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結婚,傅小安又一次提前回來了。
這次回來,帶著埃爾曼老師一起,在京城有個非常盛大的音樂會表演。
這次表演的樂不止有小提琴,還有鋼琴,以及鋼琴家文思先生。
他們帶著世界上最著名的樂團,聲勢非常浩大。
錦朝朝知道后,提前給大家安排了酒店,幫助傅小安盡地主之誼,還安排一場盛大的接風宴。
機場錦朝朝親自去接機,傅小安看到嫂子后,高興得完全沒了淑形象。
“嫂子,你簡直太好了,竟然還來接機。”
錦朝朝手替整理頭發道:“只是接你一下,就覺得我好了。”
“那是當然,因為只有你會來接我。我跟你介紹,這些都是樂團的前輩。我邀請他們一起來國演出,消息剛發出去,門票就被一搶而空。”傅小安說得滿臉激。
要知道霍正很出名,是獨自一個人出名。
埃爾曼和文思先生的樂隊里每個人都很出名,他們可以進行超大場面的演奏,其演出場面是重量級的震撼。
兩者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也都是非常火存在。
錦朝朝看向埃爾曼和文思先生,向他們打招呼。
其他員跟在一起,表現出優雅與禮貌。
錦朝朝說:“大家遠道而來,肯定是累了。我安排了酒店和接風宴,大家隨我來。”
傅小安和埃爾曼說了幾句,然后就跟著錦朝朝上了私家車。
其他人則上了另外幾輛車。
錦朝朝很用心,哪怕是接待他們的車,每一輛都非常舒適。
酒店定在國非常豪華的帝豪公館,這里通常都是用來接待外賓。
這次能給錦朝朝用,也是賣了人的。
“終于等到你和我哥結婚了,嫂子我給你們準備了禮。”傅小安還神神地說。
這一年多跟在埃爾曼邊,結的都是音樂頂級大佬,加上的聰明才智,早已不是當年的那個不諳世事的小丫頭。
都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句話自然不會錯。
有了錦朝朝以后,傅小安就有了學習標桿。
現在的才是真正的大家閨秀,才雙全。
“謝謝小安!”
酒店安排的晚宴很盛,大家吃飽后,就能在舒適的環境住下。
錦朝朝對埃爾曼道:“您放心,這里可以放心住一個月。有什麼需求,可以隨時跟我聯系。”
埃爾曼微笑道:“小安有你這樣的家人,是幸運的,這次我們大家打擾了。”
按理說他們公費出差,不能錦朝朝的盛。
奈何錦朝朝把一切都安排的太好了。
從酒店回去的路上。
傅小安挽著錦朝朝的胳膊撒,“嫂子,嗚嗚嗚……我也覺太幸福了,如果可以我一輩子不不嫁人,陪著你。”
“又說傻話了不是,與喜歡的人結婚,然后生孩子,傳承自己的意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你就真的不想驗一下?”錦朝朝打趣道。
傅小安笑,“我想有什麼用,得有喜歡的人。”
錦朝朝知道心里還有季羨之。
“好啦,不說這個了。我過兩天要去義診,你既然回來了,這次就和我一起,多積攢一些功德。”
傅小安點頭,“都聽嫂子的。”
……
這次義診一直到結婚前三天回來。
錦朝朝帶了蕾雅,金木,余楠,季善,言媽和傅小安。
給每個人都安排了活計。
包括蕾雅都不能閑著。
他們都是很聰明的孩子,只要稍加指點,就能把事干的像模像樣。
一旦忙碌起來,就沒有時間去想別的事。
更何況義診現場,是非常忙碌的。
對于蕾雅和余楠來說,這種事可以積攢功德。
功德是他們應對邪惡力量,最好的利。
一周的時間,每天都過得很充足,也累的筋疲力盡。
當然在此期間,最辛苦的還是錦朝朝。
不僅要給病人診治,還要照顧蕾雅等人。
好在言媽能負責大家的食住行,等義診結束,沒出什麼子。
回去后。
明顯的覺蕾雅和余楠更加活躍。
此時傅府已經布置得非常漂亮,里里外外,角角落落都打掃的干干凈凈。
晚上錦朝朝和傅霆淵坐在院子里喝茶。
“我明天就搬去老宅,到時候從那里出嫁。你的服,鞋,全都放在了房間。這幾天,家里會有吳晴照顧,有事也可以派人來尋言媽。”
“好!”傅霆淵角的笑意掩飾不住,“我終于能娶到你了,這一等就是三年。”
他握住的手,覺得越是臨近,日子越是難挨,真想立馬就結婚。
錦朝朝打趣道:“也不知道是誰,當初還不愿意娶。”
“咳!”傅霆淵假裝咳嗽道:“那時候是我有眼無珠,不懂你的好。朝朝放心,這輩子我只你一人,對你一心一意,至死不渝。”
錦朝朝反而輕快地笑了起來,“傅先生,婚書了的時候,你我注定要糾纏一輩子。這東西,比你的誓言好使。”
傅霆淵淚目了,“老婆,我這是被你徹底拿了。”
“那倒不至于,你現在反悔還來得及。”
畢竟反悔,他最多丟的是命。
如果結婚后,敢對不忠,那是會灰飛煙滅的。
傅霆淵抬手捂住他的,“別胡說了,娶你是我的福氣,一輩子不后悔。”
“好,有你這句話就夠了。”
……
第二天一早,錦朝朝就搬出了傅府,去了老宅。
就在剛住下的時候,老狐貍一個縱越從窗口跳了進來。
它很悠閑地在沙發上坐下。
“我還記得剛來的時候,睡的就是這個沙發。依舊是悉的味道,沒想到一眨眼就過去了三年。”他搖晃著狐貍尾慨。
錦朝朝坐在鏡子前,輕輕地梳著黝黑的長發,“誰說不是呢。”
老狐貍抬起腦袋,又問,“嫁妝都準備好了?”
