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迅狗搬家嗎?我要最快的加急服務,立刻上門。」
「對,就是現在。加錢沒問題,我要求兩小時必須到,今天下午全部搬完。」
打完兩個電話,我有點茫然。
我知道自己容易上頭心,所以有些事還是盡快定下的比較好。
想到朋友說我對周銘有時候跟被下了降頭一樣,我打了個寒戰。
快速在通訊錄裡找出了之前通過公司合作認識的律師。
「喂,李姐,我遇到點事。我被我男朋友和他媽合伙監控了……」
「對,我已經報警了。我想咨詢一下,關於起訴侵犯私和神損害賠償,我需要立刻保全哪些證據?」
……
打完電話,我拉出行李箱,開始瘋狂打包。
我所有的服、化妝品、書籍、電腦……
當我試圖打包客廳和廚房時,我才驚覺,這個我們「共同」的家裡,幾乎 90% 的東西都是我買的。
大到沙發、電視、餐桌、空氣炸鍋,小到鍋碗瓢盆、地毯、窗簾。
我忽然想起周銘總是在我耳邊說的那句話:
「曉曉,這些小錢你就多承擔一點。我得攢彩禮錢,將來要風風地把你娶過去。」
風風?
我花著自己的錢,被他媽當猴一樣 24 小時監視,還要被罵「好吃懶做」。
這真是我聽過最噁心的笑話。
幸好之前的電子票據還都在。
我拿出手機,把購買這些大件傢俱家電的發票和訂單截圖,全部一一拍照、保存了下來。
10
警察和搬家公司幾乎同時到達。
在警察的見證下,我指揮工人將屬於我的所有品打包、搬離。
我將自己保存的證據提供給了警方,並按要求做了詳細的筆錄。
警方拆下了那個攝像頭作為關鍵證。
「林小姐,況我們了解了。這涉嫌侵犯他人私,我們會依法理。後續可能需要你們雙方到所裡進行調解,也支持你提起民事訴訟。」警察同志說道。
我點點頭:「謝謝您,我會配合一切調查。」
一切塵埃落定後,搬家公司也將我的所有家當送到了我位於郊區的房子。
那房子不大,是老小區,離我公司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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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父母當年怕我一個人在外打拼太辛苦,咬牙湊錢給我買下的「老破小」。
之前簡單翻新了一下,本打算先出租。
但他們堅持讓我結婚前務必瞞著周銘,說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當時我覺得父母想太多,而現在父母的先見之明了我爬出泥坑的退路和底氣。
11
住進自己小窩的第一個晚上,我睡得前所未有的安穩。
甚至沒有分手的難過,只有解的鬆快。
第二天是周末,我正在收拾滿地箱囊,手機響了,是一個陌生號碼。
我接起來,是昨天理此事的一位員警。
「林小姐,跟你同步個況。對方當事人周銘和他的母親剛才來派出所了。」
我心裡一,他們作倒快。
「另外,」員警有些一言難盡地說道。
「我們還接到了你房東的報案,聲稱你作為租客,你走了房子裡的傢俱和家電,要求我們立案理。」
員警的話讓我氣笑了。
房東?
我還沒來得及聯係他退租,他倒先惡人先告狀了。
周銘不是說房東是他「很的朋友」嗎?
看來這「朋友」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警察同志,那些東西都是我買的,我有所有發票和購買記錄,昨天有提供給你們。」我冷靜地回應。
「是的,我們看到了。所以這個況我們已經清楚了。打電話是告知你一聲,他們緒都比較激,你注意安全。他們可能還會聯係你。」
果然,掛了電話沒多久,周銘的電話就打了進來。
我猶豫了一下,按了錄音鍵,接通。
「林曉!你把東西都搬哪兒去了!」
周銘上來就是氣急敗壞的質問,完全沒了之前求我再給一個機會時的態度。
背景音裡人尖利的罵,像是在跟他比音量,吵的我不得不把手機拿遠一些。
「周銘,我搬走的是我花自己錢買的東西。每一件都有票據為證。」
「你放屁!那都是我們家的!你趕給我搬回來!不然我跟你沒完!」
他媽搶過他的手機大著。
「小賤人!你敢我家的東西!我告訴你,我們已經報警了!你等著坐牢吧!你個不要臉的賊!」
我直接把電話掛了。
幾分鐘後,員警的電話又來了,語氣帶著一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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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對方堅持要找你當面理論,你看……?」
我知道躲不是辦法。
「好的警察同志,我願意當面說清楚。麻煩您安排調解吧。」
12
我按照約定的時間抵達了派出所的調解室。
一推門,就看到了周銘和他母親,房東估計還沒來。
我還沒見過他母親,但母子倆除了眼睛,長得很像。
周銘滿臉焦慮,局促不安地坐在椅子上,看到我,眼神復雜地躲閃開。
他媽媽滿臉兇相,一見我進來,就像從椅子上彈了起來,指著我的鼻子就開罵:
「警察同志,就是!這個小賤人……」
「注意你的用詞!」
主持調解的員警用力敲了敲桌子,「這裡是派出所!」
周銘媽媽被噎了一下,但氣焰不減,拍著桌子撒潑:
「!了我家全套的傢俱家電!沙發、電視、桌子……全都給我搬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