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會覺得,基因真是很神奇的東西。木已舟之後,徐勝利常常慨,那些刻在骨子里的信仰與忠誠,是無論如何影響引導,都沒法徹底洗刷干凈的。
徐氏一家,滿門忠烈。
到了徐暮枳這一輩,又怎甘愿隨遇而安?
所以慢慢的,徐勝利也漸漸同自己開解。只是每回隔段時間便要親眼看看徐暮枳,知他平安才肯擺休,哪怕就是一通千里迢迢的視頻報備也好。
飯桌上徐新桐和余榆話,逗得徐勝利樂呵呵地笑。
徐暮枳默不作聲地給爺爺盛了一碗湯。放在徐勝利跟前時,徐勝利忽然拍了拍他的手,問他近日工作如何?
“好的,學了很多。”
“那就好,”徐勝利的聲音細聽仍舊有些虛,他說,“既然決心要這行,那你就要好好保護自己,知道嗎?”
“知道。您放心吧。”
徐勝利點點頭,也不再多說。
多說也無益,再多的話也在高考那年說了個盡。
余榆舉著勺子一口一口地喝著湯,眼珠子卻在兩人之間轉來轉去。
那副機靈樣,不必多想也知道定是猜出點什麼來。
不好參與別家家事,只能與徐新桐說著些無關要的小事。
徐暮枳下午還要趕回臺里,吃完飯後便匆匆離去。
余榆覺得有點可惜,因為下午通常都有補課班,而今天徐新桐調了時間,正好與撞在一起,可以理直氣壯地在這里多留片刻。
可偏偏是三點,要是跟著他一起走,會顯得過早而名不正言不順。
著急也無用,只能窩囊又憾地目送徐暮枳離開,直到俊的背影徹底消失在樓道。
蹭飯快一個月,總共也就見了他一個小時不到。
余榆在心底里嘆息,卻又無可奈何于他這樣風塵僕僕又行匆匆。
要是能再長大一點就好了。
余榆祈禱時可以流逝得再快一點,熬到高三畢業,熬到大學自由。那樣就可以順理章地站在他邊。
最好這期間他不要有朋友,但如果有……
想到這里,余榆呼吸頓了頓。
想,如果有,也希徐暮枳不要太喜歡。
可這真的合理嗎?
徐暮枳在里并不是那樣浮浪不負責任的人。
更何況,等長大這期間期他不要談的想法,本就不合理。
余榆緩緩嘆出一口氣。
徐新桐的數學班和余榆的閱讀班都在附近,步行二十來分鐘就能到。
兩人掐著點出門,撐著太傘走在路上閑掰扯。倆姑娘說的話都沒什麼營養,不是越前龍馬,就是年級上又是誰和誰談了、孩與孩爭風吃醋。
余榆不想聽那些扯頭花的事,刻意引導,徐新桐便說起了今天小叔突然回家的事。
原是爺爺昨天半夜空調吹得有些冒,今天早晨便去了一趟醫院。小事一樁,但不知怎的,徐暮枳知道了,請了個假便匆匆往家里趕。
“小叔真是張爺爺。”
他這樣看重,是早已經將徐爺爺當作了自己的親爺爺。
余榆思忖著,說完後又突然想起吃飯前兩人在樓下的境,抿了抿,在道德與道理間,選擇了徐新桐。
決定側面點一下徐新桐:“小叔哪里都好,就是有點嚴格。他嚴肅起來,嚇人的對嗎?”
結果徐新桐非但沒聽懂,甚至開始著急,替自己的小叔解釋起來。
“不會不會,小叔人很好的。”
余榆仰頭天。
徐新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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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桐卻生怕誤解小叔,對小叔印象差了,拉著說什麼小叔就是面冷心熱,你看院子里這些叔叔阿姨爺爺,對他風評多好啊;又說小叔其實本不嚴肅,私底下子活絡得不行,朋友遍天下哎。
又開始了。
小叔小叔小叔……
也就是如今余榆存了些小心思,恨不能多聽聽徐暮枳的事。換作以前,恐怕早就捂著耳朵大聲唱著歌逃跑。
但現在,余榆佯裝勉強,卻豎起耳朵,耐了心聽著徐新桐說話。
徐新桐這個“唯小叔是尊”的人,定是絞盡腦地同說起那些徐暮枳的好,像是鐵了心要拉著與自己一起為徐暮枳後的小團。
“我一定要給你說一件事兒!”
