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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糟心的重生》 第214頁

林晚照道,“那還算有良心,不枉你姥爺把錢都分給他們。”四個孩子,要這麼著也不錯。上輩子可沒這樣的良心。無非就是十天半月過去一趟,老兩口還傻樂傻樂,覺著好。

秦特眉眼彎彎,就知道,即便離婚了,姥姥心里肯定也是把姥爺當朋友一樣,希姥爺過的好的。

秦特計劃明天拿完志愿表就去看姥爺,再跟翠丹聚一下,昨天家里人多,都沒好好跟翠丹說說話。然后,下午回家。

林晚照也有自己的計劃,打算去學開車。可開車在哪兒學,不知道。這可怎麼著呢?

這事也不能問小特,小特這麼小,肯定也不知道。

問大哥,大哥不會提反對意見吧?

大哥偶爾還是有點古板的。

至于大嫂,大嫂像炸一樣,告訴大嫂基本就等同于告訴了全世界。

把人這麼一劃拉,最有可能支持學車的倒可能是……一慣不大靠譜兒的老頭兒!

林晚照堅定的搖頭,寧可跟大哥商量也不跟老頭商量!

不過,商量也講究策略。

林晚照決定,得想個辦法先哄大哥高興一下。

祖孫倆各自制訂好自己的計劃也就晚上了,林晚照打個電話給大哥,讓大哥明早上樓吃早飯,在家做。

于是,第二天秦特就看到姥姥在攤咸食,還是蛋大蔥那種,特別香特別香。秦特覺著,大蔥和蛋真的是絕配,不論自私做都好吃。

林晨上來時也說,“香的整個樓道都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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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你上班都不吃蔥蒜,現在退休了,沒這忌口了吧。”

“沒了。”

林晨幫著盛稀飯,秦特幫著端。

秦特今天也特意打扮過,因為要去學校,起床洗漱后就把太姥爺送的小首飾戴上了,為此特意搭配了條白子。反正年輕的孩子,瘦瘦高高的,穿什麼都好看,更何況秦特本長相就好。就是有點可惜沒耳朵眼兒,耳墜暫時還沒辦法戴,但項鏈手鏈都能戴。

林晨點頭,“這兒漂亮。一會兒要去學校。”

“嗯,得去拿志愿表。”

待吃過早飯,秦特就去學校了,因為離得遠,是個勤謹的格,寧可趁著天氣涼爽早些出門,也不想遲了。

出門前,秦特還噴了點林蘇姥姥送的香水。

秦特吸了吸鼻子,覺著比家里的驅蚊水是要好聞一些。

過去也給姥姥和大舅姥爺噴一點。

“真香。”林晚照笑,“一會兒我就出門買個菜。”

“那也噴一點。”

秦特今天背的是書包,里面提前放了殼的塑料文件袋,這個是用來放志愿表的,可不能折了。

跟長輩們打聲招呼,秦特才走了。

看秦特出門,林晚照林晨相視笑,孩子長大了,就知道了。

趁著天氣涼爽,林晚照也約大哥一起去菜市場。說來,大哥真的是不多見的好男人。大哥家買菜、早飯基本都是大哥買,因為大嫂喜歡睡懶覺,大哥是數年如一日的早起好習慣,也沒有那些臭哄哄的什麼男人不做家務的大男子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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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起的早,早餐后就順帶去菜市場買菜,回來時再給大嫂帶早點,這樣到家還熱乎的。

所以,林晚照私底下認為大嫂真的好福氣。

國比大哥還小好幾歲,連個掛面都煮不好,一輩子也沒買過幾回菜。

兄妹倆到菜市場,夏天大家都是吃素,吃素清爽,鮮大魚大。林晚照特意買條草魚中段,跟大哥說,“你不是說老頭兒吃魚圓麼,正好有空,我給老頭兒做點兒。魚圓也是鮮著好吃,別做多,夠一頓吃的就行。”

林晨點點頭。

買過草魚,又見到有個攤住在賣小白條兒,這也是一種魚,特別小的一種銀白小魚,以前老家特別多,春秋的時候,集市上有賣的,賣的不貴,但收拾起來比較麻煩,因為魚小,得一條條剪了頭去臟。

這種魚不能燉,一燉就散了,收拾好后灑把鹽腌一下,醮點面,放油煎,煎到焦香,不論是烙餅,還是就著饅頭,都好吃。

兄妹倆一見就笑了,林晨說,“有些年頭沒吃過了。現在菜市場各樣品種的魚,這小白條兒倒見得了。”

“咱們買二斤。”

“爸爸也吃這個。”

林晚照心說,只要是魚,沒有老頭兒不吃的。

好吧,買五斤。留下二斤在冰箱,等小特晚上回來讓小特吃。

“烙發面餅,還是玉米餅?”兩樣都好吃。

林晨說,“中午吃發面餅,晚上吃玉米餅。”

即便這是自己的親大哥,林晚照也得說,“大哥你可真會兩全其。”林晨補充一句,“烙發面餅也給爸爸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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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錢的不會連發面餅都不會烙吧?”

“會倒是會。不過你是親閨,這能一樣麼?”“味道都一樣。”

“心意不一樣。”

好吧,因為還有學開車的事要得到大哥的幫助,林晚照都忍氣吞生的答應了。

看林晚照這態度,林晨干脆沒買自家的菜,林晚照買的菜他幫著拎,他一樣沒買。林晚照奇怪,“大哥你不買菜麼?”

林晨“哦”一聲,“我看你今天的意思還要請我吃兩頓,我就不買了。中午晚上把你大嫂上來,都在你那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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