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戰北意味深長的看了一眼轉大步離開了。
慕戰北離開后沒有多長時間,別墅的門鈴響了,葉清歌起打開門,看見門口站了幾個陌生人。
“你們找誰?”
“找你。”為首的人冷笑一聲,“葉小姐,請跟我們走吧。”
“走?去哪里?”
“換腎啊?你不會忘記自己答應的事了吧?”
原來是慕戰北的人帶去醫院換腎,葉清歌知道這一天早晚都要來臨,沒有逃避跟著來人上了車。
車子疾馳很快到了醫院,葉清歌被帶進了手室,消毒的時候看見了葉紫凝,穿著無菌服,笑的看著葉清歌,“不是說死也不給我換腎的嗎?葉清歌,現在又算怎麼回事?”
看著葉紫凝那張惡心的臉,葉清歌冷笑,“葉紫凝,我不是為了你,你也別得意,我雖然把一個腎給你,但是手有風險,誰也說不好你就一定能夠用我的腎活下去!畢竟手還有排異反應,我這個人干干凈凈的,沒有干過什麼壞事,而你心腸歹毒,壞事做絕,我想我的腎不會甘愿在這樣一副骯臟的軀殼里活著的。”
“你這個小賤人,都現在了還!”葉紫凝嗤笑一聲,“該死的人是你,葉清歌,你搶了我的男人,奪取了我的,我怎麼能夠讓你活著呢?”
“你想干什麼?”意識到不妙,葉清歌猛的坐起來,卻被為消毒的醫生按住了。
葉紫凝一臉獰笑,“葉清歌啊葉清歌,和我斗你也太了吧?你以為我真的需要你的腎源啊?實話告訴你,你們都被我騙了!我啊,就沒有得什麼尿毒癥,自然也不需要換腎。”
“你說什麼?”葉清歌愕然的看著葉紫凝。
“我說我沒有生病,所謂的生病不過是為了留住戰北,讓他對我心存愧疚而已。你看我病了三年,戰北也憐惜了我三年,既然戰北對我這樣深一片,我怎麼能夠辜負他呢?你這個絆腳石必須得死!”
“葉紫凝,你怎麼這麼惡毒?”
“惡毒是嗎?真正惡毒的還沒有開始呢。”葉紫凝冷笑,“葉清歌,再過幾個小時你就會在手臺上因為流過多死去,而我呢,會移植了你的腎生龍活虎的活下去,我會嫁給戰北,和他生兒育,幸福滿的過一生,而你就去冷冰冰的地獄看著我們幸福吧。”
“你這個無恥的賤人!”葉清歌憤怒的掙扎,幾個醫生把按得的,葉紫凝冷颼颼的笑,“給打麻藥,馬上取了的腎,記住一定要讓死在手臺上!”
慕戰北剛從機場接了換腎手的專家出來,手機響了,是特助打來的,“慕總,剛剛醫院來了電話,說紫凝小姐突然昏迷,況危急他們已經把人送到手室了,對了,清歌小姐也被他們接走了。”
慕戰北聞言一愣:“誰讓他們去接清歌的?”
“是紫凝小姐的父親啊,不是您同意把清歌小姐的腎移植給紫凝小姐的嗎?”
“混蛋,我什麼時候說過要移植清歌的腎了?”慕戰北暴怒起來:“馬上讓醫院停止手!”
“慕總,已經晚了,清歌小姐已經被送進手室了!”
“什麼?”慕戰北心里一沉,聲音帶了嘶吼:“馬上讓他們停止手,立刻馬上!”
慕戰北掛了電話,腳下用力車子騰的飛了出去。
平時要半小時的路程,他只用了十分鐘不到就趕到了醫院。
他幾乎是提著一口氣沖到手室門口的,手室外面聚集了一群人,都是葉紫凝的親屬。
慕戰北徑直沖過去:“況怎麼樣了?人呢?”
“在里面手呢,戰北別擔心,紫凝會沒有事的。”
“我不是讓停止手的嗎?為什麼還要做手?”慕戰北紅著眼睛,像是要殺人一樣。
“我們也想停止的,可是紫凝的病不能等,就……”
“混賬!”慕戰北怒吼一聲,就見手室的門打開了,一個護士慌里慌張的跑了出來:“不好了,出事了!”
“出什麼事了?”
“捐腎的病人大出,已經沒有呼吸了!”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