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炕上一躺就是半年啊,還有吃有喝,敢問二十一世紀的社畜們哪一個不夢想這樣的生活?
留在城里上班有什麼好的,每天朝八晚五,三十不停戰,初一接著干。
許清歡瞬間就想清楚了,不打算留在城里,更不想為了留在城里而犧牲自己的整個青春和尊嚴。
與蔣家的婚約,是許清歡生母為訂下的,兩人結婚之後,生母才會為安排一份工作。
原主不想人擺布,又不想下鄉,一直糾結,最後把命糾結沒了。
“下一批知青什麼時候走?”許清歡下定了決心,就打算盡快下鄉,想早一點抱上大佬的大。
大佬現在雖然是個二流子,跟隨的小弟可不,多一個不多,一個不。
早點去大佬邊占個位置,爭取一個給大佬點煙的機會。
林夏蘭吃了一驚,“歡歡,難道你也想下鄉?”
許清歡猛地點頭,一臉興,“我想和新語一塊兒,蘭蘭,你也讓林阿姨把我安排在那里好不好?”
林夏蘭都心了,眨眼,“歡歡,你是不是太過分了,你為了新語就要拋棄我嗎?”
許清歡挽住的胳膊,“好蘭蘭,你可不能搖,我和新語在鄉下就靠你接濟了,不要多的,一個月給我們一人郵五塊錢就好了。”
“想屁吃,我一個月才18塊84分錢,學徒不到一年。”林夏蘭忍俊不,“頂多一人給你們郵三塊錢。”
三塊錢也不了!
兩人頑鬧了一陣,許清歡才嘆了一口氣,“蘭蘭,你說如果我要和蔣承旭退婚,怎麼辦才好?”
“你要和蔣承旭退婚?”林夏蘭以為許清歡是被刺激到了,“歡歡,你可要想清楚了,你們畢竟也認識了這麼多年。”
“有沒有聽說過一句話,青梅敵不過天降?”許清歡調侃道,“我都打算下鄉了,這婚約還有屁用?”
原和男主從小就認識,初中和高中都是同學,算得上是青梅竹馬。
林夏蘭親眼看到電影院里,許漫漫把頭靠在蔣承旭的肩膀上,蔣承旭推了兩下沒推開,就放棄了,一直讓許漫漫靠著。
還怕許清歡想不開,既然這麼果決,也是樂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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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會兒,林夏蘭道,“要不,找你二嬸,許漫漫不是喜歡蔣承旭嗎,你要是退婚的話,們不得高興壞了?”
許清歡三歲時,父親犧牲,母親改嫁。
正好那個時候,許漫漫走丟,二嬸悲痛絕,就將收養在膝下,半年前,許清歡的舅舅舅母帶著自家養來看。
這表妹與二嬸汪明霞七分相似,一問,才知道表妹竟然是失蹤十四年的堂妹。
許清歡回到家里,房間里傳出母二人的說話聲。
汪明霞恨鐵不鋼地道,“那蔣承旭有啥好的,看把你們姐妹倆給勾得神魂顛倒,你姐非要嫁他也就算了,你也一天到晚承旭哥前,承旭哥後,我跟你說,你趁早給我歇了這心思。”
許漫漫嗔道,“媽,我知道了,我沒啥心思,他就是我姐夫。你別說了,我姐要回來了。”
許清歡故意將門猛地一推,弄出點響來,母倆從房間里出來,汪明霞不知道聽到了多,訕訕道,“歡歡回來了?”
“二嬸,漫漫!”許清歡打了聲招呼,就進了房間。
許家住房擁,許清歡和許漫漫合住一間。
許漫漫跟了進來,問道,“姐,承旭哥找到你沒?”
“沒有,我和夏蘭在一起。”
許清歡將丟在床上的服一一疊好,都是補丁摞補丁,如果下鄉的話,東北那邊很冷,要準備最厚的棉被,棉棉。
這些不但要錢,還要布票,棉花票,原留給的產總共三兩分錢,現在只有兩七分錢了。
生母每個月會給二嬸二十五塊錢的養費,但這筆錢,從來沒有到手上過,不管是原還是,都不曾想過要這筆錢。
原是怎麼想的,不知道,許清歡從書里知道,父親犧牲後,生母嫁給了父親的戰友,繼父拿十二級工資,每個月近兩百塊錢,生母在文工團,每個月八九十。
這是非常高的收了。
之所以給二十五塊錢養費,是因為生母不想親自養,不想影響了自己的家庭,還有就是繼父因是戰友孤,執意要給。
“你們說什麼了?”許漫漫出天真無害的笑容。
“說了下鄉的事。”許清歡有些沉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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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許漫漫臉上出張的神,因為同樣面臨著不結婚就下鄉,但認識的好男人也就蔣承旭一個,書中,沒有競爭過許清歡,最後不得不下鄉。
“姐,該擔心的是我,你和承旭哥馬上就要結婚了,不像我,沒人結婚,不得不下鄉。”
吃晚飯的時候,知青辦的干事就來了。
許家一共五個孩子,老大許鴻偉在食品廠當工人,老二許鴻業當兵兩年後轉業,在電影院當放映員。
原計劃,許鴻業當兩年義務兵後,就轉志願兵。他突然就轉業回來了,電影院放映員這個工作原本是許清歡生母為留的,不知道怎麼協商,到了許鴻業的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