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保護你,相信我,劉漢不是什麼善良之輩。”
我看著他,冷笑道:“要我怎麼相信你?在我眼里,你們都一樣,是地獄里的惡魔。”
他嘆了一口氣,“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吧,但是你現在必須跟我走,不然會被他們毀掉的。”
我心糟糕到極點,看著他口而出:“你不要管我行不行?被他們毀掉也勝過跟你回去,然后再被你毀掉強。林煥,都這麼多年了,你為什麼就不能放了我,咱們各過各的生活,不是很好嗎?你為什麼要重新出現,再把我拉進那段漆黑的歲月里?”
林煥看著我,好半天才一字一句開口:“因為我們同病相憐,都是被人拋棄的,只有我們能照亮彼此的人生。”
中一陣痛,仿佛被人捅了一刀,然后再用力攪兩下,淋淋的,慘不忍睹。
這些年,我刻意的不去回憶那些事,原本以為已經全部忘記了,可是林煥不但出現,還非要我,再次把我拉回去,讓那些原本已經慢慢愈合的傷口再次裂開。
沒錯,我是被人拋棄的。
那年,出生僅半歲的我,在一個寒冷的冬夜,被棄在鄉下的一個垃圾場。丟棄我的人原本就存了沒讓我活的心思,所以僅僅只給我裹了一床薄被,把我扔在地上就匆匆離去。
或許是我命不該絕,當時垃圾堆里,一個腳殘疾正在撿垃圾的婦人目睹這一切。
在來人離開后,走過來抱起了我,這個人就是養我長大的媽媽。
當時我小臉凍的通紅,看起來已經奄奄一息,是媽媽將我抱回家,用烤火爐烤了一夜,又用賣廢品的錢買了一袋兌給我喝,才把我從鬼門關拉回來的。
第二天,我被送到鎮上的派出所,可惜農村沒有福利院,當民警要把我送到城里的福利院時,我抱著媽媽大哭不撒手。
就是這一哭,就了了我和媽媽20年的緣分。
原本就腳不便,靠著撿廢品為生,收養我以后,為了讓我吃飽穿暖,頂著傷,進了鎮上一家小作坊,靠著出賣僅有的勞力為生。
雖然日子過的清苦,但那段歲月卻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
這樣一晃就是十年,媽媽因為日夜勞作,已經不能勝任工廠的工作。
那一年,媽媽為了供我上學,答應了工廠投資商幫他養私生子的要求,換條件就是投資商出錢供我上學,媽媽幫他把兒子養大。
也就是說,媽媽從此要養兩個被人拋棄的孩子,我和林煥。
那一年,我10歲,林煥13歲,我在林煥被帶回來的第一天,還很高興,以為自己從此多了一個哥哥。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就是從那個時候,我的噩夢正式開始。
原來,林煥的爸爸在京市結婚有老婆,來我們鎮上開工廠后結識了一個廠妹,并生下林煥。
本來林煥由媽媽帶著,他爸爸出錢也沒什麼事,但不巧的是他媽媽生了一場重病去世,他爸爸本不敢把他送回京市,所以只有出錢讓我媽媽幫忙養大。
林煥因為這事心里憋了氣,整個人變得叛逆暴戾,來到我們家后故意到搞破壞,企圖引起他爸的關注。
記得剛來的時候,就燒了媽媽的廚房,接著又毒死了媽媽養的貓和狗。但是投資商不為所,每次只是拿錢給媽媽了事,本沒有管林煥。
慢慢的,他絕了,從而變得更加殘暴。而這些殘暴,都用在了我的上。
我被他關進地窖,推進池塘,帶進深山,還抓毒蛇來放在的我床上、書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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