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隊長聽了林大軍的話, 有些擔心:“這個……這個二軍會給押金嗎?”一次給出150塊錢,誰家都擔心吧?而且,兄弟間算押金的話,傳出去也不好聽吧?其實, 他倒不是幫張孝軍, 林大軍是他婿,他怎麼可能幫張孝軍?那天張孝軍來找他, 提了住林家老房子的事, 大小道理說了一通, 但其實也是句句在理的,林家老房子空著,他雖然過繼出去了, 但怎麼說也是林家的親生兒子,他和方芳結婚,提出暫住林家老房子, 他確實不好拒絕。還有一點,張孝軍把知青管理得很好, 他去公社開會的時候,冇聽一些大隊長說知青的壞話, 都在抱怨知青這個不行, 那個不行, 但是他們大隊卻冇有這樣的事。
為此,大隊長對張孝軍的印象其實不錯的。
其實,大隊長也不是拿林家的老房子做人, 如果今天他家有老房子,張孝軍和方芳結婚想搬出來,租他家的老房子, 他也是會答應的。隻能說,他對張孝軍的印象,和林家人對張孝軍的印象是不同的。
林大軍道:“這個嶽父你就不用擔心了,我姐關於押金的事說了兩個方案。第一個,二軍一次給出150塊錢作為押金,咱們家不要租金,他什麼時候搬走,這押金什麼時候退給他,村裡的人都可以作證。我姐說了,小五現在八歲了,過了年就九歲了,這房子是他的,過上幾年他也要說媳婦的,所以總不能讓二軍一直住著的吧?當年二軍過繼出去,張家給的200塊錢,我們也是冇收的,都私下給二軍自己了,這件事嶽父也是見證人。所以我們林家對二軍是仁至義儘的,不至於他結婚了,還要林家出房子的。”
林隊長:“這話的確是。”過繼出去的兒子,冇有再回來要房子的道理。所以張孝軍說借住,可以付房租,他是同意的。如果張孝軍是來要房子的,那他肯定不會同意的。
林大軍繼續道:“所以,二軍給的150塊錢押金一點都不過分,如果他將來不搬走,那小五怎麼辦?這150塊錢,也等於是地基的押金了,他如果不搬走,小五還得重新批地基呢。當然,我姐也說了150塊錢不是小數目,他雖然過繼出去了,但畢竟上流的還是我們林家的,也是林家的親戚,所以一次他拿不出150塊錢沒關係,每個月從大隊裡扣就是了。一年扣15塊錢,扣上10年就可以了。10年後,小五18歲,要說親結婚了,房子剛好還給小五。”
當然,這不是林依依的本意,林依依之所以定10年,拿林五軍的結婚說事,是因為十年後高考恢複,以張孝軍的格,肯定回城。當然,如果張孝軍不回城,那麼十年後,用這150塊錢給林五軍重新批個地基也行,也許150塊錢是不夠的,但無所謂,自己再添點就行。但以對張孝軍的瞭解,十年後張孝軍肯定高考離開。至於績,林依依兒就不擔心,像張孝軍這種鑽營的人,高考一恢複,肯定好好看書。
說不定,不用等高考恢複,他自己就提前轉營離開了。
而讓現在的張孝軍拿出150塊錢,他肯定不樂意,這件事如果傳開了,彆人會說林家冇誼,空著的房子都不讓張孝軍住,但是用每年15塊的押金來說事,就不一樣了。張孝軍現在是老師,雖然冇有工資,但是給工分啊。老師是滿工分的,到了年底,這工分算錢還冇有15塊錢嗎?
再說,方芳也是老師,也是滿工分可以算工資的。這就不得不說秦梅梅的做作了。誰剛開始,秦梅梅就失去了第一學期爭老師名額的機會,就白白給了方芳撿了便宜呢?
所以林依依一點都不擔心他們夫妻每年付不出15塊錢的押金。
林隊長:“行,我會把這件事跟張孝軍說的。”
接著,林大軍從袋子裡拿出一些海帶:“這是我姐讓我給嶽父家的。”
島上海帶多,價格便宜,所以林依依用海帶來送人合適的,幾錢的東西,可以做人,又得了人家的謝。而對於島外的人來說,海帶味道鮮,尤其是海帶湯,是一道非常好的菜,再者,海帶的營養價值也不錯。
林大軍離開之後,林隊長歎著氣去了知青宿舍裡。
知青宿舍裡,張孝軍、方芳和方曹正在商量結婚的事。前後下鄉不過半年,張孝軍就要和方芳結婚了,說句實在話,所有人都覺得驚訝,村裡人不說,就是這些知青也非常地意外。
不過算起來,張孝軍年後就20了,的確是要結婚了。而且在大家看來,張孝軍有能力,長得也不錯,的確是個好選擇。
是的,比起林大軍這麼壯實的人,可能在很多小姑娘眼裡,還是張孝軍這樣瘦的人歡迎。
張孝軍選擇方芳作為結婚對象,也是有原因的。一,方芳家裡條件好,方芳下鄉是因為想要驗農村生活,實際上是家裡的寶貝閨。可是哪裡知道,下鄉容易,回城難。所以為了閨,家裡人都捨得把大大的東西寄過來。而且,方曹這個方家的兒子也在,方家就更加捨得寄東西過來了。不過,張孝軍作為有頭腦的人,當然不會貪方芳的東西。他隻是希他和方家結婚之後,方家在撈方芳回城的時候,能撈他一把。他可冇有把所有的希都寄托在張家上。
二,方芳這個人雖然格任,但其實非常地單純,他隻是照顧方芳一小部分,在彆人看來方芳難伺候,但其實很好哄。而且還有方曹在,他們兩人照顧一個小姑娘還不行嗎?
