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真是不知去向?”
聽到丁兆蘭說開槍的馬車融街不知去向,韓鉉忍不住問道,“昨天你不是說有車子墜下下虹橋,不是那輛嗎?”
“那輛車並不是被的車。雖然是同型,外形都一樣,但車牌號不同,刻在車架上的編號也不同。”
丁兆蘭解釋著,眼看韓岡,韓岡似乎聽得很認真,看起來頗有興致。丁兆蘭的差事,使得他每天都要接男老各各樣不同的人,眼最毒,可即使這樣,他完全看不韓岡的緒變化。
丁兆蘭繼續說,“在這東京城,大大小小的街巷有三千多條。多街巷裡面,每天都只有十幾人、幾十人行走,只要把馬車往這樣的僻靜小街一丟,幾十天都不會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
“或者乾脆就改頭換面地賣掉了。”韓鉉話道。他早聽出了興趣,沉浸在案件中了。
丁兆蘭搖頭,“如果是被拖去城外銷贓那就沒的說了,不過如果是在城,兆蘭查過,是有人賣車,但並不是大通車行被的這一輛。”
韓鉉眉梢一挑,“上個月金寶街不是給查封了,城裡面還有人這麼大膽敢收贓?”
“不是金寶街。”丁兆蘭微笑道,“京師裡面,銷贓的地方金寶街名氣最大,但還是有其他去的。”
韓鉉失地問,“肯定是查不到了?”
“嗯,一輛馬車太容易理了。不說直接丟棄,或者拖出新城賣掉,就是劈碎了車廂、車、車轅,把這些碎片當柴燒了,再找地方把車架一拆,誰也沒辦法找到了。”
“之後呢?”韓鉉放下了馬車的事,繼續問。
“之後?”丁兆蘭點頭會意,“之後得再說回到軍監派出所,文煌仕……疑似文煌仕的男子進派出所之後,就沒有再出來。那一天,從早間到晚上,那位證人都在關注派出所的大門,但始終沒有看見文煌仕出來。”
韓鉉搖頭不信,“不可能一直看著,總會分心的。何況還有可能從夜裡走。”
“夜裡走不可能,因爲學生鬧事,國子監大街直至東期門巷,府衙下令宵,軍巡院的人守著路口,車馬行人不許走。要說分心,倒是有可能。所以只是這一條證據並不一定可信。但是還有兩條證據。”
丁兆蘭豎起兩支手指,先屈起中指,“一個,就在一天之後,也就是前天,行人司有四名吏出門後就不知所向,盧方、韓彰、徐慶、蔣平這四人,當夜也沒有回來……”
他又收起了食指,“還是國子監派出所旁那位證人看見的,大約是午時之後,他看見派出所中有四名面生的巡卒押送了一名人犯上車。”
丁兆蘭說著,又向韓岡、韓鉉多解釋了一句,“國子監派出所院中地面狹窄,只能在派出所外面上車。”
韓鉉急著追問,“是不是就那行人司的四個人?死在下虹橋下馬車裡的?”
裝了四位行人司員的馬車被推下河,這件案子給韓鉉的印象極深,一說到四,就聯想到了此案上。
韓岡擡手向下了,讓韓鉉安毋躁,對丁兆蘭道:“你繼續說。”
“出來的人犯,當然不是文煌仕進去的那一套,但他的服並不合,而形則與文煌仕差不多。”他看了眼韓岡,“這點也的確不能當做證據。不過他們使用的車子是大通車行對外租賃的馬車,有著清晰的記號,型號與之前被竊的馬車相同,只不過是大篷貨車。”
“用大篷車來押送人犯,的確不對。”韓鉉說道。
單純載客的馬車,有木製的車廂,裝了玻璃,基本上只在城走近路,而客貨兩用的大篷車,則是半邊圓筒狀,頂棚是塗了瀝青的帆布,裡面能裝貨、能載人,因爲沒有座位佔地方,人還可以方便地躺下來休息,通常在鄉里或者出遠門用。
丁兆蘭豎起一手指,“還有一件,派出所押送人犯,自有軍巡院的專用檻車,絕不會用一輛從車行租來的馬車!”
