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依是人, 自然無法瞭解男人的,但是知道肖宇的格,要他和肖武斷了關係是不可能的。不管怎麼說都是親兄弟。就是爸都那樣重視兄弟,更何況這個年代的男人, 而且肖宇還是軍人, 比普通人更加地重視兄弟。
肖宇道:“我跟爹談過,既然要大哥他離婚是不可能的, 畢竟還有孩子, 那麼以後你不想跟大房走就不走了, 這兩天老宅會把牆搭起來,你就是去老宅了,也不會看到他們。”
林依依:“那我以後就不跟他們來往了。大哥是大哥, 齊菠菜是齊菠菜,我知道的。”
肖宇:“嗯,到了六月份, 你去了島上也看不到他們了。”
林依依:“行吧,我知道了。”
第二天, 肖宇回部隊了。
肖家年三十的事傳得沸沸揚揚,肖武滿臉是抓痕的樣子, 還有齊母把齊菠菜帶走的事, 對此, 大隊裡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說法,可不管什麼說法,林依依都不在意。
“二嫂, 在嗎?”
林依依:“在。”
梁氏:“我男人從供銷社帶了排骨。”林三軍走了,肖賓接了養豬場的工作,年初要絕育的小豬很多, 所以原本六月份上班的肖賓提早去上班了。
林依依:“今天公社殺豬了?”公社殺豬,養豬場員工有優先購買權,還不用票,知道林依依經常買排骨熬湯,所以肖賓就給帶了來。
梁氏:“是的,近兩年吃的豬,比前十多年加起來的還要多。”雖然近兩年吃得也,但是一年也有十多斤,比前幾年一年到頭,隻能年底吃個一兩斤要好多了,而這一兩斤中,隻能吃到一兩塊。
林依依:“所以日子越來越好了。”說著,拿出錢,“這是排骨的錢,給你。”
梁氏:“不用不用。”
林依依:“快拿著,這也不是帶一次就夠的,以後每個月公社殺豬的時候,讓三弟都幫我帶兩斤排骨。”
梁氏:“那我就不客氣了。”
梁氏:“二嫂,我聽說等我們把牆搭好之後,齊菠菜就會回來了。這幾天爺爺和大哥都在搭建,我男人晚上下班回來也在搭建。”
林依依:“意料之中的,畢竟長輩要顧慮到肖瑞和肖珠,爹孃離婚了,對他們總是不好的。”因為現代離婚很常見,各種新聞上每天都能見到,所以現代爹孃離婚,彆人對孩子不會抱有異樣的看法,但是這個年代不同,肖武和齊菠菜如果離婚了,肖瑞和肖珠走出去都會被人說三道四的。
而且,在這個年代,除非方做得太過了,比如人,或者不能生孩子,否則男方肯定和離婚。畢竟離婚在這個年代,太新鮮了。
等肖家的牆建好,已經是正月出了,按照曆來說,是65年的3月初了,小十一五個半月。5個半月的小十一學會了四項技能,會咿呀咿呀了、會練地翻了、會坐立了、會爬了。不過,翻僅限於洗好澡,穿著棉衫棉的時候,穿著棉襖的時候,翻就不利索了。但是,這孩子特彆會說話,這個隨了林四軍和林五弟,林四軍每天嘰嘰喳喳地跟他說話,林五弟每天給他講故事,所以小孩會咿呀咿呀發音得比彆人早,儘管林依依聽不懂他的咿呀咿呀語。
吃好早飯,林依依洗刷之後,拿張大草蓆放到院子裡,然後鋪上一床薄薄的墊背,墊背是罩著被套的。
林依依把小十一放到墊背上,拿著一個用碎布、破布做的小布偶,讓孩子在上麵玩,自己則開始洗服。
“林依依家是這裡嗎?”
一道陌生的男音從門口傳來。
林依依還冇說話,就聽到小十一開口:“一呀……一呀……”林依依的名字特彆好念,畢竟這是當年八歲的肖宇取的名字,以至於小十一念他媽的名字非常的順口,有人一林依依的名字,他就會跟著一一的,好似知道這是在他媽。
林依依:“在呢。”
小十一:“一……一……”
林依依:“你自己玩布偶,媽等會兒過來。”林依依走到門口,看見了郵遞員,“有我的包裹嗎?”
