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搞笑了。」
「失敗的婚姻就該及時止損。」
「對方晴來說如此,對你來說也一樣。」
我媽垂頭坐在沙發上。
仿佛聽不懂我的話,滿臉魔怔般的不解,口中呢喃道:「怎麼能一樣呢?本不一樣!」
「方晴跟你弟,是配不上你弟。」
「我跟你爸,是你爸配不上我。」
「方晴被你弟弟甩,是活該,抓不住男人的心。」
「你爸提離婚,是他不識好歹。」
「我跟你弟弟有什麼錯?明明是他們對不起我們!」
有這種離奇的想法,我一點兒不覺得意外。
我從未指我媽能把「別人」當「人」。
在的世界里,別人輕得不值一提,只有,是宇宙的中心。
我懶得再繼續浪費時間勸一個死不悔改的人,丟下一句:「決定離婚再聯系我。」
推門而去。
09
早幾年前,查出輕微老年癡呆癥。
爸爸想將接到邊照顧。
我媽不允許。
爸爸就此提出離婚,搬離趙家,跟住在一起。
我媽不以為意。
以為爸爸會跟從前每一次一樣,不管當時心里多麼不高興,等冷靜過后,照樣乖乖妥協,回到趙家。
然而,這一次,爸爸像是下定了某種決心,沒再回頭。
我想,促使爸爸決然離開的原因之一,還包括我媽不愿意我當趙氏集團的繼承人,為此不惜伙同外人跟我爸爭權。
那段時間,趙氏幾經折騰,風雨飄搖。
后來,是我力挑大梁,徹底將我媽踢出局,這才得以穩住局面。
經此一事,爸爸覺得我已然能獨當一面,故而放心離開。
他退休后的生活很悠閑。
因為有專業護工的心照料,癡呆的癥狀沒有持續惡化。
不過,憎惡我媽。
照顧的護工是個跟我媽差不多年紀的士,在的意識中,才是自己的兒媳婦。
我媽人生中唯一一次拉下臉來主去找我爸,沒進家門就被我砸了出來。
我一見我媽就應激,好像是什麼十惡不赦的怪。
我媽回到家哭著給我打電話訴苦,說我爸跟護工攪和在一起,說老糊涂,不認這個正經兒媳婦,反而支持我爸劈找小三。
我問過爸爸。
他說護工很好,照顧很用心。
Advertisement
除此以外,關于那位護工,再無多余的話。
特助給我買的機票是晚上九點。
時間還早。
我到達爸爸家時,他才帶著,從外頭踏春回來。
護工給我打過招呼,便開始照顧吃飯。
爸爸興致拉我去街上賣魚。
他釣了一箱魚,說照之前的行,至能賣兩百塊。
我陪他在街上擺地攤。
生意很好。
他的魚新鮮,還賣得便宜。
沒多會兒功夫真賣完了,賺了二百一十八塊。
爸爸出十八塊給我:「喏,給你的報酬。」
我歡歡喜喜收下:「謝謝老板。」
收拾起小攤,我們父倆走在回家的路上。
說起此次回來的原因,提起我媽,爸爸臉上的笑容消失,變得沉默。
我與他并肩而行,看著腳下的路,慢慢開口道:「每次只要一提起媽媽,你總是沉默。」
「趙士強勢,自私,一堆壞病,惹人討厭。」
「但是,爸,一次次明目張膽,你一次次妥協退讓,難道不是因為你對縱容嗎?」
「你有諸多苦衷。」
「你不贊對弟弟錯誤的教育方式,卻任由教育弟弟。」
「沒有經商才能,卻總能在重大的決策上指手畫腳。」
「我有時在想,如果在教育弟弟的問題上,你跟抗爭到底,弟弟會不會不像今天這麼廢?」
「如果在公司重大決策上,你堅決將踢出局,趙氏是不是不用經歷這麼多風浪?」
「你掌管趙氏多年,踢媽媽出局,不難,你做得到。」
「你只是習慣在面對跟媽媽有關的問題上,采取逃避的態度。」
「爸,我最近悟出一個道理,其實逃避是另一種不負責任。」
「咱改改吧,別再逃避了。」
「你和媽媽的問題,總歸是要解決的。」
「與其不明不白地拖著,不如快刀斬麻,這樣對誰都好,你說呢?」
10
復工后不久,我接到消息,爸爸找媽媽談離婚。
談崩幾次后,他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長年分居可以作為起訴離婚的理由,只是需要滿足不和、分居兩年,并且提供相關的證據。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1079 條,若夫妻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Advertisement
媽媽沒想到爸爸的態度如此堅決,竟然寧愿鬧上法庭,也要和分開。
爸爸豁出去了。
他不怕丟臉,不怕家丑外揚,不怕遭人恥笑。
而這些,媽媽怕。
這個人最要臉面。
法庭會給出怎樣的判決,已是顯而易見。
最終,我媽被無奈,同意離婚。
這件事沸沸揚揚足足鬧了一年半。
期間,弟弟和蔣泠之間出現了嚴重的經濟糾紛。
遵照約定,我每個月給蔣泠的賬戶打五萬。
在蔣泠眼中,這是一筆巨款,是工資的好幾倍。
然而,這筆錢,在賬戶上呆不了多久,很快就會被我弟給花出去。
五萬塊杯水車薪,本不夠我弟花。
花這筆錢后,我弟心安理得地花起蔣泠的工資和儲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