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放你走。”
杭儂舉到邊的酒杯忽然頓滯。
岑祚舟眼梢微揚,抬手輕易撥下的酒杯,起時反手將酒倒冰桶,眼神拉低緩緩裹住,告訴說,
“既然走了,就沒必要回頭,這對你、對杭氏毫無意義。”
岑祚舟繞過邁下樓梯。
然而,始終沒有半步停留的男人,卻在邁至樓梯半中央的位置時,倏爾停住。
盡管場還是吵,
但耳力極佳的他,還是沒有任何阻隔障礙地聽到,樓上人的氣惱控訴:
“什麼放我走,誰要你放我走了!”
“這男人怎麼還是那副德行啊,沒良心,不識趣,用完就扔。”
還有一句:
“還當我是需要靠你救濟的小孩呢?我早就不喜歡你了好不好。”
隨后控訴聲停下,過了沒一會兒,又傳來詢問下屬時不太確定的聲音:
“我剛剛沒太餡吧?”
“看不出來我對他還有覺吧?”
“本來是想裝出那種讓他高攀不起的王氣場……”
“……”
岑祚舟虛瞇著眼,半晌,微微搖頭,角約勾過一極淺的弧度。
小姑娘長大了,變聰明了,懂得利用自己的優勢達目的了。
就是演技太差,
說謊的技半點沒長進。
“開始的時候,他好的。”
班妮圣心大教堂,
今晚徐嘉合出差外地,時眉在這里時隔多日又一次見到夏婕。
比上次更勇敢了,
“在我經歷過那樣的事后,他依舊毅然決然地要娶我,瞞著家里人跟我領了證,還不惜跟全家人決裂想跟我舉辦婚禮。”
“只是我實在沒勇氣了,一到人多的地方就無比恐慌,一見到相機就抖到搐。剛結婚那一年我天天做噩夢,他也整夜整夜抱著我不睡,哭得比我還厲害。”
或許已經先為主,
聽到這些,時眉非但不能到一好,只覺得那個男人做出這樣戲般偽善割裂的行為更令人惡心,荒唐得可笑。
但還是忍住了這些,盡量放弱聲音,循序漸進地問說: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他變了呢?”
“徐奇出生以后。”
大抵過去的那些時月痛苦到超越麻木的極限,就算回憶起來,的緒也幾乎沒什麼波瀾,眼神淌出渾濁的底,
“那天中午特別好,我坐在客廳的飄窗,特意選了件許久沒穿的白連,想給自己畫一張自畫像。”
“自畫像?”
時眉敏銳捉牢這個關鍵詞,目微怔,嘗試著開口問,“你那時候已經可以……”
夏婕稍稍垂眼,然后,點點頭,
“我想那時候應該算是走出來了吧,因為他的確對我不錯,至我愿意主直面我自己。”
可結果,應該是可想而知的惋惜。
時眉沒再出聲打斷,視域中還是佝僂瘦弱的黑背影,
時眉坐在后方,聽見說:
“但自畫像只畫了一半,徐奇這時候醒了,哭得很大聲,于是我把孩子抱過來給他喂。”
“那是我第一次挨打。”
的緒還是平穩。
時眉卻心尖一,下意識手指。
“后來每次挨打的時候我都會出神。”像是很輕很輕地笑了一聲,又好像沒有,也對,怎麼還能笑得出來呢。
“出神的時候,你在想什麼?”
時眉聲問。
“在反省。”回答,“反省我第一次挨打那天,究竟是哪一步做錯了。”
“是因為我坐在飄窗上畫畫嗎?”
“還是因為孩子哭得太大聲。”
“難道是因為那天我穿了一條白的子而他并不喜歡嗎?”
停頓了幾秒。
的陳述太冷靜了,
冷靜到時眉幾次接近窒息,而分明只是聽夏婕的陳述而已。
片刻后,夏婕給出答案:“后來有一天,在我以為快要被他打死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是因為我畫自畫像的時候,對面有個男人在同時晾服。”
所以,從那以后,
時眉每一次見到的夏婕,都是一黑長,長,從頭到腳裹得嚴嚴實實。
“那時候…反抗過嗎?”時眉輕聲問。
“沒有。”
“一次都沒有過嗎?”
“……沒有。”
“那時候雖然痛苦,但還可以畫畫,只要面前擺一張畫紙,只要眼睛分得清料,只要還能提得起筆,也沒那麼難熬。”
提及畫,的呼吸落染些許起伏。
“那個視頻,”時眉說到這里,耳邊瞬時充斥著夏婕痛苦哀嚎的象,蹙起眉,咬著牙問。
“是半年前的事,對嗎?”
來之前,岑浪告訴,在民宿的時候他曾拍下房間的掛畫與夏父收到以夏婕的名義寄去的畫作。
他將兩幅作品同時發給江峭看,
結果不出所料,房間的掛畫與夏婕用左手畫的那副「跪拜畫」異曲同工,而夏父收到的畫作,是贗品。
大概是徐嘉合為防止夏婕父母發現,隨便挑了幾幅畫,寄去民宿。
而房間的掛畫落款時間,
哦豁,小伙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