“差不多了!”
老狐貍又問,“聘禮呢?他給你沒有?”
說起聘禮,錦朝朝眉眼彎彎,從包里掏出好幾張銀行卡道:“給了,包括我在傅氏的一半份。”
傅家能給出來的就是錢和公司。
傅霆淵把他這些年攢的錢,全給做聘禮了。
傅氏的份,每年分紅也不。
總之,現在是貨真價實的富婆。
老公失憶了,從此對自身屬性有所誤解,堅持認為:「我是一條狗,名字叫忠犬。」 她把狗骨頭丟給他,某人傲嬌嫌棄:「硬骨頭我不要,我隻吃軟肋。」 她:「軟肋是啥?」 墨少吞嚥喉嚨:「你!」 她:「……」你能不能失憶得專業點? 異能萌娃從天而降,她捏了捏體檢報告,現在得了不孕不育,老天都開始包郵送娃了? 她:「老公,不會是從你肚子裡蹦出來的?」 想吃獨食的墨少矢口否認:「我是狗,他是包子,咱兩屬性不同。」 萌娃機智求收留:「爹地,請叫我狗不理包子!」 墨少支著下顎:「我吃飽就愛看家護院,打臉虐渣,你有什麼本事?」
林微月重生了,上輩子被渣男渣爹陷害慘死手術檯,她重生到了和渣男結婚前一天。 重生回來的第一天,她就踹掉渣男,嫁給了上輩子的死對頭。本以為這次的婚姻是各取所需,誰知道死對頭早就愛她成癮,婚後她被死對頭寵上天了。
凌西顧,一個作風之狂妄霸道,權勢已膨脹到最高峰的男人!在他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卻有著不為人知的悲痛往事--與她離婚后,凌西顧坐不住了,驟然站起身:“哼,她丟了我這麼完美的男人,肯定會對人生喪失信心,頹廢度日,搞不好還會報復世界!為了世界和平,我就再給她一次機會……”“是哪個狗答應,兩年就離婚絕不糾纏的?”離開他后活得風生水起的夏雨墨,反問。瞧吧,他腹黑狠辣,可是他的小妻子卻敢罵他是狗、還虐狗……
林梔第一次遇見顧輕北時,她十歲,他十八。彼時她父母雙亡,生活艱難。而他是由京城遠涉而來,矜貴優雅的恣意少年。那年夏天的風很熱,林梔隻記下了那生澀滾燙的心動和少年眉眼間的笑意。自此,她的人生有了燈塔,沿著既定的軌跡,一步步朝著她心中的祈願邁進。十三年後,林梔終於得償所願。此時,他是嘉海集團的總裁,而她是他的助理。眾人皆言顧總性子冷冽,不喜交際,仿佛天邊高懸的清月,隻可遠觀。不過林梔倒不怎麼在乎,能陪在他身邊已是幸然。可她怎麼也沒想到,那個在眾人眼裏不食人間煙火的顧總,會在一天晚上突然將她抵在牆角,眼漆如墨:“小孩,你躲什麼?害怕了麼?”------------------------顧輕北向來對感情沒向往,對婚姻沒期待。他自認生性涼薄,也就沒有久居情海的打算。可感情這東西,偏偏最是不講道理。某日的一個午後,一向矜貴清冷的顧總卻突然立於林梔門前,他眼尾發紅,聲音帶著顫意:“小孩,你還要我麼?”
《野犬吻玫瑰》宋昭她爸出軌了,媽媽發瘋開車跟小三與渣男同歸於盡。小三留下個兒子,她的便宜弟弟陳肆,所有人都勸她不要管那個野種。宋昭卻冷笑:“野狗當然要拴起來養,才不會咬人。”*陳肆確實跟野狗一樣,十分難馴,時常用冷冰冰、陰沉沉的目光瞪她。通常這時,宋昭就會“啪
【男二上位+男主瘋子+女主討厭死男主】 女主:膚白貌美大長腿,栗色卷發,紅裙焰唇 男主:陰郁、寒涼、無善心、無道德、無三觀 非傳統嚴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主義觀小說,本文歷史背景設定自由。 非常規男主,男主手段狠厲,黑白商道通吃。 女主精致利己主義者,愛自我。 ———— “謝總,試試?” 話是問句,面上表情卻是沒有一點的詢問。 滿眼都是極致的勢在必得,這一點倒是和他是出奇的一致,謝泊簡蹙眉。 指尖滑上一枚打火機把玩,火光一滅一明,將男人冷白卻硬冷的面容詭異的勾勒出來。 “你,不干凈。” 謝泊簡嗓音低啞,上挑的眸子滿是不在意和輕佻之意。 虞北枳沒到他去當三的地步,他記得虞北枳有男人。 而他不要臟了的女人...... “謝總還沒試過,又怎會知道我臟?” 在我貧瘠荒蕪的一生里,你是我唯一頓足的玫瑰——謝泊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