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那十萬塊)依法分割。
我的婚前財產歸我個人所有。
至於林家要求的「賠償」,純屬無稽之談,被法嚴厲駁斥。
我剛走出法院,林強就追了上來。
他不再是法庭上那副慫樣,而是換上了一副無賴的臉。
「蘇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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