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的事。跟你有沒有錢,沒有關係。」
「刷卡的時候有多瀟灑,還錢的時候,就該有多乾脆。」
「周莉,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朋友圈裡那些心修飾過的、定位在黎鐵塔、羅馬鬥場的照片,那些配著“歲月靜好”的文字,此刻在我腦海中一一閃過,顯得無比稽和諷刺。
「姜寧你不能這麼對我!我們是一家人啊!」在電話那頭尖。
「從你和你媽、你弟合起夥來算計我的那一刻起,我們就不是了。」
我乾脆利落地掛掉了電話,然後拉黑了的號碼。
沒過多久,婆婆錢秀蘭的電話又打了進來。
我換了一個號碼打來的。
這次,不敢再對我撒潑咒罵,語氣裡帶著小心翼翼的試探和討好。
「小寧啊……是媽不好,媽對不起你。你看,莉莉那邊,你能不能……高抬貴手?
還有阿浩,他可是你丈夫啊,你忍心看他坐牢嗎?」
「媽跟你保證,我們砸鍋賣鐵也把這錢給你還上!我把我老家的房子賣了!
賣了給你還錢!只求你,去跟警察說一聲,放過阿浩,好不好?」
我聽著的話,心裡冷笑。
賣老家的房子?
那套房子是公公的名字,是他們的婚前財產,跟我沒半點關係,賣了還債,天經地義。
現在說這些,不過是在試探我的底線,想用這筆本就該還的錢,來換寶貝兒子的自由。
我讓如願?
做夢。
「媽,」我學著客氣的語氣,
「房子你們該賣就賣,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周浩的刑事責任,是法律問題,不是我原不原諒就能決定的。法律怎麼判,是他自己行為的結果,我干涉不了。」
說完,我也掛了電話,同樣拉黑。
我的世界,需要徹底的清凈。
07
周浩最終還是被取保候審了。
大概是周家賣了老家的房子,又東拼西湊,先把那十五萬的卡債還清了,加上他“初犯”且是“家庭部糾紛”,才得到了從寬理。
他從看守所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過他的律師約我見面,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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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
這場骯臟的婚姻,早就該結束了。
談判地點約在一家咖啡館的包間裡。
幾天不見,周浩整個人憔悴了一大圈,眼窩深陷,鬍子拉碴,看我的眼神裡,不再有哀求,只剩下毫不掩飾的怨恨。
彷彿我才是那個毀了他一生的罪人。
他的律師是一個看起來很明的中年男人,一上來就開門見山,提出了他們的離婚方案。
「姜士,周浩先生的意思是,既然已經破裂,他同意離婚。」
「關于財產分割,我們主張,婚後購買的位于XX小區的房產,以及那輛奧迪A4,還有你們名下的共同存款,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一人一半進行分割。」
我端起面前的咖啡,輕輕抿了一口,沒有說話。
周浩見我不作聲,大概以為我在搖,開始打起了他最擅長的牌。
他看著我,聲音沙啞,試圖出溫。
「寧寧,我知道,之前的事是我不對。但是,我們結婚三年,這三年的,難道都是假的嗎?」
「你對我那麼好,我也一直把你當最親的人。
看在往日的分上,那三十萬……就算是我,是我借的,行嗎?我以後慢慢還你。我們好聚好-散,別鬧得那麼難看。」
他想把質最惡劣的“惡意轉移財產”,輕描淡寫地飾“家庭部借款”。
他還妄想著,能從我這裡,分走一半的財產。
我笑了。
真的被他這副厚無恥的臉給逗笑了。
我放下咖啡杯,杯子和碟子撞,發出一聲清脆的聲響。
我沒有看他,而是示意我邊的李律師。
李律師心領神會,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沓厚厚的、裝訂整齊的檔案,輕輕地放在了桌子中央。
「周浩先生,」李律師的聲音冷靜而專業,
「關于你提到的這三十萬,我們這裡有完整的銀行轉賬記錄。」
「這三十萬,在三年,過幾十次轉賬,分別流向了你的母親錢秀蘭士、你的姐姐周莉士,以及你的弟弟、堂哥等數位親屬的賬戶。」
「所有轉賬,都沒有任何借條,也沒有徵得我的當事人姜寧士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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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據我們的調查,這些資金的用途,也並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是用于為你母親購買養老保險、為你外甥支付高額學費、為你弟弟支付購車款等等。」
李律師每說一句,周浩的臉就白一分。
「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李律師的語氣加重了,
「離婚時,一方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分或者不分。」
我看著周浩,終于開了口,為這場宣判,做最後的補充。
「所以,周浩,你不僅需要一分不地歸還這三十萬。
在分割我們剩餘的共同財產時,你也應該,分,或者不分。」
周浩的臉瞬間漲了豬肝。
他猛地從椅子上站起來,指著我的鼻子,氣急敗壞地低吼:
「姜寧!你早就準備好了是不是!你這個心機深沉的人!你真要趕盡殺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