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什麼你都別往心裡去。」
「按自己的想法活。」
我媽說。
「我知道。媽,林叔最近還常來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嗯,他常來幫忙。昨天還把後門的臺階修了,說怕我們絆倒。」
我能聽出語氣裡的。
我的計劃在順利進行,但我也知道,我爸不會輕易放棄的。
果不其然,兩週後的一個早上,我接到一個陌生電話。
「是許凡嗎?我是王律師,你父親委託,想和你談談監護權變更的事。」
我結束通話電話,氣得手在發抖。
我爸要用法律手段了。
我立刻請假回家,在路上給林叔發了條資訊:「林叔,我爸要搶我的監護權,請幫忙。」
到家的時候,林叔已經在店裡了。
他和我媽坐在桌邊,桌上攤著一些檔案。
「小凡回來了。」
我媽站起來看著我,眼圈是紅的。
「媽,怎麼回事?」
「你爸找了律師,說要變更監護權,理由是我無力養,生活環境不利于你長。」
的聲音哽咽起來。
「別擔心,我們也有辦法。」
林叔拍拍的手,輕聲安:「我有個朋友是律師,我已經諮詢過了。小凡已經年滿十八歲,法院會尊重他本人的意願。而且,我們有證據證明你完全有能力養小凡。」
林叔的朋友李律師第二天就過來了。
是一個四十多歲,明幹練的人。
仔細看了我爸那邊發來的檔案,冷笑一聲。
「就憑這些?幾張餐館照片,一份低收證明?」
把檔案扔到桌上,冷聲道:「陳先生那邊太自信了。小凡,明天你跟我去一趟律師事務所,我們準備應訴材料。」
「律師費需要多錢?」
我媽擔心地問。
「林建國已經付了。」
李律師說,隨後又開口:「他讓我和你說,是朋友,不收錢。」
我媽側頭看向林叔,張了張,卻沒說出話。
一旁的林叔被拆穿後有些不好意思:「小雲,這麼多年同學,這點忙應該的。」
那一刻,我看到了我媽眼裡閃爍的淚,不是悲傷,而是。
6
開庭那天,我爸那邊來了三個人。
他、他的律師、還有他的現任妻子。
那個人穿著名牌套裝,妝容緻,從頭到腳都在彰顯著「優越的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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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我媽只穿了最樸素的襯衫和子,洗得發白但整潔。
張地握住我的手,手心全是汗,就像離婚判決下來的那天一樣。
「別怕。」
「李律師很專業。」
林叔安著。
法進來後,程式開始。
我爸的律師先陳述,然後列舉了一堆「證據」。
我媽餐館的衛生評級只有B,居住環境狹小,收不穩定等等。
每說一條,我媽的手就抖一下。
「綜上所述,我方當事人能提供更優越的長環境和教育資源,請求變更監護權。」
對方律師結束陳述。
然後到我們這邊。
李律師站起來,不慌不忙道:「法,首先我想指出,許凡先生已經年滿十八歲,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據《民法典》,變更監護權應充分考慮被監護人意願。」
轉向我問:「許凡,請告訴法庭你的真實意願。」
我站起,深吸一口氣堅定道:「我願意和母親一起生活。養我長大,教會我做人的道理。我們的生活雖然不富裕,但充滿和溫暖。我不需要大房子和昂貴的服,我需要的是家人真正的關心。」
法點點頭,記錄著什麼。
李律師繼續說:「其次,關于對方聲稱我當事人無力養的問題,我方有證據反駁。」
出示了檔案:「這是許凡母親的餐館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最近一次的[A.級]評級證明、過去三年的納稅記錄,這些能證明有穩定收和經營能力。」
「此外,我方還有證據表明,對方當事人長期未履行養義務。」
李律師提高聲音。
隨後出示銀行流水:「過去五年,對方支付的養費平均每月僅七百元,遠低于判決標準。而許凡母親獨自承擔了孩子全部的生活、教育費用。」
聽到的話,我爸的臉變了,他邊的律師正在匆忙翻看檔案,顯然沒預料到這一手。
「最後……」
李律師看向法:「我想請一位證人出庭。這位證人可以證明,許凡母親不僅有養能力,還有著堅強的品格和善良的心,這些才是孩子長中最寶貴的財富。」
「同意。」
法說。
林叔站起來,走向證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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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張,但聲音堅定:「法,我是林建國,許凡母親的高中同學。我認識二十多年了,也看著一個人把小凡帶大。是我見過最堅強、最善良的。」
他看向我媽的眼神裡滿是溫和心疼:「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從無怨言。把兒子教育得品學兼優。自己省吃儉用,卻從不虧待孩子。這樣的母親,怎麼可能是無力養?」
「或許給不了孩子最貴的,但給了最好的,的全部。」
他話音落下,法庭一片安靜。
我看見法的表緩和了,而我媽,早已淚流滿面。
休庭後,法很快做出判決:駁回變更監護權的請求,維持原判。同時責令我爸補足過去五年拖欠的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