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念需要靜養。
所有檢查做完后,又聽祝菡珺說程楚驍有急事要理已經離開了醫院,便借口說自己頭暈睡下了,沒一會兒病房就只剩下一個人。
自然睡不著,整理了下思緒。
車禍之后覺自己睡了好久,記憶碎片像是跑馬燈般在自己腦子里過了一遍。
和程楚驍目前是地下,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因為他目前是京南商會會長候選人,正在同其他候選人競選會長的位置,正在新的事業上升期,不能有任何緋聞。
沒想到自己喝醉酒會去跟他表白。
他不會生氣差點不小心暴了他們的關系吧?
剛剛和沈羨說那些話就是為了遮掩他們真實的關系,他看起來應該是信了。
而且看網上,也沒人相信他們兩個會是一對。
不過心里不安,到手機打開微信,沒有看到程楚驍給發的消息。
他怎麼都不關心一下呢?
未讀消息滿,劃到最下面都沒看到和他的對話框。
可能是什麼時候不小心刪掉了。
于是從通訊錄調出和他的對話框,認真想了好一會兒。
【沈知念】:你是不是生我氣了?
這句話不好,還是等面對面的時候再說好了,不然等消息太煎熬,還看不到他面上的表,心里沒底。
糾結半天,刪刪改改幾次,最終發了一句‘我想見你’出去。
腦中在思索著他會怎麼回復,但沒想到會看到一個紅嘆號,眼睛都跟著瞪得圓溜溜。
「C.開啟了朋友驗證,你還不是他()朋友,請先發送朋友驗證請求,對方驗證通過后,才能聊天。」
沈知念:?
他把刪掉了?
腦袋空白了幾秒,在想兩人是不是之前吵了一架。
可是有一段記憶空白,怎麼都想不起來。
隨后又想起之前沈羨給看的那些熱搜,難不是醉酒表白這件事給他造了很嚴重的影響?
眉間一皺,打開微博。
沒有想到在娛樂圈混了十年沒什麼火花,原本只是個三百六十線小糊咖,結果竟然因為這件事直接一炮躥紅。
黑紅的紅。
微博藝人賬號的第一條微博評論暴漲,清一水的全是罵的負面評論。
【想紅想瘋了是吧?什麼咖位啊,給我們程總提鞋都不配!】
【好裝!裝醉的演技這麼好,這麼多年沒紅真是白瞎了,奧斯卡小金人頒給你好不好啊!】
【程總不會看上你這種貨,趕退圈吧賤人!】
【程總有未婚妻知不知道!人家未婚妻若天仙又份尊貴,別來沾邊!】
娛圈覺得三百六十線小糊咖的份配不上程楚驍,京圈覺得沈二小姐和程總常年水火不容死對頭,全世界都覺得他們不可能在一起。
不過目前網上并沒有關于這件事對程楚驍的負面影響。
沈知念不甚在意那些評論,不過給急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似的經紀人解釋了一下這件事。
并囑咐寫個澄清公關一下。
現階段他們地下不能公開,且不能暴一蛛馬跡,表面功夫一定要做好。
表面他們還是維持以前彼此看不慣對方的狀態,私底下才能如膠似漆。
至于他們之間的事……還是要見面才能說清楚。
不過他們現在的關系,即使是見了面也要顧及其他人。
第二天好不容易等到他來看,但是媽媽也在。
裝作并不在意的吃著水果,豎起耳朵聽他們在那邊聊腦科醫生的事。
期盼著他們快點聊完……
關于沈知念的病,程楚驍利用人脈關系,聯系了國頂尖腦科醫院的權威專家介此事。
據說有極大概率在保障健康的前提下恢復的記憶。
爾后,程楚驍進了一通重要電話。
他打了聲招呼,便先離開了病房。
祝菡珺瞥了一眼病床上按捺不住的沈知念,找了個借口離開病房,要乖乖睡覺,待會兒護理阿姨會過來。
沈知念溜出病房時,恰好看到程楚驍進了安全通道的側影,跟上。
沒有在當前樓層看到人,不過安靜下來時,能聽到男人約的低沉嗓音,應該是在打電話。
于是循著聲源往樓上走去。
他似乎沒有停下來,一直在往上走,急切地跑了兩層樓層,氣吁吁地慢下來。
一手著腰,微微彎著子,正艱難往上爬。
緩步臺,面前突然出現兩條被黑西裝包裹的筆直長,和一雙得锃亮的高定皮鞋。
猛地抬頭。
純黑的西裝勾勒出男人清俊修長的形。
他眉眼漆黑深沉,神淡漠,逆著影,五更顯立,讓人生出些一眼萬年的錯覺。
此時他正一手在袋,居高臨下地看著。
那眼神,清冷而有極強的攻擊,令人倏尓心悸幾秒。
沈知念心頭突地一跳,腳下不穩,往后仰過去,“啊……”
程楚驍眉間蹙起,眼疾手快手握住的手腕,將往自己的方向拽了一把。
將扶穩后,男人便松了的手拉開距離。
若放在平時,怕是早就如同躲病毒一樣離他幾丈遠。
可現下他還沒說話,面前一小只卻直接出手臂抱住了他。
“沈知念。”
男人眉宇下,語調泛冷,想要將推開,卻抱得更。
沈知念察覺到他的疏離與冷漠,便更加用力,心想他們之前肯定是吵架了。
仰頭,一雙眼睛盛著些失落,聲問:“你生我氣了嗎?”
不等他回答,急急解釋:“之前喝醉跟你表白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沒有想要暴我們的關系,而且我已經澄清了,不會有人知道的。”
程楚驍凝著漂亮的眉眼。
悉的五,卻是陌生的神。
以前見到他從不會有什麼好臉,不待見他的表從不遮掩。
而此時雙眸水盈盈的著他,似是有些不安,抿了抿瓣,好像——很喜歡他。
他微瞇了下狹長黑眸。
“我們,”
“什麼關系?”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