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敲下全篇終的時候,心是複雜的。
一本書寫兩年多,兩年的期間,與書中人一直相伴,好像已經了生活中不可缺的夥伴。
就這麽驟然分離,再也不見,就這麽與這樣一個悉而奇妙的世界隔斷,舍不得。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隻能拿這句話安自己,如果有可能,真的很想一直寫下去,一直沉浸在書中的世界裏。
時間在往前走,我們就像時間河裏的小魚,也隻能跟著往前走。
就像人生的路上,會遇到一個又一個朋友,也會與一個又一個朋友分開,隻要留下妙愉快的記憶,那就值得珍惜。
且把珍惜留在心底,迎接另一段好的邂逅。
這本書留下好,也有諸多憾,太多缺點。
因為寫得很快,所以單線結構,一條線猛跟下去,矛盾不鋪墊不醞釀,追求短平快的刺激,不夠過癮,而且因為單線發展,所以難免會枯燥單調。
然後也有諸多的,畢竟人的大腦是有限的,即使用筆一一記錄,即使按照大綱寫,一些細節還是會模糊,會忘記,一天六更的狀態下,腦袋真的超負荷運轉,暈頭轉向,錯誤百出。
後期盡管放慢速度,但越到後麵越難駕馭,一慢了,時間拖長,前麵的記憶更模糊,各位讀者老大讀書的時候,一天的時間讀到幾百萬字,可這幾百萬字卻是我在兩年時間寫的,記憶就遠不如讀者們深,百出,被讀者們在評論裏罵得狗淋頭,無話可說。
還有便是戾氣太濃,一味的殺殺殺,節不富,為了追求績,追求強刺激隻能這樣,讀起來可能會無趣枯燥,越到後期看得越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能力有限,為了績隻能這樣,下一本書會一些戾氣,績很可能就會差一些,不過總要試一試,不能一味的重複自己吧。
鄭重謝各位讀者,讓我們重逢在《雷霆之主》的世界裏吧,我仔細的寫,各位慢慢。
文案一: 姜涼蟬一朝穿書,對著一家子注定是炮灰配角的傻白甜犯了愁。父親兄弟將斷男主仕路,她將蠻橫作妖害死女主,斷男主情路。手握劇情,她瘋狂補救,鞍前馬后地在沈放和女主之間穿針引線,妄圖將功補過。終于劇情進行到情人橋,女主踏上這座橋,從此就跟男主鎖了,癡纏一生受盡寵愛。站在情人橋頭,她松了一口氣,準備功成身退。 沈放盯住她,下巴一抬:“這橋,你上。”姜涼蟬:?????我把你當兄弟,你卻把我當媳婦?主角和惡毒女配之間就不能有一點單純而又感人的友情嗎? 文案二:世人都道,沈放白長了一副妖孽相,其實是個人間閻羅。他最討厭的,就是京城姜府那一家,尤其是那姜家大小姐。直到元宵看花燈,姜涼蟬被人踩掉了鞋,眾目睽睽之下,沈放泰然自若、姿勢熟練地蹲身給她穿鞋。********沈放本來心里只有家國和時事,偏偏她橫竄出來,在他面前橫沖直撞。后來,又在他心里橫沖直撞。他的丫頭哪里都好,就是有一點不好:太愛做媒,總想往自己懷里塞人。沈放氣苦,忍不住暗示她:“你覺得我們之間算什麼?”小丫頭眼淚汪汪,滿眼全是感動:“你也把我當兄弟了?” 算了,還是早點把她揉進懷里省事。 閱讀指南: 1、本文架空,架得很空很空,請勿考究。 2、沙雕古言小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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