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丈賴婚,已屬奇談,婿逐客,逐的還是岳父岳母,更是有悖常理。
而他竟尋不到任何理由喝斥。
本是家丑,不宜宣揚,如何能鬧到公堂上,自不能讓外人知道,他,堂堂謝祭酒,竟著兒和離再嫁,他的面,會盡數掃地。
陸氏去看了陪嫁單。
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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