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他馬的,我現終於全部都清楚了,那混蛋就是一殺人犯,而且一下手就是一兩命,最可怕的還是孩子是他自己的!
虎毒不食子,這林森他卻能親手殺死自己孩子,這人心得多黑、多惡毒,才能幹出這種畜生不如的事!!
越想我心裡就越憋屈,越生氣,恨不得現在就得跑下樓去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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