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啊,宋桓是怎麼有臉恬不知恥地對我說出“兩不相欠”的呢?
當聽到這四個字的時候,我就決定了。
我要讓他們付出代價。
11
我沒想到機會來得這樣快。
那天夜裡,我再次目擊到羅賓殺,就想好了要借他的手除掉宋桓。
戒指是我故意留下的。
第二天門衛室的相遇,也是我演的一場戲。
羅賓功被我吸引了注意力,從我出小區開始,他就一直悄悄跟在後。
我假裝給宋桓打電話,對方沒接。
然後低聲吐槽了一句,「找個戒指幹嘛要的…」
我確定羅賓聽見了。
我裝作焦急萬分地去找宋桓,其實真正要找的是林夢。
我算準了不會順我心意讓我見到宋桓。
離開時我讓幫我帶的話很簡單,只一句:「他讓我找的東西我沒找到。還有,麻煩他以後別再聯絡我了。」
這話自然是說給躲在暗的羅賓聽的,他一定懂背後深意。
昨夜他殺被看見了,目擊者不小心留下了隨品。不知出于何種原因,無法立即趕來小區,只能先托住在此的朋友暗中尋找。
只是這個倒黴的目擊者所託非人,將他徹底暴了。
其實這個計劃有諸多,比如羅賓找到宋桓,兩人一對質,就會馬上餡兒。
我不確定它一定能功。
我只是在賭,按正常的思維,兇手想殺目擊者,不會傻到找他談心再確認一遍。
當然我也早就做好了覺悟,不功便仁。一無所有的人,想要復仇,就只能賭上一切。
現在的結果,比預想中更好。
我只是想讓宋桓死,讓林夢嚐嚐失去的滋味。
現在他們都死了。
我再次開啟手機,重新整理微博訊息,檢視事件進展。
死者份公佈了,當作作家林夢士,以及...的助理郭言!
竟然沒有宋桓?
那他去哪了?
羅賓沒道理殺了無關人員,反而放過目標人啊……
昨夜到底發生了什麼?
12
警方已經證實,這起火災是人為的,兩名死者生前被綁住了手腳,活生生燒死,仇殺的可能很大。
網路上對于這起事件的討論度極高,人們的關注點紛紛集中在,深更半夜,林夢的助理為何會出現在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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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男寡,實在引人遐想。
更有網友料,曾見過兩人私下會,舉止親暱。
這點也是我沒想到的。
宋桓為了林夢欺騙我的,一定死也想不到,他全心全意著的人同樣也在背後欺騙他吧。
還真是世事難料啊。
現在宋桓失蹤,不得不讓人懷疑,他是發現了,殺後畏罪潛逃。
難道這就是羅賓的目的?
將宋桓偽裝兇手,從而藏自己。
這麼想來,也十分合理。
叮鈴鈴!
正當我陷沉思時,手機突然響了,我看了眼螢幕,是一個陌生號碼打來的電話。
平常鮮有人與我聯絡,會是誰呢?
鈴聲響了許久,眼看就要自斷開,我終于鼓起勇氣按下了接聽鍵。
低沉的嗓音如惡魔索命,「是你吧?李彌小姐。」
「我可不喜歡走別人給我安排好的路。下一個,到你了。」
我嚇得當場扔掉了手機。
羅賓他還是發現了。
電話斷了,我癱坐在地,全的力氣像一瞬間被乾了似的。
我應該報警尋求保護嗎?
可這聽著就離譜的事,誰能信呢?警方辦案講求的是證據,不會聽我的一面之詞。
羅賓能這樣堂而皇之地給我發出死亡通知,恐怕是對自己有絕對的信心吧。
回想我這一生,可真是失敗呀。
小時候父親殺了母親後消失了,我在孤兒院長大,盡欺凌。
好不容易考上大學,靠寫小說養活了自己,卻因為識人不清葬送了前程。
現在,自己的生命也進了倒計時。
唯一值得欣的是,我恨的人,已經付出了代價。
要說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就是作為一個作家,死後仍要背負著抄襲的惡名。
不行的吧。
我不甘心。
我想要在死前留下一個無法被人復製的故事。
這麼想著,我已經坐到了電腦前。
故事的開頭仍舊是,【過窗戶,我目睹了一起兇殺案,警察卻說我在撒謊。】
人生就是這麼奇妙,沒想到最後一個作品,主角竟會是我自己。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著寫完結局。
但只要我還沒死,這個故事就會一直更新下去。
13
晚上十一點三十分,距離我將故事釋出上網已經過去兩個小時,閱讀量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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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賓不知何時會來。
周圍靜得可怕,牆壁上掛鐘指標走的聲音被無限放大。
滴答…滴答…
原來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的過程。這就是他對我的懲罰。
我一個人在沙發上,捧著電腦重新整理著頁面。
右上角訊息欄終于出現了一個醒目的紅數字1。
我收到了一條網友留言:「已經報警。」
這個讀者將這篇故事轉發了出去,慢慢的,關注的人多了起來。
底下的評論褒貶不一,各種聲音都有,大多數是質疑故事真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