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李律師調整了訴訟策略,在法庭調解階段,首次做出了‘讓步’。
但我不是了惻之心,而是以退為進。
“鑒于被告宋策先生堅持公司經營困難,且涉及其他東權益,我方當事人喬麥士經過慎重考慮,愿意在公司權分割上做出妥協。”李律師在調解室里,對著宋策和他的律師說道,“我們可以暫時擱置,對宋策先生所持公司權的直接分割要求。”
宋策的律師明顯松了口氣。
但李律師話鋒一轉,“但是,作為對價,并且基于宋策先生存在重大婚姻過錯的事實,我方要求,
第一,現已查封的,登記在黎曼士母親名下的豪宅,必須無條件過戶到喬麥士名下,并視為對喬麥士的損害賠償,不列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范圍。
第二,宋策先生必須書面承諾,將其名下目前居住的,位于碧湖苑的別墅(注:黎曼和兩個孩子居住地)未來增值部分的百分之五十,贈與兩名婚生子,作為保障。
第三,現金補償增加至八百萬元,分三期支付。”
這就是我‘得寸進尺’的策略,我要的是實惠,而且會利用一切機會,尤其是目前宋策對黎曼心生怨念的時候。
我認為,這就是我的‘機會’,可不是我對宋策的憐憫之心。
他六年了,對我置若罔聞,玩弄于鼓掌之間,當我是可欺的傻子。但我不是那種吃了一百個豆子還不嫌腥的人,這口氣不出,不足以平息我的怨氣。
甚至說我‘黑’化都不為過。
畢竟,這不僅僅是十五年的青春,還搭上了我後半生的公平。
六年之初,我宿無法眠,怨氣不發泄,憋的我要瘋了一樣。只有陳蓉陪在我的邊,不斷的安我,勸我,鼓勵我,我才活了過來。
那我現在要討回我的一切有錯嗎?
所以……
這個方案,巧妙地將矛頭再次引向了黎曼的核心利益,就是那套豪宅,以及目前居住的那棟別墅的未來權益。
同時,現金要求提高,繼續給宋策施加財務力。
我不能讓黎曼好過,了我的人,花了我的錢,還沾沾自喜,用的理解看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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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行!
,就要有個的樣子,別這麼理直氣壯。
我必須要讓懂點規矩,姐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但,不能蹬鼻子上臉。
果然,這邊宋策還沒表態,但消息傳到了黎曼耳朵里,幾乎要跳起來。
“瘋了嗎?要我媽的房子?真是貪得無厭,還想要碧湖苑的增值部分?那是我的家!宋策,你不能答應!”黎曼在電話里聲音尖銳,早已沒了平日的優雅溫婉。
而我,只剩下幸災樂禍了。
幾天前,黎曼不還信誓旦旦地跟我說,我鬥不過他們嗎?當初有多得意,現在就有多打臉。
以為有兩個孩子就有資本跟我囂了?就可以高枕無憂了?想屁吃呢?
宋策的表果然很平靜,淡定地對電話里說道,“曼曼,你冷靜點。”
“我冷靜得了嗎?太得寸進尺了!”黎曼隔著電話咆哮。
你們聽聽,現在的‘三姐’有多囂張。
宋策的聲音聽不出任何緒,不溫不火地說,“現在的況,能暫時保住公司權不被分割,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那套房子……本來就是用公司的錢買的,現在被喬麥盯上,很難保得住。”
“那就讓來告啊!我看有什麼證據!”黎曼氣急敗壞。
我不屑的挑挑眉,證據?我現在可是什麼都沒有了,就特麼的剩證據了。再挑釁,老娘可不保證,把的底都下來,看還跳不跳腳。
永遠別挑戰正室的底線,我才是那個被法律保護的一方。
宋策不聲地勸了句,“敢提,就一定有把握。別忘了,現在有備而來。”
“宋策,你現在究竟站哪邊?”黎曼當然聽出了宋策的敷衍。
“黎曼,你能不這樣說話嗎?”頓了頓,宋策放了語氣,“曼曼,我知道委屈你了。但眼下穩住大局最重要。等這陣風波過去,我給你買更好的。碧湖苑的增值部分給孩子們,也是應該的,他們畢竟是宋家的骨。”
這話我聽,看來宋策反省得不錯。
當然了,反省不反省的我不確定,但是從宋策的這些話上看,他也在利用這件事,圍堵黎曼。
黎曼聽著宋策看似安,實則不容置疑地話,大概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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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如,一定意識到,在宋策心里,公司和親生子的利益,似乎永遠排在前面。
而,和的孩子,或許僅限于‘業余’時間里,才有價值,是可以替換的選項。
我想,這一刻的黎曼,肯定是被一種強烈地不安和憤怒攫住。
畢竟,為了這個男人付出了青春跟名譽,不管不顧地生了兩個孩子。現在卻連一套房子都保不住?還要將自己住的地方和未來收益,也分給喬麥的孩子?
不憤怒嗎?憤怒就一定會反擊。
我等的就是這個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