“我記得他當年剛來我家的時候,有次我被爺爺罵哭,賭氣,大冬天的就穿了件單薄睡躺在沙發上,冷得瑟瑟發抖,翻來覆去睡不著。其實我以前也這樣,爺爺知道我不了會自己溜進房間,所以從來不管我,但其實我想有個人來哄哄我的,孩子嘛,總是要被多疼疼的。所以那次,我等了十來分鐘,爺爺還是沒來。”
“是小叔,”徐新桐說,“是他抱了床被子,輕手輕腳地跑過來給我蓋上了。”
徐新桐永遠記得那天夜里,徐暮枳半蹲在沙發旁,溫聲對裝睡著的說的話。
他說:“小姑娘家家,氣再大,也別做讓自己吃虧的事。「皮之不存,將焉附」,這社會弱強食,今後有的是委屈要,難道都靠傷害自己換取旁人愧疚嗎?”
彼時口吻盡是護,聽得正是委屈凄涼的徐新桐眼眶一熱,差點哭出來。從那以後,就記住了那句話——“皮之不存,將焉附”。
人生在世,好好惜自己。
說話間,們慢慢走到補習班樓下。
周圍的學生多了起來,頭頂上大大的“領航教育”廣告牌懸著,人來又人往。
要和徐新桐分道揚鑣了,兩人卻還拉著手說不停。
余榆想了想,很認真地道:“桐桐,以前我總覺得你說得浮夸,可如今我明白了……”
心理學上說,青春期是一個自我同一形的關鍵階段。個會通過尋找“理想化的自我”投對象,借以探索自己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這就好像,每個孩子的青春里,都有過一種“偶像崇拜”。這種傾向很可能就是源于對自我提升的。所以有的孩子崇拜鐵丹心的軍人,有的孩子則羨慕芒萬丈的驕子。
徐新桐的崇拜幻想是越前龍馬。
而余榆也忘了自己是從哪一刻開始確定的。
的幻想,做徐暮枳。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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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繼續~這章20個,應該是都有
第11章
七月末,榆市天空下了一場暴雨。
風雨攪和了一夜,等次早醒過來時,溫度卻沒降半分。
冷空調開著靜音,緩緩吹著。余榆意識混沌,在昏暗中翻了個。沒幾分鐘,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被吵醒,懵神地拿起手機——早上七點。
咚、咚、咚。
咚、咚。
咚、咚、咚、咚。
敲門聲不依不饒地響起,頗有些不敲醒里面的人誓不罷休的架勢。
余榆實在沒了法,只好慢騰騰地起。
一開門,果然是徐新桐這個江東鼠輩。
大清早擾人好夢,簡直罪該萬死。
徐新桐站在門口,裝完整,套了件白里的襯衫,見到,揮起自己手上剛涂好的指甲油。不知道什麼,竟然bulingbuling地閃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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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余榆哪兒有心思欣賞,不待徐新桐開口,扭頭就往房間里走。
一邊走,一邊埋怨:“徐新桐你腦袋有泡,大清早七點就來敲門。”
徐新桐跟在後,與一起進了房間。
“魚魚魚魚魚魚——”
魚什麼魚。
魚困在床上,閉眼只想睡覺。
“我和爺爺要去樺硯寺,你上次不是也說想拜文殊菩薩麼,我就來你了。”說著,徐新桐趴在床沿,屈膝虛跪在地:“你忘啦?”
余榆假寐著,躺得十分平和:“我沒忘,而且我還記得,這句話是在期末考試前幾天說的,因為擔心考不好。”
徐新桐一噎,心虛地努努:“那你去不去嘛……”
一句“不去”正要利落地說出口,便又聽徐新桐嘟囔道:“還說小叔開車過去就半個小時,沒原來那麼折騰累人呢。”
余榆猛地睜開了眼。
“去,怎麼不去。”
余榆沒有半點停頓地掀開薄被,順了一把窩般糟的發,微笑道:“稍等。”
說完便鉆進洗手間。
從里到外將牙刷了個干凈徹底,又拿起李書華的洗面往臉上了半晌,最後左看右看都不滿意,又隆重地洗了個頭。
高中生洗頭最迅速,余榆怕大家久等,一頓猛撓,力保自己沒頭皮屑。
搞定一切,清清爽爽地走出洗手間已是半個小時後。
余榆回房間換服,進了門,卻看見徐新桐坐在書桌前,認真地翻看著一本書。
那本書有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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