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九邊示眾完。熊廷弼的頭顱在九軍城間來回示辱,了無數人茶餘飯後的談資。朝廷的旨意已然達到:讓忠臣為叛臣的符號,讓軍敗的責任有了一個淋淋的替。
然而,在士兵與百姓的心底,熊廷弼卻了一種象徵——一個被朝廷出賣的孤臣,一個明知冤屈仍站立赴死的忠魂。
當木匣最終被棄于荒野時,夜風呼嘯,荒草翻騰,仿佛大地都在低聲悲鳴。熊廷弼的靈魂,似乎在九邊的風雪裡徘徊,不肯散去。
這場“傳首九邊”的儀式,本意是讓天下辱他,卻反而讓天下人更清楚地看見王朝的殘酷。
熊廷弼死後,並未得安息。等待他的,還有更深的恥辱——那便是“棄市暴”。
將士們低頭齊聲應是,卻無人敢抬眼。只有幾個老兵悄悄抹去眼角的淚水。他們明白,這不是懲罰一個無能的將領,而是朝廷要將遼東失陷的責任,全部在一個死人的頭上。
木匣一路傳遞,每到一,都要揭開示眾。九邊的將士與百姓,逐漸看清了王朝的真相:所謂“國法嚴明”,不過是用一個忠臣的頭顱,遮掩無數權臣的貪腐與皇帝的無能。
而熊廷弼的臉龐,在一邊地的曠野上曝,了千夫所指的“叛臣”,卻也了無聲的質問。
第四章:棄市暴——死無全的辱
天啟五年的刑場,雨腥風散去之後,京師百姓本以為一代名將的悲劇就此落幕。可對于熊廷弼而言,死亡並不是終點,而是另一場辱的開始。
熊廷弼伏法後,按照律例,本該由家屬銀領,然後送棺木,于曆吉日下葬。可監刑宣旨,冷冷一句話,碎了這一人間溫:“奉旨——棄市。”
這兩個字,在場者一片譁然。棄市不是單純的“公開行刑”,而是一項殘忍的刑罰。它意味著將不被收殮,不得土為安,而要曝荒野,任憑風吹雨打、百姓指點,甚至野啃噬,直至化為一堆枯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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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熊廷弼的被暴地抬起,扔上破舊的車架時,他的鬢髮尚未乾,鮮仍在滴落。人群之中傳來抑的泣聲,有老人低語:“忠臣至此,死猶不得安。”立刻被衙役怒斥,重重一鞭下,濺起,那聲音戛然而止。
刑車一路顛簸,駛向京師南郊的澤園。那是府專為無主骨準備的葬坑,四野荒蕪,長滿蒿草,白骨殘骸隨可見。烏聚于枯枝,野狗徘徊于草叢。這裡沒有墓碑,沒有棺槨,更沒有香火。只有無數不知名的亡靈,在風中嘶嚎。
夜幕初降,差將熊廷弼的隨手一丟,砰然落地。水浸泥土,枯草立刻被染得黯黑。押解的兵士拍手大笑:“罪臣之,不配棺!”然後揚長而去。留下的,只是一的,在夜風裡孤伶伶地躺著。
不久,腐臭開始瀰漫。第二日,附近百姓好奇前來觀看。有人撥開草叢,見到熊廷弼的橫陳,刀痕累累,臉上模糊。小孩嚇得嚎哭,大人們神各異,有人唾罵:“誤國之人,死有餘辜!”也有人搖頭歎息:“如此人,竟落得如此下場。”
就這樣被曝于天地之間。烈日曝曬,烏群起啄食眼珠;夜半風雨,野狗前來撕咬肢。每一次雷鳴電閃,都像是在天地之間重復這位忠臣的冤屈。
幾日後,熊廷弼的孀陳氏帶著僕婦,來到澤園。裹著麻,手裡提著香燭,卻被差攔下:“此乃棄市之,家屬不得收殮!”陳氏伏地痛哭:“他為國三出遼東,死得冤枉,為何連骨也不得安葬?”話音未落,已被衙役暴推倒,香燭跌碎,火瞬息熄滅。
只能遠遠跪拜,泣不聲。目所及,丈夫的已不人形,模糊,被烏圍啄。抖著手,卻什麼也抓不住。風沙撲面,的淚水與塵土混在一起,模糊了視線。
京師士林對此事心知肚明。有人在酒席間小聲議論:“烈士極刑,尚可理解;可暴四載,真乃酷!”然而這種聲音僅敢在暗低語,誰也不敢落于紙墨之上,唯恐引來殺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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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廷弼的,被棄于澤園,這一暴便是四年。四年裡,春夏秋冬,風霜雨雪,將他一點一點剝蝕。骨骼在外,被風吹裂,被犬齒折斷,最終散落于荒草之中。到後來,再也無法辨認哪一塊屬于他,哪一塊來自其他無主骸。
這就是“棄市”的真正殘酷——不是之痛,而是死後無所歸依。對士大夫而言,死不足懼,懼的是無法土,無法保全名節。對熊廷弼而言,他的已經在戰場與刑場被徹底踐踏,而在這片荒野,他的靈魂更被徹底孤立。
澤園的荒草,日復一日地生長,又日復一日地枯萎。四季更替,熊廷弼的在這片無人眷顧的土地上,經歷了比任何極刑都更漫長的折磨。
春天,細雨潤土,泥濘將半掩。孩結伴放風箏時曾經走近,看到與白骨雜,嚇得哭聲四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