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楊判司上沒有任何掙紮的痕跡,所以這個過程應當發生在三十秒之。
三十秒,瞬間擊殺一個強力壯的大漢,可見兇手是個職業殺手,最也是慣犯。
“不是致死原因,那他拿住死者頸部做什麽?”冉沉自言自語。
隨之,手上的頭部,將手中的解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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