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纏打在一起,吳哲嚇得尿了一子,揮舞著胳膊喊:「媽媽,媽媽。」
新仇加舊恨,馬小芹攥菜刀一揮,正好割到了衛阿姨的脖子脈上……
鮮噴濺,猶如雨點。
馬小芹殺紅了眼,還要去殺吳哲,誰知被衛阿姨死死抓住腳踝。
後來,六層的鄰居們聽見靜,趕出來制住馬小芹,並且迅速報了警,打了 120。
馬小芹癱坐在原地,沒有跑,捂著臉哭:「安安,媽媽對不起你,沒能給你報仇!」
很快,就被警察帶走了。
至于衛阿姨,終因失過多,搶救無效而亡。
26
一連下了好幾天雨,始終衝不掉地上的鮮印記。
衛阿姨的葬禮辦得很簡單,賓客也就來了家裡親戚和廠裡的領導。
吳丹丹年喪母,跪在靈棚裡,哭得可憐。
至于吳哲,依舊面目猥瑣,惹人憎恨,他不哭也不笑,只是蹲在地上玩螞蟻。
誰知起棺埋人那天,這個傻子忽然跳起,抱住棺材,不讓任何人,重復地「媽媽,媽媽」。
在場的人,無不容。
大家說衛阿姨可憐喪命的同時,也要狠狠往地上啐一口唾沫。
哼,誰讓那傻兒子害死了安安,這就是報應!你看蒼天饒過誰了!
大家更同的是馬小芹,那位絕而又偉大的母親。
從偵查到審查起訴,時間週期比較長。
吳家人不要賠償,只要求死刑。
這邊,馬舅舅掏空家底請了很厲害的刑事辯護律師,提出馬小芹經歷喪之痛,神恍惚,再加上前一天晚上和丈夫發生了爭吵,被刺激到了。
馬小芹只是想嚇唬一下吳哲,但衛亞梅認為馬小芹要殺兒子,先用磚頭砸了馬小芹的頭,並且有進一步的攻擊,馬小芹出于自衛反擊,「不小心」劃傷了衛亞梅的脖子。
在 2002 年 5 月底,就在我中考前夕,法院宣判了,刑事案件和民事訴訟一起宣判。
判馬小芹無期徒刑,同時判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醫療費、誤工費等。
之前馬舅舅為妹妹東奔西走、請律師,早已負債累累,他再也掏不起鉅額賠償金了。
馬舅舅說他出一半,想讓我爸出剩下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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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現在我爸和他妹妹還是夫妻,這是他應負的責任。
我爸不願意,說這幾年給安安治病,已經花了他很多錢了。
但正如馬舅舅所說,出這部分錢,是他該負的法律責任。
我爸冥思苦想了一夜,想出個辦法——惡人自有惡人磨。
他先去廠裡鬧,說廠裡的安保措施不嚴,以致出現他繼被殺。
接著他又提出,衛亞梅是煉油廠的正式工,既然死了,那老吳就不該佔廠裡分的家屬房。
他召集了一些狐朋狗友拉橫幅,要老吳滾出家屬區,並且還揚言起訴老吳父子,要他們賠安安的命。
吳叔叔哭得涕泗橫流,他老婆被殺了啊,現在還要他們父子三人流落街頭嗎?
後來廠裡出面調解,吳家的家屬房本應該收回的,考慮到祝吳兩家現實況,讓老吳和他兒繼續住在原來的房子,這部分就抵消掉祝家的民事賠償。
時間一晃,兩年過去了。
2004 年,我上高二。
我爸挑了一個風和日麗的日子,特意去子監獄探馬阿姨,他說自己一直深著馬阿姨,但他現在還年輕,想再要一個孩子。
所以,他提出離婚。
馬阿姨同意了,很激這幾年我爸對們母的照顧,離婚沒有怨言,祝福我爸今後找到個更好的。
離婚手續辦好沒多久,我爸就和那個發廊妹領證了。
或許顧忌著人言可畏,他們沒有立即舉辦婚禮。
但是我爸給他的小妻發誓,一定辦個盛大的婚宴,畢竟禮金也是一筆很可觀的收。
至此,安安之死告一段落。
最終以吳家家破人亡,馬阿姨獄服刑和我爸三婚為結局。
有人喜就有人哭,世事啊,可真變幻莫測。
27
我不喜歡這個發廊妹。
只有二十多歲,年輕妖嬈,一的劣質香水味,那雙眼睛時時刻刻在放電,哪怕結婚了,也喜歡和別的男人調笑。
在搬進我家第二天,就把馬阿姨和安安的所有全都扔掉了,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和我爸做那種事。
我被迫聽興的哭喊和床咯吱慘,從不做飯,每次換下髒服,就會對我打個響指:「喂,洗乾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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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懷念馬阿姨,是那麼溫,會做很多好吃的飯菜。
于是,我開始嘗試著給寫信,問在監獄裡過得怎麼樣?有什麼需要的,我送來給。
意料之中,信件石沉大海,馬阿姨不肯原諒我,沒有回過一封信。
而我寫信這件事,被發廊妹發現了,添油加醋在我爸跟前吹枕頭風。
2004 年 7 月,我的高二學程結束。
在暑假開始的第一天,我爸把我到跟前,與我談話。
我爸正值新婚,整個人容煥發,他坐在沙發上,蹺起二郎:「延維,你給馬小芹寫信了?」
我斜眼看向不遠染指甲的發廊妹,低頭嗯了聲:「那個,我,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