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會哭,但沒有。
說:「自從知道你爸出軌之后,我就當他是個搭伙過日子的。生理上用來解悶,心理上他就是張掉進過糞坑的錢,還有用,但已經失去了當另一半的資格了。」
「離婚也好,到時候我要跟他分家,這半年我已經掌握了農藥和料的進貨賣貨的本事。離婚后,我會要求他把農藥和料的經營權從他店鋪里撤出來,我再單獨開一間。他若不同意,就再另做打算。」
我點點頭:「媽媽你這麼能干,到哪都能找到事做的。」
何姍姍說過,爸爸現在之所以不離婚是因為。不過什麼時候死,他應該無法預測。就目前況來看,他應該沒做什麼轉移婚財產的事。
我和媽媽決定請律師來幫忙打離婚司,速戰速決。
果然,據我們提供的信息,律師很快查到了他和何惠一同出去旅行的車次、開房及相關消費信息。
加上之前捉留下的筆錄和保證書,爸爸婚出軌過錯方實錘。
據媽媽這些年為家里做出的巨大貢獻,律師提出孩子一人一個,財產平分的訴求。
我永遠記得法院傳票送到爸爸手里時他的表,大概從來都沒想到媽媽會主提出離婚,他驚訝得半天都合不攏。
良久很生氣地問了我媽一句:「李秀芳,你想干什麼?」
當時我媽正在給換床單,頭都沒回:「我想干什麼,上邊寫得很清楚了,你不認字嗎?」
看見爸爸那麼生氣,也問了一句:「秀芳,那是什麼?」
我媽耐心地給解釋:「媽,那是傳票,我要和周泰離婚。」
「為什麼?」和爸爸異口同聲。
媽媽攏了攏頭髮,站起來與爸爸四目相對,
「為什麼周泰你心里不清楚嗎?當初你指天誓地說會跟那個人斷來往,不然就天打雷劈出門被車撞死。我就想問一句這大半年你跟鬼混的時候,有沒有害怕過被雷劈被車撞呀?」
爸爸臉變得極其不自然,但他自信自己藏得很好,于是死鴨子:「你在胡說什麼?這都是從哪里聽來的嚼舌的話?」
我媽被氣笑了,呵呵笑了兩聲,指著傳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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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講證據的,我有沒有胡說,到時開庭你就知道了。我的要求很簡單,家產平分,孩子一人一個,我要帶周東走。」
氣得不輕:「不行,誰都不能走,更不能把我周家的孫子帶走。」
手想去抓住媽媽:「秀芳吶,秀芳吶,周東還那麼小,不能跟你去吃苦呀。」
爸爸像是找到了什麼突破點似的,他大聲說:「離婚可以,但是你不能帶周東走。」
13
我和媽媽原本商量好的是我跟爸爸,弟弟跟媽媽。因為他年齡還小,離不開媽媽的照顧。
而我有這麼大了,不會在后媽手里吃虧。
但爸爸執意要弟弟這事,打了我們的計劃。
律師說,一般有兩個孩子的離婚夫婦,原則上都是自己協商好孩子跟誰。
那些年的孩子,法庭上會詢問孩子的意愿,但更多會參照經濟條件來進行判決。
據目前況來看,弟弟判給爸爸的可能更大,因為這些年媽媽沒有工作,家里的經濟來源于爸爸的店鋪經營。
媽媽有些不解,如果家里的存款和店鋪經營權可以平分,那后續經濟來源是可以保障的,為什麼不能爭取弟弟的養權。
律師說目前訴求只是我們按照自己意愿提出的,對方有權提出異議,媽媽不一定能拿到店鋪的一半經營權。
果真如律師所說,庭前調解時,爸爸的律師提出了不同的方案。
存款平分,弟弟跟爸爸,店鋪經營權歸爸爸,他會另外補償一筆錢給媽媽。
調解自然沒有功,法院決定一個月后開庭判決。
律師建議媽媽可以利用這個月時間去找工作,一定要簽好勞合同。
媽媽有些為難,我還有一個多月就中考了,怕耽誤我學習。
我跟說沒關系,我可以照顧好弟弟,學習上也沒問題。
那天起,媽媽就正式離開我們原來的家了。
去了市里,許敏阿姨在那邊給介紹了一個工作,說是讓去承包老公公司的食堂。
媽媽做飯很好吃,這工作對來說很合適。
媽媽走后沒幾天,爸爸就迫不及待讓何惠主我們家了。
那邊照顧了兩天,借口不高興看到,轉手就請了個一個遠親來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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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將近五十歲的農村婦,矮胖矮胖的,說話聲音很大。何惠表嬸。
一個月工資一千塊(當時月平均工資八百左右)。
爸爸「新婚燕爾」,自然是何惠說什麼是什麼。
也給我和弟弟做飯,但是明顯刻意討好弟弟,帶他去買了很多新服和新玩,還特地代何姍姍要對弟弟好。
我有次聽到何惠和那個遠親說話,在討論為什麼我爸要弟弟不要我。
何惠說:「周泰的意思,我年紀大了,再生養一個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