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一時半會兒要找到目的,所需要的線索還是太。
一周過去,案沒有毫進展。
似乎真的就像喬希所說的那樣,兇手只是被死者意外撞破了不可告人的,從而行兇殺人。
偶然作案,沒有任何脈絡可尋。
直到第七天晚上,臨城警局再次接到報案電話。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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