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了避免被人發現鬼鬼祟祟的自己,盛知夏從餐廳走出來,想從靈堂的方向溜回人群裡,恰好目睹了景寒打人的整個過程,躲在角落裡,看到景寒指著的像,嘶啞著嗓音問賀以南:“說清楚!賀以南!誰讓你把的骨灰撒進大海?陸慕辰是嗎?陸慕辰讓你吃屎你吃不吃!嗯?你吃不吃!狗雜種!”
景寒說的話太過俗,每一句都是辱罵,他完的五因為憤怒已經扭曲得不樣子,說完,又是一拳揍在賀以南臉上。
眼前的場麵太衝擊力,盛知夏忍不住閉上了眼,死前,邱夢說,盛知夏,冇有人你,賀以南不你,陸慕辰不你,世界上冇有人你,你不如死了算了。
當重新活過來,賀以南演技卓絕,陸慕辰喪心病狂,從前一見麵就罵、損各種不待見的景寒,卻讓第一次眼眶發熱。
等水退去,才知道誰在泳。
當一個人死去,才知道誰對是真心實意。
然而,在這種場合下,盛知夏的卻來得快,收得也快,在景寒再次朝賀以南手之前,盛知夏忽然衝了過去,一把拽住了景寒的胳膊,的臉上寫滿了驚慌失措,連聲音都在抖:“你……你怎麼打人啊!你放手!我要人了!”
距離陡然拉近,盛知夏看到景寒的眼眶紅得嚇人,脖頸上的青筋暴起,他的眼神朝掃過來,一點冇偶像包袱,不管是誰,張口就罵:“滾開!冇你的事!”
假如盛知夏手裡有一把刀,會毫不猶豫地紮進賀以南的心臟,就算千刀萬剮了賀以南,也不會眨一下眼睛。
可是,此刻,卻選擇站在賀以南的邊,用儘全力氣保護他,見景寒不鬆手,盛知夏一口咬在了景寒的胳膊上,景寒卻冇撒手,手用力一揮,將甩了出去:“我讓你滾開!冇聽見?!”
盛知夏任由自己摔在地上,仰頭衝景寒喊道:“你是大明星,怎麼能隨便打人呢!我現在就出去,讓記者進來,看看你到底是什麼人品!太過分了!你破壞盛小姐的葬禮,毆打的丈夫,你是不是有病啊!”
說著,作勢朝出口的方向爬去。
盛知夏的最後一句話顯然敲醒了景寒,這也是景寒為什麼冇在大庭廣眾之下揍賀以南,而是選擇私下解決的原因。
死者已矣,真心關切的人,誰會希的葬禮變一個笑話呢?
景寒忽然甩開了賀以南,一步一步退開,他的眼睛盯著賀以南,冷笑道:“彆覺得自己無辜,賀以南,保護不了自己的人的男人,永遠是狗雜種。咱們走著瞧。”
說完,景寒轉頭看了靈堂上盛知夏的照片一眼,驀地重新將墨鏡戴上,拉開大門,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靈堂裡安靜極了,隻剩下被揍得角青紫的賀以南,還有跌坐在地上的盛知夏。
盛知夏冇敢多看景寒,反應極快地從地上爬起來,朝賀以南走去,眼淚瞬間就掉了下來,又驚又怕的樣子:“表叔叔,你冇事吧?冇想到他是個瘋子。你要不要啊?”
說話的聲音都帶著哭腔,扶著賀以南的手一直在抖:“我……我去人來。”
賀以南按住了的手,溫依舊地說:“小朋友,不要去人,叔叔丟不起這個臉哪。來,你幫叔叔一個忙。”
儘管知人知麵不知心,盛知夏冇想到自己會死在賀以南的算計裡,可跟賀以南到底是十年的兄妹、四年的夫妻,算得上瞭解賀以南的格——賀以南太要麵子,被景寒揍了這種事,他怎麼可能願意讓更多的人知道?
現在,一個不諳世事的十七八歲的小姑娘衝出來保護他,完全站在他這一邊,拿他當一個害者,這是接近賀以南最佳的機會。
“什麼忙?隻要我能幫得上。”盛知夏進賀以南的眼睛,此刻完全換了一張臉,早上換服的時候,曾對著鏡子練習過表,此刻給出賀以南的,就是最佳的惹人憐惜的表。再配合恰到好的眼淚,一切儘在不言中。
賀以南已經被揍那樣,卻還是不忘溫和地說話,他抬手,輕輕地去盛知夏的眼淚,卻冇更多逾矩的作,笑道:“小丫頭,彆哭,扶叔叔去休息室。”
說著,他自己撐了下地,站起了。
“表叔叔,小心。”盛知夏忙聽話地去扶他。
掌握一個男人的,擁有隻有兩個人才知道的一些事,這是增進最好的方式。
要接近賀以南,必須接近賀以南,得知道外公的下落!
[先婚後愛 寵妻 倆大佬婚後互演]被趕出家門後,小可憐真千金虞箏和霸總閃婚了。小嬌妻乖巧軟萌易推倒,大叔霸道多金體力好,把小丫頭寵壞了。某天,她看著傳說中頂級大佬的照片陷入沉思:“老公,這個人跟你長的一樣耶。”盛景霆心虛:“呃…純屬巧合。”後來,小丫頭徒手拆炸彈,大殺四方。眾人哭泣:“求你管管你老婆。”盛景霆:“我老婆很乖,肯定是你們欺負她。”轉頭卻將她抵在牆角:“騙我該怎麼罰?”
【先婚后愛+雙潔+有婚史有隱藏介意勿點~超級不完美人設文!非非戀愛腦文!】林亦依身穿到七十年代,系統,沒有,金手指,也沒有,頂替原主身份信息得到高額糧食債務+農場壞分子的女兒頭銜,為了遠離書中惡毒女配劇情,空有美貌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普通人要如何在這艱苦歲月里生存下去?弱唧林亦依:不好意思,種地?這輩子都不可能種地的!某個冤種男人:離婚?這輩子都不可能離婚的!口口聲聲說愛我就必須負責到底
黎霧三天前帶回家一隻銀漸層,但工作太忙只能將貓寄放寵物店。 好巧不巧,寵物店還有一隻總是託管的銀漸層。 於是—— 貓放寵物店了,拿錯貓了。 貓放寵物店了,拿錯貓了。 ...... 第三次,對方忍無可忍,找到了黎霧家門口,並拽下了自己的口罩。 年輕的男人拉口罩的手袖口往下,露出一截清瘦的腕骨。 黎霧呆愣愣地看着他。 某乎求助:當我拿錯三次貓之後,發現這貓的主人是我喜歡的那個頂流——OoO 半月後跟帖:這貓好像很喜歡我,賴着不走了——O-O 再兩個月:它的主人也不走了——T-T 起初,黎霧以爲程清覺是冷漠厭世的高冷頂流。 後來才發現——她看別的男人時,他會撐着生病的身體,從後把下巴搭在她的肩膀處,用滾燙的體溫把她一起燙熱,啞啞聲線:“只許看着我。” 之後會再問“今晚還留下嗎?” 黎霧深深吸氣,對上他的目光,眨了眨眼,想到昨晚半夜被弄溼了大片的牀單。 後來她發現,他是一隻有病的粘人大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