經開始休假,裴麗就要晚一點,畢竟是醫院,同其他單位質不太一樣,不過這兩年一直有退下來的想法,想一心一意照顧袁鹿。
在家的日子,是袁鹿最愜意的時。
早上睡懶覺,或者陪裴麗去買菜,晚上一家三口去超市,置辦年貨。
像小時候一樣。
小時候父母還嚴厲一些,這個不許多拿,那個不許多要,長大了反倒更加縱容,可偏偏長大了,又不像小時候那樣,看到什麼都想吃,恨不得把超市搬回家。
過年前兩天,高中同學組織飯局,陳萌一塊,袁鹿不是很想去,不過說沒有那幾個人,其實不太信,但還是去了。
有些事兒,一直逃避反倒像是有問題。
當天,隨便打扮了一下,掐著時間過去。
到了時候,人已經差不多都到了,陳萌在飯店門口接。在門口,還遇上了正好過來的餘銘學。
六年前還得多虧了他,告知了真相,不過後來袁鹿一直沒機會謝謝他,也不知道他之後有沒有到什麼牽連。
如此看來,來這一趟,還算有收穫。
他瞧著了很多,見著也很高興,寒暄了幾句,一道進了飯店。
人差不多都到齊了,多年未見,大家都變了模樣,有一半已經結婚生子,一個個都有幸福胖。他們見著袁鹿還高興,原以為不會來。
因為是同班同學,所以難免對六年前的事兒印象深刻。
袁鹿同餘銘學和陳萌坐一塊,坐在中間,多數時候是跟餘銘學聊天,問一些有的沒的。
就聊聊近況。
他留校了,現在在學校也有了一定職位,準備往上走走,看看能走到哪一步。
他說:“這幾年一直有想到你,現在看到你這樣,我還放心。”
袁鹿笑著聳了聳肩。
本以為這頓飯能平安無事的吃完,大家氣氛也好,誰知道吃到一半的時候,突然熄燈,而後包間門被推開,有人舉著蛋糕進來,唱著生日歌,祝的是袁鹿。
唱完以後,燈亮起,那四個人齊齊的站在一塊,朝著深深鞠躬,說了聲對不起。
袁鹿一開始沒反應過來,因為其實已經不太記得這幾個人的樣子,當大家都在等回應的時候,才知道是怎麼回事兒。
捧著蛋糕的人是周迎,他把蛋糕放在桌上,“袁鹿,當初的事兒,我們一直沒找機會跟你道歉。今天正好藉著這個機會,我們慎重的跟你說一聲對不起,希你可以原諒我們年無知的行為。”
另外三個迎合,“是啊,是我們不知輕重,傷害了你。”
袁鹿不知道今天還藏著這麼一個彩蛋,側目看了陳萌一眼,不等說話,袁鹿就轉開頭,看向那幾個人,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上學時候,其實跟這些人並不悉,所以六年前餘銘學跟說的時候,幾乎都沒什麼印象。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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