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
可能對我爸來說,一切氛圍恰到好。
但對我來說,只有惡心。
我想沖進去,撕爛那個人的臉。
可是我也清楚,爸爸會護著,死不承認。
沒有實質的證據,誰會信一個小孩的話。
也想等一等,到捉在床的時候,大幾聲,引出街坊領居來做見證。
然后怎麼辦?
鬧到人盡皆知,把我媽又置于何地?
這件事,選擇權應該在那里。
況且自從病了,這些年媽媽都在鄉下照顧,養豬、做農活、給我和弟弟做飯洗。
家里的錢財,都在爸爸手里。
就算我媽知道后要離婚,也得保證的權益最大化。
3
不管我媽是選擇原諒我爸,還是要跟我爸離婚,我清楚,今晚不是破他倆的最佳時機。
于是我把自行車搬到街道路口,故意在那里的石頭上絆倒了自己,然后尖一聲,大喊我爸。
靜足以引起街道兩邊人家的注意,我爸和何惠也一樣。
在其他人開門出來之前,我爸迅速從何惠的發廊里出來,又裝作聽見靜從他店門里出來。
有人問他:「老周,你怎麼還在店里?」
他訕訕地笑:「剛剛有個朋友在這,喝了兩口。」
轉過頭又來問我:「你不是在家嗎,怎麼來了?」
我仰著頭,齜牙咧地說:「我想來接你。」
那些鄰居頗有深意地看著我們:「老周,你養了個好兒子,夠孝順。」
說完就打著哈哈,跟他一塊兒來扶我和自行車。
我摔傷了膝蓋,他們把我扶到我爸背上,我看見何惠冷著臉在發廊門口晃了一下,砰的一聲關上了門。
回去的路上,我坐在我爸托車后座上,他似乎在想什麼,那天車子騎得格外慢。
我猜他是察覺到什麼了。
他也該想到些什麼。
我從九歲開始在鎮上讀書,那條路我騎自行車走了無數遍,路口的大石頭,我再悉不過了。
既然如此,我想借此機會敲打敲打他吧。
我對他說:「爸爸,來的時候,我在電視上看到你打的廣告了。」
他「嗯」了一下,沒了下文。
想蒙混過關,怎麼可能呢。
「咳咳……我看見你在聯系人,留了何阿姨的電話號碼。為什麼不留我媽的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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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話一出,我明顯覺到他脊背一僵。
囁嚅了幾下,才說:「那個……那個啊。是因為我偶爾會去看他們打牌,或者有事出去了,留你何阿姨的電話,方便幫忙我一聲。」
借口!
就算是出去了,手機總該在他上。
不對,還有一種況,就是他不在時,何惠能去他店里,幫他給顧客拿東西。
都發展到這個地步了嗎?
如果他倆已經到我猜想的,可以把店鋪鑰匙給何惠的階段了。
那他們在電視上留下何惠的電話號碼只有一種可能了:昭告天下。他們想把他倆的關系公之于眾!
如果是這樣,那就得盡早讓媽媽做打算了。
但怎麼跟媽媽說才會相信我,這是個問題。
我得爭取點時間。
于是我對我爸說:「爸爸,還是把何阿姨的電話從廣告上取消吧,你們又不是生意合作伙伴,這樣容易讓人誤會。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們是夫妻倆呢。這種況在法律上,可以定義為重婚,是犯法的。」
我爸啐了我一句:「混小子,別說。」
我知道,他打定主意要離婚了,自然是在意法律上的說法。
只是我沒想到,樹靜而風不止,我這邊搞定了我爸,那邊何惠開始作妖了。
著急宣示主權了!
4
星期六那天傍晚,我看見我弟周東,把一輛很新的玩警車扔進了門前的池塘里。
我問他:「周東,這麼好的東西,你怎麼扔了?是不是今天爸爸進貨給你買的新車?」
一般爸爸去縣城進貨,都會我媽去看店,而我留在家里照顧。
弟弟有時候跟著媽媽一起看店,有的時候會跟爸爸一起去進貨。
弟弟一臉的不高興:「不是爸爸買的,是別人買的。」
我起了警覺,對于一個八歲的孩子來說,不管是誰買的新玩,他都應該保有很強的好奇心才對。
除非那個人做了讓他不愉快的事。
細問之下才知道,玩車是何惠買給弟弟的,買玩的條件是讓弟弟一聲媽。
這話聽了讓我氣上涌,這個人怎麼這麼無恥?
我看了看正在豬圈給豬喂食的媽媽,將弟弟拉到一邊,讓他詳細地將今天發生的事給我講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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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早上,爸爸帶著弟弟座上去縣城進貨的面包車后,還讓司機等了一會兒,說是還有人。
過了不久,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何惠也上了車,挨著爸爸坐下了。
司機順口問了一句,也是去進貨嗎?
嗯了一聲。
誰知下車后,全程跟著爸爸和弟弟。
爸爸進完貨之后,還帶著何惠去買了服鞋子。
期間,有人錯把他們當一家三口。
何惠就著這個誤會,以買玩車為條件,和爸爸一起起哄讓弟弟一聲媽。
最重要的事,中午吃過飯后,他們在一家賓館開了間套房午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