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過幾米,我就追上了那逃跑的民工混混,同樣送給了他一記手刀,並且毫不留的一腳踢碎了他的膝蓋骨,如果我可以殺人,這種人我本就不會留。而且我現在這林子裏麵找地魂,也不可能讓他就這樣跑出去。於於理,我都不會讓他們現在離開這裏。
這林子裏麵線昏暗,我臉上又塗了泥土,他們應該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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