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樂彤在他眼中,一直是安於本份的人,在工作從來沒有做過出格的事,亦沒顯過半點野心,也因此,樂彤在紀叡的心目中,一度與乖巧聽話的小白兔劃上等號。
“當然不是!誰會喜歡一輩子當小書啊!”
楊晟白了紀叡一眼,見紀叡不吭聲,又說,“若彤彤是那種不思進取的人,沒必要為你這麽賣命吧?進紀氏半年,起碼掉了十斤。”
楊晟想起師母生日那天,被師母臭罵了一大頓,為的,就是樂彤這大半年瘦得不樣子了。
紀叡想了想,卻有點想不起以前的樂彤長什麽模樣,似乎,在他的印象中,樂彤就是像現在這樣纖瘦高挑的模樣?
大概,在那次醉酒之前,他本就沒有認真看過樂彤長什麽樣子吧。在那大半年裡,樂彤這個人對他來說,只是書,是男是是高是矮是胖是瘦,一點也不重要。
也是從那晚起,他才發現,他的小書,其實是個長得還算不錯的!
自此,這個書,終於在他眼中一點一點地滿起來,無論是樣貌,還是個。
楊晟說完這些,見紀叡把剛才他送上來的文件都簽了名,手將文件摟進懷裡,起離去。
經楊晟這麽一說,紀叡才察覺,難怪他總覺得樂彤跟他以往的書不一樣,之前,他總想不出哪裡不一樣,現在,總算是明白了。
原來,從一開始來紀氏,就是以他為踏腳板,從他這裡學到了足夠的東西,就準備跳到別的更高更好的企業去嗎?
紀叡的心,又開始不舒服起來,心底不知何時似是了一刺。
楊晟的話,讓紀叡稍稍失神了幾分鍾,回過神來,才發現仙人球已經被自己噴了很多水,盆底下盛水的小碟子滿了,水溢了一小角桌子。
“進來!”
紀叡沒有自己手去整理桌上的水漬,而是直接按了線電話。
很快,那個最近總吵著要辭職要離開的小書站在辦公桌前。“總裁,什麽事?”
“乾淨!”紀叡用下指了指桌上的那灘水漬。
樂彤低頭看一眼,然後不可置信地瞥一眼紀叡。
這紀大混蛋還能再無恥一些嗎?明明已經扔給一大堆事做,現在還沒事找事,特意弄這麽一灘水出來讓收拾。
是想給下馬威,告訴只要他想,隨便就可以弄出做不完的事來折磨?
即使,這些事不過是屁大的小事!
“紀叡,你故意的嗎?”
樂彤的氣還在,於是,也不怕頂撞紀叡,心裡隻賭氣地想,最好這紀大混蛋會因為的出言不遜而解雇對,那,就可以徹底離魔掌了。
說實話,紀叡長這麽大,除了以前的老師會連名帶姓地稱呼他之外,幾乎沒有人會這樣對他直呼其名。
小時候,即使是好幾十歲的大伯大嬸,見了他也是“紀爺”或“大爺”,再大一點,就是“紀”或“紀公子”,再後來,就是“紀總”或是“叡哥”。
最親切的,要算楊晟,他叡。
但紀叡的,除了卓嘉銳,大概,只有樂彤了。
樂彤是他的下屬,若其他員工這樣他,他肯定得黑臉,但樂彤這樣,他聽著,卻沒覺得有什麽不妥。
起碼,沒有任何不舒服或是反。
“故意什麽?”
紀叡盯著樂彤的臉,裡這樣問,腦子裡卻在尋思,真的瘦了十斤?現在這樣也不錯啊,瓜子臉,柳眉大眼,筆顯秀氣的鼻子,澤紅型的……
很多人都說眼睛大的人會顯得無神,但的眼睛,卻十分明亮,而且清澈!
那種純淨得不帶一點雜質的眼神,他只有一個人上見過。那個人,是他的寶貝兒子紀寶寶。
可是,寶寶是個才五歲的孩子,應該是二十多歲了吧,居然,還能擁有這麽一雙單純乾淨的眼眸。估計,楊晟就是被這樣的小眼神給騙了吧!
“故意弄這一灘水啊!”樂彤雖然氣,卻已經認命地拿了抹布把桌面的水乾淨。
“你多歲?”
紀叡也是到剛剛才發現,自己居然連多歲都不知道。
樂彤一下子沒轉過彎了,明明才說著故意弄出一灘水的事,怎麽一下子問起的年齡來了?
“不告訴你!”
樂彤還在氣頭上,本不想跟紀叡多說話,更何況,是這種私事?
紀叡倒也沒有追問下去,而是在公司的網頁直接點開人事部的分頁。
樂彤,,出生於XX年XX月,畢業於R大。
樂彤的資料,一目了然。
原來,還沒夠二十四歲啊。
果然如楊晟所說,樂彤在R大的五年時間裡,出了一份相當優秀的績單,從學業到社會經驗的積累,無不顯示確實是一個懂得不斷提升自己的人。這樣的人,確實不會是甘於當小書的人。
他還在看的履歷,桌前的樂彤已經把桌面的水拭乾淨,“還有事嗎?”
這次,連稱呼都省了,而且,話說得相當不耐煩。
“給我煮壺咖啡!”紀叡淡淡地說道,目仍盯著屏幕上看。
樂彤已經有近一個月沒給他煮過咖啡,自從表明那不是的份事之後,他便沒再強求。
樂彤心想,這男人進來,是想要給難堪還是想要埋汰?是嫌給的事不夠多嗎?
“不會煮!”
樂彤不客氣地扔下一句,轉便走了出去。
以為,後的男人肯定會暴跳如雷,沒想到,紀叡卻沒事人一樣,繼續細細地看著比別的新職員要長上好幾倍的履歷簡介。
如果他沒記錯,當初的楊晟,似乎也有跟樂彤差不多的履歷。
難怪那兩人關系如此親,原來,是屬於同一類人嗎?
紀叡很奢侈地花了近十分鍾,把他的小書的履歷簡介看完,自以為,對樂彤的了解上了另一個新層次。
卻不知道,關於樂彤這個人,他從履歷上所了解到的,僅僅只是皮而已。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