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了?”
“沒啦,就這麼多啊,難道這不可以告嗎?”李風回答說道,他以為是不是因為事太小,還沒有到需要訴訟的條件。
“可以,當然可以,不管什麼樣的事,只要是對方侵犯到自己的權益,那麼我們就可以拿起法律手段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在這方面,你做得很好。”林思敏說道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還沒有賬號?立即註冊
已經擁有賬號?立即登入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