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
我聽話的閉上,只是角上揚。
5
沈浪娘潑婦罵街,鬧得衙差拔刀威脅,才不甘心的閉。
走出衙門,沈浪娘還怒瞪著我。
我沒理會,問林霜:「你怎麼還沒搬走?等著我把你扔出去?」
林霜跺腳:「蘇棠,你等著。」
轉頭就去告狀,沈浪娘馬上又來找我麻煩:「那別院是我兒子買的,你沒權它,我就是要讓梅兒住在那裡,我看誰敢趕?」
對於這種蠻不講理的人,我只能以理服人。
「沈浪養外室,我支持但是有一個條件,別院的地契得署我的名。」我拿出地契在們面前晃了一圈。
沈浪娘想搶,我快速收回:「林霜,沈浪肯定給你說過,不會讓你委屈,早晚會把別院送給你,對吧。」
林霜氣的全發抖,沈浪娘更是咬牙切齒你了半天。
我真不想把時間浪費在這裡,所以最後再通知林霜一次。
「我再給你一天時間,如果還沒搬走,我就放狗咬人了,到時候你別又用孩子威脅我。」
林霜哭的讓人心碎:「老夫人,我不要,可肚裡的孩子……」
沈浪娘又恨又氣,還要安:「放心,跟我去山莊,有專人照料你們母子。」
對我冷哼一聲,拉著林霜的手在我面前炫耀。
林霜轉頭,勾嘲笑我。
我上了馬車,沒控制住笑意。
好,太好了。
碧泉山莊可不隨便留人,真希們能永久住下去。
我馬上修書給山莊管家:「沈浪娘帶了一個孕婦過去,那是我夫君的外室,請你派人照顧好,務必用上最貴的吃食,首飾綢緞都不可。」
回去後,我約了幾個姐妹游玩了一天,第二天才把律法規定財產分割清單快馬加鞭送到山莊。
三天後,我又被告到了縣衙。
林霜說懷著沈家的骨,財產應該有兒一份,所以聯合我的公公婆婆把我告了。
這一天天的,盡給我找事。
我又老實的去了縣衙,這次是縣令親自辦案。
林霜著肚子:「這孩子是沈浪的,他應該也要占一份家產。」
我問:「誰能證明?」
「不需要證明,我懷的就是沈浪的孩子。」
「口說無憑。」我笑著說:「滴認親做一做,只要了,該是你的我自然會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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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霜氣的瞪眼,聲音尖銳:「你有病吧,沈浪都被你揚灰了,我怎麼滴認親?」
我恍然大悟:「對哦,那你是做不了。」
我真誠的看著縣令:「縣令大人,這沒有證據就狀告,有點兒戲吧?」
縣令拍驚堂木:「大膽!」
林霜著急說:「大人,老夫人跟老爺能證明。」
沈浪娘馬上站出來:「是我兒的外室,我能證明這孩子是沈家的。」
我提醒:「娘,律法規定,除了滴驗親,誰也沒資格證明這孩子是誰的。」
沈浪娘傻眼了,看著林霜,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時,沈浪爹開口了:「大人,我能證明。」
縣令問:「怎麼證明?」
沈浪爹得意洋洋的說:「沈浪是我兒,那等我孫子出生後,我跟他滴驗親就能證明了,只要融在一起,就能證明梅兒肚裡的孩子就是我們沈家的種。」
6
「荒唐!」縣令又拍了驚堂木:「隔代滴驗親荒唐至極。」
沈浪爹嚇得抖幾下。
我嗤笑出聲:「爹,你知道滴驗親為什麼非得是父母跟子嗎?因為這樣才準確啊。」
「對了,你怎麼敢肯定沈浪就是你的種呢?」
沈浪爹愣住了:「你什麼意思?」
我把查到的資料都呈上去,縣令看的津津有味,我則嘆口氣的給沈浪爹解答。
「這件事我本來打算爛在肚子裡的,但我實在覺得公公可憐,你們夫妻是好,但耐不住你好賭啊,婆婆傷了心,自然會有人上門安,聽說是什麼青梅竹馬。」
「我撞見過,被婆婆警告不準說,我聽話,就沒告訴公公,因為公公畢竟也不清白,贏錢了就去青樓留夜。」
沈浪爹氣的臉發黃,他質問沈浪娘:「你不是說早跟他斷了往來嗎?沈浪到底是誰的孩子?」
沈浪娘也不甘示弱,怒瞪著:「你瘋了吧?當然是你的兒子!倒是你,賭博也就算了,竟然背著我去逛青樓!」
狗咬狗,十分彩。
我看的津津有味。
林霜兩邊勸不住,只能哭。
縣令斷家長裡短,但也架不住這樣鬧騰,揮手,衙差出刀,唰一聲,才讓兩人閉。
沈浪爹氣得不輕,抓著沈浪娘的手低聲說:「差點誤事,先把家產的事落地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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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浪娘驚醒:「對對對,我們都著了這毒婦的道。」
縣令嚴肅的警告他們,人證證備,才能起狀紙,證據不足,就鬧到法堂上來,就是藐視律法,按律當關押。
一句話,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林霜肚裡的孩子是沈浪的。
所以沒法母憑子貴。
沈浪娘一臉狼狽,拿我沒轍。
林霜卻突然抓住我的雙手,緒激的讓我肚子。
哭著說:「蘇棠姐,是我們對不起你,但孩子是無辜的,求求你看在沈浪過你的份上,承認這個孩子吧。」
林霜比二老聰明,知道拿我開刀,只要我點頭,縣令那邊就沒問題。
我勾:「確實……」
三人直勾勾的看著我,都等我點頭。
我手:「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