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很久,他終於聽見周自珩再一次開口。
「如果讓我知道你還跟別人廝混,」他的聲音沉如深水,每一個字都沒什麼緒波,「我會弄死你。」
這句話從他裡說出來的效果簡直比字面意義可怕一萬倍。誰說都好,可這個人是周自珩,是那個善良頂又充滿悲憫心的理想主義者。
夏習清被嚇了一跳,腦子都快轉不了。他只能勉強將這視為周自珩對自己混私生活的不信任,能理解,這種事不是開玩笑的。
為了安,他抬頭親了親周自珩的下。
「我遇到你之後再也沒把任何人放在眼裡。」夏習清的手著周自珩側頸的線條,像是在一件完的藝品,「你覺得我謊話連篇,我不否認。但這句是真的。」
周自珩希是真的,在這一刻甚至病態地希他的眼睛壞掉,一輩子真的只能看見自己。
他忽然就能理解那些癡於收藏的人。
這一刻,他多麼希懷中這位藝家可以變自己一個人的藝品。沒有思想,沒有行力,沒有那顆莫測的心,只能靜靜地向他展示自己的。
太可怕了。周自珩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會產生這樣病態的想法。
夏習清沒有等到周自珩的回應,他太累了,過激的釋放和前夜的烈酒掏空了他的,周自珩的懷抱又那麼暖,讓他很快陷了夢裡。
難得的一場好夢,好到醒來記不清容。
再次睜眼的時候,周自珩已經走了。被子裡空的,他手探了探,床上只剩下他一個人。令他最最驚訝的是,他全都被換上了新的服,暗紅連帽衛,丹寧牛仔,甚至連子都給他穿好了。
夏習清想不通,世界上為什麼會存在這樣的人。他的溫好像是與生俱來的,和太的芒一樣取之不盡。或許他從出生起就是被意包圍的,多到灌注進裡,才會溫得那麼輕易。
不像自己。可以展示出的意都是虛假仿品,給別人的溫都是自我支。
周自珩的服上沾染著他常用的香水味,那種被褪去甜味的柑橘香氣,清冽綿長,彷彿手就可以到積雪初融的山泉,指間流淌的每一滴都是的造。
他雙臂環抱著自己的雙膝坐在床上,下抵著手臂發了好久的呆,直到終於從半夢半醒的狀態中剝離,才下了床。
洗漱完,發現房間的茶幾上放著三明治和牛,還有一張手寫的紙條,字如其人。
[我趕飛機先走了,這套服也不用還。]
夏習清輕笑一聲,這傢伙,真是沒話找話寫。他隨手將紙條翻過來,意外發現另一面竟然也寫了一行字。
[你可能會嫌棄我的審,但是我比著試了好幾件,這件你穿最好看。]
審的確一如既往得孩子氣,這種扎眼的……
夏習清低頭看了看自己上的衛,忽然發現,上面原來有一行字母印花。
Born to be Loved.
作者有話要說:
周自珩小朋友找服的心路歷程:
這件他穿應該很好看,他穿白好看——這一件也好看!不過這件我穿過好幾次,他穿被拍到的話很麻煩——這件覺也好看——啊都好看怎麼辦(沉浸在給老婆換裝的好幻想中,奇蹟暖暖既視) ——啊就這件!皮白穿紅好看,這行字就是寫給他的,我的寶貝就是為了被人而生的!(而且這件是媽媽買的生日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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