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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斌、鄭強、鄭娟三個人似乎都沒有殺,但他們卻都牽扯到「殺」。γz
幾個人之間似乎都試圖在藏著什麼。
看著他們的相互之間的人關系圖。
我忽然發現缺了一人,陳艷芝。
但已經死了。
案子似乎陷了死循環。
老韓也發現了問題所在,說:「馬隊,從這起連環殺案,不難看出,兇手就在鄭強、鄭娟、張斌甚至程子華等人中間,別人沒有這麼深的仇怨和機。
「但目前這些人個個都有嫌疑,卻又都缺乏關鍵一環。
「他們的作案手法不說沒有毫破綻,但也算心思縝。
「以鄭強、張斌等人的智商,顯然是沒有這個頭腦布局的。」
「你是說,鄭強等人都只是執行者,真正布局的另有其人。」
而有這個頭腦,又能獲得他們絕對信任,還能關鍵時刻吸引警方視線的人,呼之出。
這時,老韓接到一個電話。
然后告訴我一個重要信息。:
「最新從鄭娟鄰居那里查到一個信息,鄭娟和張斌倆兩人,去年就會開廂式貨車了。
「所以,兇手的份……」
我看了老韓一眼,口說:「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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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我們進了誤區,一直是假定是鄭娟去親手殺。
但顯然,充當的是軍師的角。
我們試著站在鄭娟的角度去布局。
首先,程子華提供了鄭娟不在場證明,也充當了司機這個角。
張斌提供了貨車,鄭強提供了后勤保障。
他們悉每一個作案的環節以及知道每一個殺的細節。
但我們沒有最有力的證據來定他們的罪。
所有的證據都被分散到了其他人上。
張斌說是他殺了趙小琴和趙繼文,但是我們沒有找到張斌在案發現場的證明。
一個無底紋鞋印遠遠不夠,張斌也不是 38 碼的腳。
鄭強說他殺死了劉白鴿,但他無法從鄭家坪趕到濱海市別墅區。
就算提前到達,他也無法預測劉白鴿歸來的時間,更沒有條件在殺后快速趕回。
他們每一個人都有不在場證明,且都無法被推翻。
我可以逮捕每一個人,但都無法以殺兇手定罪。
換句話說,就是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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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無證罪案。
但是本案始終需要一個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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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有人要為趙家三人的生命負責。
很快,我們等到又一個意外的「兇手」。
程子華。
「人是我殺的。」
我們全都愣住了,這又是鬧哪出?
審訊室里。
程子華徹徹底底的地代了殺的過程,細致到每一個作,卡到了每一分鐘。
從殺趙小琴,到殺劉白鴿,都是他。
兇和,我們在陳艷芝的墳里找到了。
程子華「被落網」。
等待他的,大概率是槍決。
死了的人白死,活著的人繼續生活。
趙家一家三口死絕了,親屬沒必要再為兇手是誰而糾結,他們關心的是趙繼文留下來的數千萬家產。
親屬瘋狂搶奪家產的行為,差錯稀釋了本案造的輿論。
程子華半年后被判死刑。
他被判刑的第二天,我按捺不住,找了張斌。
「我請你洗澡。」
他同意了。
我們倆「坦誠相見」。
「現在我沒有錄音,也不是以警察的份,你跟我說說,鄭娟到底是怎麼做到殺后全而退的。」
他嚴肅的地盯著我,沒有回答。
「我來猜猜吧。」
見他不說話,我開始了最后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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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娟被后,加上之前鄭家遭了趙家諸多不公正待遇。
的怒火徹底發了,十分冷靜的地和父親商量了最后的復仇計劃。
借程子華的車,接走了趙小琴。
鄭娟是無證駕駛,但那段時間,濱海警沒有全城查車,只要不出事,警也不會想到車里的人沒有駕照。
鄭娟的同學當中或許有人看見了趙小琴被接走的事實,但對方藏了真相,撒了謊。
張斌或程子華開貨車跟著到了民生橋下,目的是遮擋住轎車,方便將趙小琴扔在民生橋下。
這一步很關鍵,因為以我的猜測,趙小琴不可能主坐上貨車。
趙小琴被強后,鄭娟戴手套掐死了,潑硫酸后再尸。
張斌將尸塊運送到 700 米外的豬圈。
鄭娟家及張斌上濃濃的中藥味,是用來掩蓋殘余味和硫酸味的。
正好鄭娟也了外傷,喝中藥符合邏輯。
同樣的方法,鄭娟仍然是開車到達惠澤山下,在張斌的幫助下,快速通過防空,到達趙繼文家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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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張斌返回。
現場,鄭強應該也在。
他制服趙繼文,鄭娟勒對方。
鄭強把尸掛在了吊燈上,這個工作,材瘦小的鄭娟完不了。
程子華開車在山下接應, 否則鄭娟不可能返回那麼快。
回到家之后,鄭娟和程子華同住一屋, 程子華為鄭娟提供不在場證明。
殺死劉白鴿也是同樣的行方式。
最后, 鄭娟以行刑的方式, 解決掉最后一個仇人。
這一次張斌沒來,送他們來的應該是有車的又讓鄭娟很信任的程子華。
這些事全部完后,鄭強把所有的和兇, 埋進了陳艷芝的墳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