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夏的法律,只要公司沒有破產,持人沒有死亡,沒有自愿退,沒有轉讓份,那麼他的份將永遠存在。
可是如果公司在五年營業額上升卻不給東發放紅利,那麼就已經造了違法,那麼東有權要求公司收回自己所有的份。
而陳默的父親陳星,是十幾年前就已經失蹤,但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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