郵遞員:“有你的信,是從部隊寄過來的。”郵遞員拿出東西的時候,會看一下名字,自然會看到郵寄的信。
從部隊寄來的信隻能是林三軍的。肖宇不會寄信,有事就直接出島了,所以這封信肯定是林三軍寫的平安信。
林依依:“謝謝啊。”
郵遞員:“不客氣,在這裡簽個名。”
林依依:“哎。”一邊說,一邊看信,果然,是林三軍寄來的。
小十一見他媽忽略他了,有些心急:“一呀……一呀……”一邊,一邊開始往外跑。
林依依:“……媽媽來了,你三舅舅來信了。”來到兒子邊的坐下,小傢夥馬上爬到他媽邊,然後扶著他媽的肩膀搖搖晃晃地站立了起來,“一呀……”
林依依抱著他親了一下:“你這是媽的名字呢?你要媽媽,來,跟著我念,媽媽……”
小十一:“一呀……”
林依依:“媽……”
小十一:“一呀……”
林依依:“人家說小人多作怪,說的就是你。”
小十一咯咯地笑,然後一呀一呀地個不停。
林依依拆了信,林三軍的信很厚,平時不怎麼說話的人,寫起信來竟然有那麼多的話。他在信中寫了去部隊路上的所見所聞,到了部隊的況,還有部隊的生活,包括三房給的40塊的事還有問幾個兄弟。看完信,把信放在一邊,有些意外三房竟然把四十塊給了三軍。
林依依:“十一,我們下午給三舅舅寫信,你有什麼要跟三舅舅說的嗎?”
小十一已經平躺在墊背上了,四腳朝天地拿著布偶在玩。
林依依看著他,有了主意。
洗好服並曬好,去書房拿了紙筆,準備給林三軍寫信,不過先在信的末尾留下小十一的痕跡。
林依依:“十一彆,媽把你的腳印留在信紙上,讓你三舅舅看看咱們小十一也長大了。”剛出生的孩子一天一個月那真不是說假的。林三軍當兵已經一個月了,小十一的變化更加大了。
林依依讓小十一立起來,然後了他的子,三月天不冷,更何況現在有太。“十一,把腳丫子踩在這裡。”說著,抬起十一的腳,放在信紙上,“十一彆,媽媽要畫你的腳丫子了。”
看著兒子的腳丫子,林依依也是各種的檸檬酸,這的皮,也就是嬰兒纔有的。不過想著自己才20歲,20歲姑孃的皮也是很好的,又滿足了。
小十一看著他媽在畫他的腳丫子,乖巧地冇有,並非他聽懂了他媽的話不要,而是小孩兒覺得好奇,所以安靜地看著。雖然才5個半月的孩子很小,但是對新事也會好奇的。
畫好小十一的腳丫子,林依依把子給他穿上,然後又讓他趴著,把小手放到信紙上,開始畫他的手,畫好之後,在腳印和手印上寫上:十一的腳、十一的手。
小十一見他媽不畫了,就好奇地著腦袋過去看。
林依依把信紙給他看:“這是你的腳,這是你的手,好看嗎?”
小十一出小爪子要去抓,林依依當然不會給他了,好不容易畫好的腳印和手印,怎麼可能給他,不然被他毀了,還不知道能畫下來。小孩子拿到紙張就撕,破壞大著呢。
小十一以為媽媽在跟他玩,高興地扶著媽媽立起來,繼續去抓。
快到十點的時候,林依依把小十一抱進嬰兒車裡,然後推到廚房:“你坐在這裡玩,媽媽要做飯了。”待會兒四軍和小五要回來了。
雖然林家有林珍這個嫂子,但是四軍還是喜歡走上半個小時去姐姐家吃飯,林五弟在上托兒所,自然也是在姐姐吃飯的。
林大軍去縣城讀書了,每個禮拜回來一次,騎著姐姐送的自行車,他就算每天來回也願意。林大軍在結婚前,是大家眼中的“金婿”結婚後,他有了一輛自行車,又帥出了新高度。學校裡對林大軍有意思的姑娘也有,雖然他是鄉下的,但是他穿得乾淨,還有騎自行車來上學,所以大家覺得他家裡條件肯定不錯。但是,林大軍結婚前,冇有姑娘能追他功,結婚後,結婚後,更加不可能了。
林大軍很聽他姐的話,並且在四兄弟中,把他姐的話聽得最牢的,看人家同誌倒在他麵前,他都不會皺一下眉頭扶一下的,前頭桂蘭嬸子外甥的事已經讓他吃到了教訓,那個他不記得名字的姑娘纏得他都怕死。再說,他也怕姑娘瓷他,到時候要賠錢就完了。林大軍除了對他姐大方之外,對自己摳,對他媳婦也摳,他就怕冇錢把自己死了。不過他的摳是有點,但是在吃的方麵,他是不虧待自己的,不吃死了咋辦?
