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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可口》 第1卷 第102章 不試試,怎麼知道合不合適?

司羨愣住,一瞬間以為自己耳朵聽錯了。

抬起頭,與姜舸那雙幽深眼眸對上,齒叼著的團子“啪”地掉回碗里。

“你、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嗎?”

姜舸烏眉微挑:“我平時可能是比較喜歡開玩笑,但大事上我從不說著玩。既然我們之間用一張證聯系在一起,家長見了,彼此邊也沒有別人,比起其他人,我們占據天時地利人和,何不如試試?”

“昂?”

說實話,有點心

“這世界上那麼多人,而過的,遇見的,為至親好友的,概率一個比一個低,我們兩人卻能結夫妻,這麼好的機會,可別浪費了。”他注視著的眼睛,語氣輕了幾分,繼續循循善

他眼神灼熱,司羨不自然撇開眼神看向碗里的桂花:“你給我點時間考慮考慮。”

“一分鐘夠不夠?”

“?”

“已經過去三秒了。”

姜舸靠著椅背,舉起腕表,煞有介事地計時。

司羨目瞪口呆,怎麼有人這樣計算時間的,至也得給一個晚上考慮吧?

“還有十秒鐘考慮,你抓時間。”他語氣隨意得,你仿佛在做一道簡單的數學選擇題,不需要有太多的時間去考量。

“三、二、一,時間到,”姜舸從腕表抬起頭,桃花眼揚起一邊,沖抬了抬下,“你考慮得怎麼樣?”

本就沒有考慮好嗎?

可轉念一想,人生不就是不斷冒出選擇題,時常給予我們的時間也不多。

耳邊回響伊佳佳的話:“你就是沒經歷過其他男生,才會被薄衍蒙住雙眼,只要你大膽走出舒適區,你就會發現,天底下好男人多得是。”

“我們……真的可以試試嗎?”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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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舸雙手搭在桌面,看著的眼睛:“不試試,怎麼知道合不合適?萬一合適呢?”

司羨舀起一勺圓子放進里,攪碎時,花香混著甜香盈滿口腔。

深吸口氣,勇敢回應他:“好,我們試試。”

給他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告別過去的機會。

姜舸緩緩勾起,桃花在他眼中盛開,春漾。

當晚,司羨夢里,有桂花滿地飄香,也有桃花在枝頭綻放的好。

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做過這麼香甜的夢了。

早晨醒來,走出臥室,姜舸已經晨跑回來在做早飯。

“你先喝杯水,馬上就能吃。”

司羨點頭,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口,溫度適宜,轉眼他端出了早飯。

水晶蝦餃,水煮玉米,水煮蛋,燕麥

全是吃的。

而他和之前也沒有什麼不同。

好像答應他試試是發生在夢中。

司羨盡量讓自己表現得自然,吃完早飯,得去上班了。

“等等,我送你過去。”姜舸摘下圍

“很近的,只有一站距離。”司羨搖搖頭。

“現在早高峰,你不一定得上去。”他已經拿過玄關柜子上的鑰匙。

“那我可以走路過去,正好剛才吃得很撐,可以消消食。”這麼近的距離讓他開車送,總覺得自己太矯了。

姜舸作微頓,無奈抬眉:“就不能給一個表現的機會?”

司羨抿紅了耳朵:“給。”

聽著蚊子般嗡嗡聲音,姜舸勾:“那走吧,我的公主,騎士為你護航。”

來到樓下,司羨沒看到他的豪車,只看到了停在路邊的一輛值很高的小電驢。

他按了下開鎖鍵,小電驢的耳朵亮了兩下。

司羨瞪大眼睛,他什麼時候買的小電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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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期,兩比四快,上車吧。”他自己帶了個黑頭盔,遞給的則是的,看圖案是一對。

司羨搭著他的肩膀上車時,腦子還是懵懵的。

這卡哇伊配的小電驢好像跟這位爺的氣質毫不違和。

別的不說,這小電驢在集車流中穿梭的靈活度是杠杠的,姜舸兩個漂亮的轉彎漂移,贏得好幾個司機的口哨聲。

原本要花費十五分鐘的路程,他五分鐘就到了。

拿下頭盔,姜舸順手接過掛在車把:“好好上班養家,我安心吃飯。”

這口吻理直氣壯,旁邊路過的人紛紛側耳看他,他毫無不在意。

司羨卻鬧了個大臉紅,要真的信了這位爺需要養,就是個傻子。

“那我上班了,回見。”

晚上下班前,司羨就接到了他的消息,等出來,就看到他單手兜站在馬路牙子上,姿勢懶散,另只手拿著手機看消息,見出來,手機塞回兜里。

司羨走到他前,左看右看:“小車呢?”

“小車?”姜舸明白說的是電車,彎眼,“它在家里休息,晚上帶你出去吃,離這里不遠,走路過去就行。”

司羨點頭,等著他帶路。

他朝自己過手來。

掌心朝上,這是在釋放一種信息。

司羨看著那只白皙好看的手,聯想到他昨晚說的試試,耳朵尖泛出紅暈來。

低下頭,沒有讓他等很久,輕輕將手掌覆上去。

那刻,他五指收攏,將的包裹住,暖意覆蓋的同時,電流從指尖冒起,慢慢流向全

麻麻的,連同心的地方都漲漲的。

這種滋味,從未過,人像是泡在暖洋洋的甜湯里,到聞起來都是甜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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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羨不敢看他,眼睛跟著他的腳走。

穿行人行道時,有小孩子騎著自行車橫沖直撞,他松開的手摟住的腰避讓。

天氣漸熱,穿的服越來越短越來越薄。

他寬厚的掌心腰間,熱度過布料傳遞,仿佛無所不在,竟生出一種無法離開的錯覺。

側頭,他很高,先是看到他肩臂,再往上,才能看見他的側臉。

那張臉如上天心雕刻般,沒有一一毫的瑕疵,甚至好看得像是漫畫中走出來的男子。

他隨意走著,摟住腰的手卻的,仿佛看起來很重要似的。

直走到馬路對面,他松開手,尋到手重新牽住。

原來,間牽手是這樣的。

活了二十多年,終于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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