三,作為家裡的,方芳長得很漂亮。
結合以上三點,張孝軍把方芳拿下了,在拿下方芳之前,張孝軍早就攻略了方曹。同時,也攻略了其他的男知青。比如他當了知青組長,但是組長獎勵的五斤糧食他卻是拿出來和大家一起吃的,衝著這一點,知青們就覺得他大氣。再比如當了老師,老師時不時地會收到一些東西,比如農村給的蔬菜之類的,他也會拿出來和知青一起下餐。再比如**月份,他就帶著大家釣龍蝦,大家吃了不龍蝦。所以知青們對張孝軍,是心服口服。就連秦梅梅這個白蓮花,都怕張孝軍。
張孝軍的確不是很看重這些糧食,他手中有不的錢。首先當初過繼的200塊他還存著;其次在張家住了六年,因為張家夫妻想要養子養老,所以在條件上,他們並不苛刻養子,不管是他還是另一個養子,手頭的零花錢和零食,比彆的孩子都要多。張孝軍早聰慧,這六年下來,零花錢都存了下來,再加上被另一個養子陷害報名知青之後,張家夫妻也給了他一些東西,所以他上三四百的存款是有的。
在這種況下,他的確不稀罕把一些糧食分給大家賣人。
“你們都在啊?”林隊長進了知青辦的院子,看到張孝軍等人在院子裡曬著太商量事。冬天裡,曬太是最舒服的一項活了。
張孝軍趕忙起,把凳子讓給大隊長,又對方曹道:“方曹,你給大隊長倒一杯熱茶。”方芳也在旁邊,但是他從來不使喚方芳。
方曹:“哎。”
林隊長:“不用不用,我說了事就走。孝軍,關於你那個房子的事,林家那邊回覆了,他們說……所以,每年扣15塊錢的押金,你看怎麼樣?這件事呢,我可以做個見證人,也可以請村裡的書記一起見證,到時候你們如果不住了,押金是可以退還的。”
張孝軍當然不想要給押金的,當然,他也不認為自己會在這裡長住,他是肯定要回城的。而方家人肯定也會想辦法把方芳弄回城,到時候作為方芳的丈夫,他能留下嗎?但是,如果不給押金就不給住了。
方芳:“押金就押金,咱們又不是給不起。”
張孝軍想要討價還價的機會都冇有了,被方芳給直接破壞了。
方芳都這樣說了,張孝軍也冇有辦法。再者,從工分掙的錢裡麵扣,不是從自己的兜裡拿出,覺還是不同的。說得明白點,不是從自己兜裡拿出的,並不是那麼心疼。而且,他和方芳結婚之後,他們的戶口就一起了,到時候工分掙的錢也是一起的,那麼……每年15塊的押金,是他和方芳一起出的,所以他等於出了7塊5,這樣一算,張孝軍就更加不心疼了。
不過,張孝軍又道:“方曹,到時候你和我們一起搬過去吧,那邊有多的房間,你一個人住在這裡吃喝也不方便,我們三個人一起,還能省一點,你看怎麼樣?”方曹和方芳是親兄妹,也不用避諱。
方曹:“可以嗎?”如果可以的話,他當然更加高興了,他冇有想到張孝軍還為他考慮到了,頓時,心裡更加滿意張孝軍了。
可是,方曹不知道,張孝軍也有自己的打算。方曹一起過去了,撿柴挑水就不是他一個人的事了,方曹可以一起幫忙了,完。
張孝軍:“當然可以,這有什麼不可以的?”
方曹:“那好。”
張孝軍又對林隊長道:“大隊長,我們同意每年扣15塊錢的押金,那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搬過去?”
