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離微微睜大眼睛,不知道是驚喜還是還是慌,“啊……你還記得啊。”
“怎麽,心裏不會又數落過我了?”陸長鶴走到開來的跑車前停住,側過與面對面,表突然耐人尋味,“‘這個不講信用的小狗’是這樣嗎?”
“我才沒有呢。”沈離腦袋微微後仰,隨後又低下,聲音細弱,“我知道你心不好,但我沒想到你還記得,還會去折騰這事。”
“知道你爹對你多好了吧。”
他又開始講渾話,不過也只有這種時候,沈離覺得這才像他,而不是剛剛癱在沙發裏那個頹靡不振的年。
“你那個翡翠玉鐲也修好了,回頭有時間帶你過去拿。”他打開了副駕的門,示意上去,自己則繞到了另一邊。
沈離側鑽進去,應聲道謝:“好,謝謝,我自己其實也有點積蓄,送給柳姨的玉鐲,我全款給你吧。”
“嗯,現在送你回去?”陸長鶴說著,車已經緩緩繞過小隧道往外邊開。
“那你呢?”沈離突然問到他,“也回家嗎?”
他抓在方向盤上的手了,神也暗淡下來,“回去有什麽意思,懶得吵了。”
沈離有些不明白,“那你打算一直保持這樣的狀態嗎?”
“沈離。”他一字一頓,像在反問審視,“沈同學。”
車子開出到馬路上,他找了一出空閑的車位停下,目冷,直直看向沈離,說話的語調完全不似剛才,“你在以什麽份問我呢?”
“朋友。”沈離完全不怯,問到這個點子上,在心裏,是已經把他當做一個要好的朋友了,不然本不會在乎他狀態如何,“我認為我們是朋友了。”
陸長鶴:“……”
“雖然你可能覺得我多管閑事,而且無論怎麽決定是你的事,但我更希你是快樂的。”眼神真摯向他,裝在眼裏的誠心在發亮,發燙,“但現在,我覺不到你的緒了。”
他叛逆著,看似自由,不管束,為所為,但他上永遠有枷鎖,他并不快樂。
陸長鶴凝視這那雙眼睛很久,他想看出哪怕一點破綻,可結果是這些話,字字真心,洩了氣,靠倒再椅背上,“可能吧,人總是要靠逃避來給自己留有餘地。”
“所以你在逃避什麽呢?”沈離見他終于願意正面搭話,接機追問,“你父親嗎?還是說……因為你父親而放棄的職業?”
“你一直都在逃避這些嗎?”
“你真的不會很累嗎?”
家族所賦予的,名為責任的枷鎖,是他困其一生也無法沖破的牢籠,在高牆之地,他沒有選擇權,說白了他就是只會叛逆逃避的懦夫,他是這樣認為的。
“累,累得覺自己活著沒什麽價值。”他嘆聲說,眼底的疲憊更甚,“我要是個普通人該多好,就沒這些糟糠事了。”
剛說完又改口,“不對,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糟糠事,所以人活著為的什麽呢。”
周璇于各種討厭的事,那未免也太過無聊了。
“為了自己啊。”沈離目仍舊堅定著,試圖用這種態度去染他,“煩惱與挫折都是必然的,你看我,我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了,從沈家搬出來那一刻,我什麽都沒有了,那時候我真的不想活的。”
雖然很嚴肅,但他還是忍不住說:“所以第一次見面你就往我車頭上撞?”
沈離驚了,他居然一直記著,忙解釋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因為緒低落,而且我完全傻住了,所以釀大錯,其實我也抱歉的。”
陸長鶴繃不住笑了:“我又沒跟你追究責任。”
“雖然……但我現在是想告訴你。”沈離毫沒有意識地抓上了陸長鶴的手臂,神要多勵志有多勵志,“即使命運蹉跎,但它殺不死我,在前路上走得如履薄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放棄終點,放棄自己。”
“現實無數次都要將我打垮,但我沒有放棄自己,我一直在努力,拼命地發向上,我只有爬得更高,才對得起自己,和我的所有人。”
“所以你也一樣,不要放棄自己,不管你引以為傲的東西被如何否定,只有你可以決定你自己。”
陸長鶴瞥了眼抓上來的手,這小兔子使了不小的力,掐得他很。
從來沒有人跟他說過這些話,哪怕心深有,他也不知道以什麽樣子去面對,下意識地還會逃避。
“你還是太天真了,我和他之間的隔閡從來不止這些。”
“我沒有天真,生而不凡,有很多無法決定的事很正常,但只要你想——”沈離索把另一只手也給抓上去了,給他驚得眼睛都瞪大了,偏偏整個子都往駕駛座上偏,“你就可以有追逐的權利,你不必憂心,不必煩惱,你就是你,一直都會是你。”
“陸長鶴只會活陸長鶴的樣子。”
為不了任何人口中的模板,也不會被條條框框困于家族的牢籠裏。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