結婚一年,有人給他妻子包下全市所有led屏,祝她生日快樂,心想事成。 席權打電話給那個基本默認互不干擾的妻子,說了婚后最長的一句話:“你有什麼愿望需要這樣大費周章?干脆說了我來給你心想事成,然后麻煩你以后玩歸玩,別影響到我。我今天手機收到了參加我們婚禮的所有親朋的問候,沒法工作。” 電話那頭妻子聲音動聽:“啊不好意思了。愿望……愿望就是,我老公能永遠別回家,各玩各的的日子可太爽了。” 席權:“……” 靜默三秒,他松松領帶:“你去洗漱吧,我今晚回去和你過結婚紀念日,還有你的生日。老婆,生日快樂,一周年快樂。” “……” 一句話:喝我交杯酒,就只能做我心上人。
【萌寶】【追妻火葬場】【虐戀】【暗戀】 結婚兩年,簡艾拿到癌症和孕檢單那天,卻被丟下離婚協議書。 “契約結束,她回來了,你可以走了。” 她卑微的拿出孕檢單,本以爲會換來男人的回心轉意。 得到的卻是男人無情的轉身。 “你確定這孩子是我的嗎?” 她心灰意冷轉身離去。 五年後 看着陌生的女人,和那個孩子他悔不當初 當場跪下:“老婆,我們復婚吧” 卻換來一句:“先生,我們認識嗎?” 他豪擲億萬,把她按在牆上逼婚:“我再問你一遍,你嫁還是不嫁?” 她吼道:“不嫁。” 某總:“那讓我嫁你吧。”
兩年前,她為救重病的父親嫁給他。她奉上真心,滿足他的一切需求,以為能得到他的愛。殊不知他的月白光一醒,他立刻提出離婚。“如煙醒了,我們離婚吧。”男人絕決的話,讓她心灰意冷。她同意離婚,他卻改變主意,用盡一切手段把她困在身邊,一手打造只屬于她的愛之牢籠……她受盡委屈和折磨,為了離開他重新開始,她大著肚子逃跑。多年后再遇見,她身邊有了別的男人。歐陽澈紅著眼擁她入懷,聲音溫柔繾綣,“寶寶,玩夠了嗎?玩夠就回來。”韓思諾“滾,誰是你寶寶?叫我前妻。”
【甜文小虐+破鏡重圓++1v1+雙潔+甜寵+追妻】【自強孤女vs嘴硬心軟京圈太子爺】 原以為周妄是她的救贖,直到被他‘未婚妻’一巴掌打醒,“蘇念,你一個孤女也配和我爭!” 才知他早就有了婚約,自己不過是消遣的玩物。 京北周家太子爺,金字塔頂尖的存在,與她云泥之別。 短暫一刻后逃走,六年后重逢,周妄狠狠咬住她:蘇念,歡迎回到京北。 這一次我們相互折磨 * 所有人都以為周妄對女人不感興趣,直到一張他喝醉跪倒在女人面前的照片在網上瘋傳,才知道面冷如冰塊的周妄也有瘋狂似火的時刻:“念念,不要再離開我,好不好?” “錯過的六年,你要用六十年來補償。” “周妄愛著蘇念,每時每刻。”
項明崢×沈徽林(蘇渣貴公子×清冷女學生)【高干➕上位者➕暗戀➕生子】 1. 二十二歲那年初春,沈徽林第二次見項明崢。 學校會議室幾十個人,只有他沒穿嚴肅的正裝,深色襯衫、氣質低冷,長了一張過分出色的臉。 察覺到頻頻打量的視線,他抬眸看她,停頓之后散漫笑笑。并沒有認出她。 后來沈徽林聽到別人議論,項明崢這人很不好搞的。如果玩兒不起,就別往他身邊湊。 第三次見面,沈徽林錯過返校時間。 車窗半降,男人清冷的眉眼露出來,問她要不要跟他去酒店。 2. 在一起兩年。 項明崢要結婚的消息在圈子里傳開了。 一場酒局,有人問:“很久沒見你那個小女朋友了,你結婚她沒鬧?” 項明崢一哂,不欲多言。 喝得半醉從酒會出來,莫名想起那雙清冷含淚的眼睛。 深夜回到公寓,沈徽林的東西已經被收拾得很干凈。 拿錢走人這件事,她做得挺干脆。 - “誰能憑愛意將富士山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