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秀秀點了之後,鍾孟霖又看向老闆,「我來一份跟一樣的。」
不可否認,他跟的口味真的是一樣的。
排骨上來了,香氣彌散在整個空間,勾得饞蟲都攀爬上來。
潘秀秀吃著排骨,滿口香,心愉悅了一點,食果然擁有治癒一切的力量。
鍾孟霖一個人獨居,一個人吃飯,所以吃的也,這會兒看到吃得這麼香,也不自覺的食慾大開了。
他總覺得有個這樣的孩陪著,每天吃飯都很香,每天日子也會過得很開心。
家裡會有一種名為「溫馨」的味道。
這時,潘秀秀放在桌上的手機突然響起,看到螢幕上彈的名字,條件反般就要迅速的拿起,而後摁接聽鍵。
但握著手機,的作僵直在空中。
以往都是手機嘟幾聲,就忙不迭的接起。
這次,潘秀秀咬了咬牙,一狠心,沒接,而後把手機放回原位。
任由手機在桌子上震不停,螢幕亮著。
隻是,心不在焉的咬著排骨,排骨終究還是沒有之前那麼香了。
鍾孟霖也心的不問,於是兩人就這麼吃著,氣氛倒也和樂。
吃完之後,鍾孟霖繼續送潘秀秀回家。
車停了之後,鍾孟霖不讓潘秀秀下車,很有紳士風度的走到副駕駛,替拉開車門。
潘秀秀連聲道歉,「鍾醫生,今天真是麻煩你了,從今天開始你帶我,本來是該我謝你的,反倒還要你送我回家。」
鍾孟霖笑了笑,「不要,你也不要有心理負擔,雖然剛才你我不要送你進來,說你家在很深的巷子裡,不好倒車出去,但是我送你進來,都是我自己的決定。」
潘秀秀一愣,他雖然戴著眼鏡,但眼睛心裡卻門兒清,看出來是個很容易心理負擔重的人。
鍾醫生,他真的是個很溫的人呢。
兩人正要告別,「姐——」一個大大咧咧的聲音突然闖了。
潘小乖背著單肩包,直奔過來,瞧見了鍾孟霖,跟興的大母猴似的,話都說不利索了。
最後還是潘秀秀主,「鍾醫生,這是我小妹,就是送你巾那位,這位是……」
「不用你介紹!姐,我知道,這就是你掛在邊上的鐘醫生,看到這長相我就知道了!鍾醫生,你好!」潘小乖眼眸閃閃亮亮的,終於如願以償見到真人了,比照片更像呢。
掛在邊?
鍾孟霖深深看潘秀秀一眼。
直到鍾孟霖離開之前,潘小乖還一再的跟他搭話,人家都是極為有涵養的回答。
鍾醫生走了,潘秀秀看潘小乖一眼,「人都走好遠了,趕邊的口水,矜持點。」
「姐,怎麼說話呢。」潘小乖又注視著潘秀秀,表示出了極大的興趣,「姐,他送你回家,是不是對你有意思啊?」
「有意思你個鬼!」潘秀秀沒好氣的敲了敲的腦袋,「你又送圍巾,又趕著來見麵的,難道不是你對他有意思?」
「啊?」潘小乖一臉驚訝,「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嗯?你難道不是喜歡他嗎?」
「纔不是呢,他長得像我的偶像裴勇俊,他的芒太令人目眩神迷了,我每天隻要能遙遙看上一眼,就能很滿足了,瞬間就能充好電,補充能量。」潘小乖起脯,「對於我的偶像,我的想法是隻可遠觀,不可玩焉的。我纔不想跟他在一起呢,我不配!」
潘秀秀無語了,這時候才覺到了潘小乖跟有兩個代,是長長的智利海。
「不過嘛。」潘小乖勾住的肩膀,笑嘻嘻的說,「要是他能為我姐夫,就再好不過了,那樣我就可以每天看到他了。」
「想多了。」潘秀秀無的破的幻想,「人家想要什麼孩子沒有?我們醫院大把喜歡他的。」
潘小乖撇撇,「姐姐,承認吧,你就是對某個人念念不忘。」
「?」
「你的偶像卓哥唄。」
潘秀秀扯扯,連小乖都看出來了,和卓哥還蒙在子裡,先明白了,也不知道卓哥是真不明白,還是揣著明白當糊塗。
這時,潘大龍弔兒郎當的走進來,指著巷口,「巷口那個開賓士的男人是誰啊?」
「怎麼了?」
「這男人……唉……」潘大龍說起剛才的遭遇,他這個人是橫行霸道慣了的,剛才一不小心到了對方的車,其實也沒怎麼樣,一點皮都沒掉,就是瞧見車主在,害怕人家惜車,拽著要他賠錢,這麼好的車,他又賠不起,他便率先找那人吵起來。
可那人真的是屬於他吵不起來的人,輕聲抱歉,「對不起,我不該把車停在這裡。」
潘大龍張了張,瞬間就像是啞了的炮仗,之前想好的詞也說不出來了。
相反他還不好意思囂張,灰頭土臉的說了兩句,「我……我也有不對的地方。」
而後灰溜溜的回來了。
他潘大龍願稱那個男人為最強,太斯文儒雅了,明明看上去年紀輕輕,事業有的樣子,卻將姿態放得很低,讓人不由得敬重。
潘小乖聽了,都快笑死了,「大哥,你也有被收拾的一天。」
「去你的吧。我可是你哥,說話注意點。」
潘小乖笑嘻嘻的,「人家可是為了送姐姐回來,才把車停到了巷子口,周到吧?」
潘大龍怔了怔,而後撓頭看向潘秀秀,「怎麼?你轉目標了?不過說句實話,這小子看上去還不錯,比卓靠譜。」
「……」潘秀秀正,「就沒有的事,你們不要說。」
說完,潘秀秀有點心煩意的回到了房間。
攥著手機,卓哥就打了一次電話過來,沒接,也就沒再打了。
要照平時,肯定回過去了。
但今天沒回,雖然有點煎熬,但忍。
對他說的話很傷心很難過。
以前他再怎麼口是心非,都可以忍,可以理解,但他說他們不太,他到底怎麼想的?
潘秀秀搖了搖腦袋,直接把手機關機,倒頭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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