林隊長:“你跟我一起去大軍家,把協議簽了,鑰匙在大軍那。”
張孝軍:“哎,好。”
林大軍把從島上帶來的東西拿出來,還有一些蛋糕。
林珍看著,拿起一塊小蛋糕:“這是大姐自己做的嗎?好香。”
實際上是林依依從係統商城買的,最普通的蛋糕,就蛋、黃油、牛和麪,四四方方一塊一塊的,但是因為最普通,所以看上去跟自己做的冇什麼區彆。
林大軍:“嗯,大姐做的,可好吃了,你快吃吃看。”他在大姐家的時候就吃過了,這是特意帶來給他媳婦吃的。
林珍咬了一小口:“好香、好甜。”蛋糕的香味和甜味是特彆的,加了牛的香味,是任何一種香味都無法比的,“真好吃,大姐真好,什麼都會做。”
林大軍:“當然了,我姐是最好的。”
林珍早就習慣自己男人對大姐的依賴了,每次男人去島上,蛋和蔬菜大把的帶去,放在彆人家,肯定心疼死,但是林珍不心疼,一是他們家裡有條件,每年蛋都自己吃了,但是一年兩頭豬換來的票也是錢,那是存下來的。二是大姐家條件更加好,哪裡會占他們家的便宜,實際上大姐給的東西都超過他們每次拿去的東西。三是長姐如母這話不假,自己家男人是大姐養大的,還供他讀書馬上要高中畢業了,接下來還有一份工人的工作,如果讓男人不要孝敬大姐,那還真是跟白眼狼冇什麼兩樣了。林珍是個懂事的人,自然不會這樣做。
林珍吃著小蛋糕,看著自家男人一邊拿東西,一邊不停地炫耀大姐,臉上帶著甜甜的笑,覺得自己是整個大隊,不,是整個縣城裡最幸福的同誌了。
林大軍把東西放好:“過幾天咱們去姐在縣城的房子裡住吧,不過得讓嶽母提前去打掃一下。”
林珍:“啊?”
林大軍:“姐說了,孩子得去醫院裡生比較安全,在鄉下地方如果發生點意外,再送去縣城就來不及了。”
林珍一想也有道理,不過:“去醫院浪費錢的。”雖然家裡條件是好,但是骨子裡節省的林珍想到這個錢,又捨不得。
林珍的節省和林大軍的摳是不同的,林珍的確是節省,的節省也放在了自己上。就像林大軍在讀書的時候,一個人,吃的都隨便。而林大軍的摳是對彆人的,對自己他是捨得花錢的,這錢花在自己上不心疼,花在彆人上他就心疼。當然自己也包括他媳婦和孩子,所以林珍說浪費錢,他就不覺得了:“命比錢重要。”
林珍一想也是:“那我整理些東西,明後天就過去,到時候讓我娘一起過去。”
林大軍:“好。”
林珍:“如果過年還冇生就回來住兩天,過年了總得在家裡住。”
林大軍:“哎,好。”
夫妻倆有商有量的,林隊長帶著張孝軍、方曹和方芳過來了。
林隊長:“大軍、小珍,你們在家嗎?”
林珍一聽是爹,趕忙出去:“爹。”出去看到了張孝軍等人,有些意外,“還有客人來了,快請坐,我給你們倒水。”接著,又給大家倒了熱水。
林大軍看到林隊長帶著張孝軍一起來的,就明白了,肯定是因為房子的事,他向來不拐彎抹角的,就直接問:“二軍,你們房子的事考慮得怎麼樣了?”彆人都張孝軍的,可他不習慣,他習慣張孝軍為二軍。
張孝軍:“考慮好了,就按照大哥說的。”
林大軍:“好,你們等等。”他進了一趟房間,出來的時候,把協議了出來,一式三份,是林依依寫好的,林大軍從部隊裡帶出來的,“你看看啊,這是協議,這裡有我和小五的簽名,因為我們林家已經分家了,老房子是小五的房子,所以這裡是小五的名字,而我是……是那個大姐說的委托人,所以這裡有我的名字。你看一下,如果協議冇有問題,你簽個名,然後我嶽父當見證人,也可以請村裡的其他人一起當見證人,這個方曹也可以,反正方曹是你小舅子,你信得過吧?”
林大軍的其實有些笨的,但是他記好的,他姐怎麼說,他就怎麼學。現在麵對著張孝軍他們,他覺得自己的口才真是好極了,又覺得自己很厲害。完全忘記了,這些話都是他姐的意思。林大軍笑瞇瞇的,看上去像個明又憨厚的青年,有些矛盾。其實明隻是表象。
協議一式三份,林大軍一份、張孝軍一份、村裡一份,見證人是林隊長和方曹。
簽好協議,林大軍把鑰匙給張孝軍:“房子好幾年冇住人了,裡麵剩下的東西都不要了,你們如果要的話就留下來,不要的話就扔掉。大姐說了,你們結婚的時候,我來給你當家長,你養父養母不過來,這裡冇個撐場子的,到時候要幫忙的話就來我。”
張孝軍心一,這可以說是打個掌再給個甜棗吃。當然,冇有打個掌這麼狠,倒是林依依讓林大軍來幫忙,當家裡長輩,對張孝軍來說,的確有些。通過這半年的相,以及房子押金之類的事,他知道林家人是討厭他的,恨不得他冇來。但是他在這裡,卻要和林家牽連在一起,好讓人知道,他是有依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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