“沒錯!”韓鉉一擊掌,差點好起來。回神過來,不好意思看了看韓岡,訕訕地笑了一笑。
面生的巡卒,形相似的犯人,加上不該使用的馬車,雖然這幾條還不能形一條完整證據鏈來定罪,可正常的推理已經足夠了。
“再說這輛車。因爲使用的是大篷車,讓那位證人很奇怪,他便記下了車牌號。”
韓岡忽然笑了起來,“這個證人有趣。”
韓鉉也點頭,這觀察能力,這盯著國子監派出所的耐心,覺就像是一名專司打探消息的哨探細作了。
丁兆蘭向他們解釋,“這一位雖然只是個做小買賣的店主,但最的就是去茶館聽公案小說,平日裡就在自個兒查探周圍,簡直就像魔了一般。但的確發現了不有用的消息,過去兆蘭手上有幾樁案子,得了他的幫忙。這一次,真是多虧了他,否則,不知要查到什麼時候了。”
“這樣的人應該不吧?”韓岡笑問道。這怎麼聽怎麼像是讀多了偵探小說,自己也想做偵探的哪一類書迷。
“的確如此。茶坊酒樓裡面,如今最喜好的說書,除了九域之類的風土遊記,就是這一類市井中的公案了。所以近年來,快班辦案時也方便了許多,只是各種各樣的誤會也有不。”生怕韓岡又岔開話題,丁兆蘭連忙說道,“再說回之前這輛載著文煌仕離開派出所的車子,我在衙門裡查過,這車牌號並不屬於大通車行,而且車牌對應的車輛並非是大篷車,而是一輛專用載貨的太平大車。”
韓鉉長吐出一口氣,道:“可算是鐵證了。”
“確實是鐵證了。”
破案的過程中,證據的真實是必須要保證的。如果是車牌號是店家隨口所說,要麼不存在,要麼存在,但腳清晰。隨口一說,就撞上一輛僞造車牌的馬車,可能實在是太小了,很明顯就證明了證人並非是胡說八道,而是親眼所見。
“除了車型車牌和文煌仕之外。”丁兆蘭說,“還有一件事,最爲關鍵。”
韓鉉立刻問:“是那四個巡卒?”
丁兆蘭點頭,“證人對於那四名巡卒的相貌沒看太清楚,但還記得有一老一,還有兩人一高一矮,者穿藍,很鮮,所以記得很清楚。這是兆蘭當夜問到的。而第二天,就出了下虹橋的案子,從車上發現的四,也是一老一,一高一矮,者穿藍。這四人,正是行人司前日失蹤的盧、韓、徐、蔣四名行人。”
“有一件事,必須要知道。就是從下虹橋下的河水中撈起的馬車,同樣出自於大通車行。”
韓鉉聽得骨悚然,心底裡卻有一種莫名的興翻上來,冒起了一片皮疙瘩。
聽著丁兆蘭將幾件案子娓娓道來,文煌仕煽學生,文煌仕國子監派出所,行人司四人殺文煌仕滅口,而四人又被殺人滅口。撲朔迷離的幾樁案子,被丁兆蘭用他調查出來的一件件證據串聯起來,直指真兇。
這還是他第一次,親眼目睹破案的過程,果然比聽那公案小說要有趣百倍。一時間都忘了丁兆蘭是來質詢父親,興地睜大眼睛,等待丁兆蘭的後續。
“到現在爲止,一共出現了三輛車。”
丁兆蘭擡起右手,豎起食指,“第一輛車,是竊自大通車行。因爲大通車行分號失火,使得所屬車輛轉移,不得不停靠在路邊,故而竊賊很容易就得手了,很巧。”
韓鉉點頭,催促道,“第二呢。”
丁兆蘭又豎起中指,“第二輛的貨車,出不明,標識是大通車行,牌號則是僞造,但車牌是鐵板上打上鋼模印記,手工做不到,即使做出來,一眼就能分辨。必須要用機。”
他瞥了韓岡一眼,沒有了之前的謹慎,更加大膽,更加充滿自信,“爲了僞造一塊牌號製造一臺鋼模機這是不可能的,要麼就是京師外的遍地僞造車牌,要麼就是使用了中製造車牌的鋼模機。兆蘭爲捕快,耳目衆多,聽說過京師之中有僞造的車牌,卻沒聽說過有哪塊的車牌能與真貨相差不大的,倒是被當笑話說來的多。”
韓鉉驚訝失聲,“是拿了正牌的機僞造的?”
丁兆蘭笑了一下,卻不回答,再豎起無名指,三手指擺著,“第三輛的客車,就完全是從大通車行租用了。兆蘭設法去查過大通車行的記錄,近幾日被租走的馬車有七百七十餘輛次,其中只有一輛是不要車伕,自付押金,也就是這一輛。”
“只有一輛?”韓鉉又問。
丁兆蘭這一回解釋了,“世人租用車行馬車,最看重的就是車行的可靠,故而都會是連車伕帶人租用,自己趕車若是顛簸壞了,丟了,押金就回不來了,連車伕一起,車伕車馬嫺,悉道路,路上車壞了也都是大通車行的事。”
他對著韓岡說,“據兆蘭所知,大通車行也不願意單純地出租馬車,怕被賊人使用自家馬車連累著敗壞了名聲。故而不是門路的老客戶,本就不用想只租賃大通車行的馬車。但這一次的租車人,卻不是大通車行的老客,兆蘭去問,車行說是學徒做的登記,給弄錯了。”
“呵。”韓鉉一聲冷笑,“這真是騙鬼了。”
丁兆蘭微微一笑,“與案件相關的三輛馬車,全都是與大通車行難干係,一個是恰巧被盜,一個是恰巧僞造,最後一個竟然是恰巧弄錯了,這三個巧合,說明了什麼?”
韓鉉搖頭,“太巧就不對了,行人司真是蠢貨。”
“不是,是有人故意如此!”丁兆蘭雙目剔起,毫沒有顧忌地盯著韓岡,聲音陡然拔高,“是有人想要告訴外界,大通車行背後的行人司就是一切的幕後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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