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四爺和汐汐有貓膩嘞
江詞,江家養子。
名在外,十足的嗜睡狂魔。
亦是,頂尖兒的絕世天才。
可惜,是個病秧子。
子骨弱。
江老爺子和江老夫人疼他,權當金雀來養。
雖是養子,卻極寵。
京城上流圈子,無人敢得罪。
誰見了,都得稱呼一聲四爺。
他雖弱,但在圈子裡,卻是出了名的鐵手腕。
這聲四爺,多是忌憚他那妖孽般的實力而。
京城的名媛淑,對他可是垂涎得很。
江家,京城頂級豪門之家。
多人破了腦袋,也要出去的地方。
可惜,功者寥寥無幾。
江家養出來的人,各個頂尖,實力不俗。
其中當以江詞最甚。
唯一的不同,大抵就是江詞如今的地位和財富。
與江家無關,全是他自己打拚出來的。
顧文豪見了江詞,全然放低了姿態,“四爺。”
論年齡,江詞該顧文豪叔叔。
可偏生,份與實力擺在那裡。
饒是顧文豪見慣了大場面。
也不得不在江詞面前裝孫子。
畢恭畢敬喚一聲四爺。
江詞眼都未見抬,徑直越過顧文豪朝客廳走去。
傭人早已奉了茶。
用了顧家最名貴的茶葉和茶杯。
顧汐瞧他,睡眼朦朧,一臉的不耐之。
顯然才睡醒。
端著牛,漫不經心的喝著。
眼神不加掩飾的打量著他。
他似有所察,眼神看過來。
四目相對,江詞端的是金貴雋冷。
眉眼稍稍上挑,弧度極淺。
偏就這細微的作,卻是人得很。
妖孽。
心裡冷笑一聲,顧汐別過視線,在不看他。
那些人是瘋了才會覺得他宛如神袛。
江詞在這裡,就是個病。
們是沒親眼看到江詞……
是怎麽面不改的踩斷別人一隻手。
然後拿去喂狗。
江詞這態度,顧文豪也不敢發作。
默默回到主坐。
江煜有些坐立難安。
來誰不好,怎麽偏偏來了四叔這個兇神惡煞!
江詞年方二十八,大江煜八歲。
輩分在那裡擺著。
江煜就算極不願,見了面,也得乖乖他一聲四叔。
“四叔,你怎麽來了?”
江詞還沒睡醒,帶著脾氣而來。
“你能來,我就不能來?”
一句話,問得江煜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
於箏沒見過江詞,但素有耳聞。
今日見了,覺得這人,不好相。
但偏又著該死的魅力,讓忍不住看他。
一直覺得江煜的長相,算得上是圈子裡男藝人中的佼佼者。
只因那氣質,鮮有人學得像。
而今見了江詞,才覺得,在他面前,江煜不過浮雲。
江詞之,靚絕京城。
這話,絕非誇大其詞。
“四爺,我跟煜,是真心相的。”
看向江詞,於箏很識場合的將自己定位在楚楚可憐、迫不得已那一列。
“還希四爺能做主,全我跟煜。”
一番話說完,於箏端的是真意切。
末了,不忘做做樣子,了眼淚。
顧汐看著江詞,這家夥果然才睡醒。
看樣子,有人要倒霉了。
江詞這人,有起床氣,脾氣極差。
眼神懶懶的看著顧汐,江詞眼瞼微斂。
“他是個路邊撿垃圾的,你也會喜歡?”
(本章完)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